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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说俱全的“法轮功”》(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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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9 20: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邪说俱全的“法轮功”


  
目 录




  ◎自序

  ◎“法轮功”严重背离正法的基本原则

  ◎“法轮功”不符合正法的衡量标准

——“恶见”俱全的“法轮功”

  ◎正本清源:根本佛法与佛法名词

——李洪志指鹿为马,意欲何为?

  ◎赤口毒舌谤三宝 未来报尽堕苦轮

—— 李洪志对佛家传统文化的破坏

  ◎李洪志对儒家传统文化的破坏

  ◎李洪志对道家传统文化的破坏

  ◎李洪志对基督教的错误认识

——不同的人种对应不同的天国吗?

  ◎坏乱基本人伦的“法轮功”

——修佛之人就不讲孝吗?

  ◎杀、盗、淫三业俱全的“法轮功”

  ◎“法轮功”反道德本质面面观

——李洪志真的是在教人向善吗?

  ◎李洪志虚诳颠倒数例剖析

  ◎冒神之名 行魔之实

——常人不吃肉就会营养不足吗?

  ◎子虚乌有:法轮、转法轮及法轮世界

  ◎《楞严经》对李洪志之流的惊人预言

  ◎娑婆世界即释迦佛土

  ◎为何不得见佛陀?

  ◎动物到底能不能修炼?

  ◎一切卵类与奶制品都非素食

  ◎“吃斋”是以讹传讹的错误说法

  ◎我们这个宇宙到底有多大?

  ◎澄清错误认识 剔除思想毒瘤

  ——“法轮功”错误说法何其多

  (以下为“天鉴网”最新文章)

  ◎“转化者”必须解决的两个问题

  ◎教育转化工作的最好方式是什么?

  ◎答网友Gracesing所问

  ◎再复网友Gracesing所问

  ◎惊骇莫名:恐怖的好人观

  ◎梅花诗·预言·妖言

  ——忍无可忍于《法正人间预》

  ◎再谈“法轮功”之“宿命—断灭”因果论

  ◎“病业”·修炼·医药

  ◎以法破法——邪悟者的温床

  ◎附录: 同“法轮功”做不懈的斗争

  ——记王志刚、宋剑锋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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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0:49 | 只看该作者
  
自 序



  二十世纪末,中国出现了“法轮功”怪现象,李洪志倒行逆施,不仅打着“真正科学”的旗号,破坏真正的科学;打着“宇宙大法”的旗号,践踏人类的法律;打着“真、善、忍”和“教人向善”的幌子,败坏人类的道德;打着“拯救人类”的招牌,祸乱人类社会;还打着“唯一正法”的招牌,吹嘘说,“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传正法”,妄言“神不承认现在的宗教”,“所有的宗教都不能度人了”,“释迦牟尼、老子、耶稣讲的都是低层次的理”,从而歪曲和祸乱一切传统宗教。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抱着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于宣扬歪理邪说、危害社会、蛊惑人心、戕害生命的“法轮功”邪教组织没有袖手坐视,毅然做出了依法予以取缔的英明决策,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稳定和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这不仅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也得到了宗教界的积极响应。


  因为“法轮功”打着“佛家上乘大法”的招牌,盗用佛教“法轮”为名号,篡改佛教术语造邪说,佛教界受害最深,所以,最早公开揭批“法轮功”的就是中国佛教界。其他宗教也纷纷撰写文章从宗教的角度来揭露“法轮功”的邪恶本质。为了进一步肃清“法轮功”的思想流毒,2001年3月3日,中国佛教协会倡议:“本会呼吁我国五大宗教,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一场‘宗教反邪’活动。用慈悲之心,感化冥顽,拯救迷者;以正义之举,除恶反邪,去伪匡正。”一场“宗教反邪”活动进入了高潮!


  我们认为,“宗教反邪”的实质是“正教反邪教”。古语云:“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邪教以神道惑人则天下乱矣。”正教,导人重德向善,予人精神抚慰,珍爱生命、利乐众生,“天下服”;邪教,导人背离人性,予人心灵枷锁,荼毒生灵、危害社会,“天下乱”。正教与邪教可谓天壤之别!


  “法轮功”邪教组织之所以被取缔,正是因为它大肆宣扬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宗教的邪说,并且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破坏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触犯了国家的法律,使“天下乱”。依法取缔像“法轮功”这样的邪教组织,完全符合我国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宗教政策,因为对邪教的打击本身,就是对正常宗教信仰、宗教活动的保护,也就是常说的“摧邪方能显正”。


  我们从1993年开始接触并跟踪“法轮功”,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撰写了一系列文章,披露出许多至今尚未见诸报端的内容。由于这些文章言之有据,有的放矢,所以早在政府取缔“法轮功”之前,“法轮功”尚在鼎盛时期,就有几十名“法轮功”练习者,甚至有的还是学练“法轮功”多年的核心骨干成员或原“法轮功”辅导站的站长或辅导员,由于读了我们的文章而发生彻底转化,这些人不仅至今尚未发现一例思想出现反复的,其中很多人还义无反顾地站在了深入揭批“法轮功”的前列,并因此成为中央电视台上的首批现身说法者。


  现在,我们所撰写的涉及科学、哲学、历史、法律、心理学等诸多领域的部分文章已经辑录成《“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一书,由北京蓝天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了,经全国二十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数百个劳教所和“法轮功”类人员教育转化学习班作为重点教材使用,转化效果非常好,对于原“法轮功”练习者肃清思想流毒起到了巨大作用,很多人在短时间内迅速转化,受益者越来越多。


  然而,在我们看来,要全面、彻底看清李洪志的虚伪、邪恶面目和“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一书还远远不够,另一个不容忽视且必不可少的方面,就是从正教的角度分清正邪,辨明真伪,这也是绝大部分“法轮功”练习者的“心结”所在。因此,我们把几年来撰写的与宗教和传统文化有关的文章,数篇最新撰写并刊登在我们的批判“法轮功”网站——天鉴网(http://ppflg.my163.com)上的问答与文章,辑录成这本《邪说俱全的“法轮功”》。她是《“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一书的姊妹篇,这两本书既密切相关,又互相补充,若要彻底剔除邪见,可以说二者缺一不可,而且只有二书合壁,才能真正称得上是“面面观”。


  另外,若有什么意见、建议或者想法可以与我们联系:
  130051 长春市西广大街39号 教育科学研究所 宋剑锋
  电话:0431—5322106(昼夜)



  作 者
  2001年12月于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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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0:49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严重背离正法的基本原则




  由于李洪志打着“佛家大法”的旗号,以“佛教说……”或者是“释迦牟尼说……”为借口,编造了许许多多根本不存在的说法,甚至这些说法之间也大多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致使许多“法轮功”练习者迷惑不解。


  因此,经常有“法轮功”练习者问,对于佛法,到底有没有一个统一的基本原则,或者,到底有没有衡量一个理论是正法还是邪法的标准?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其实,按照佛教的说法,无论佛法如何博大精深,也无论佛经多么浩若烟海,佛法的基本原则却只有一个,而且用一个字就能概括,那就是“缘”。所谓缘,就是指条件、因素或要素。万法(一切事物与现象)都是由各种“缘”共同作用而生起的,称为“缘生”或“缘起”。佛教认为,“缘起”法则是万法共同遵守、普遍共具的永恒规律,一切佛菩萨都是通过缘起法才觉悟的,这是破除一切迷见,得到解脱的良方。


  另外,根据缘起法则,可以推演出衡量正邪的三条标准,这就是在佛教中被称为“照妖镜”的三法印。这里,我们先来谈谈佛法的唯一基本原则——缘起法则,主要目的是通过佛教与“法轮功”相关说法的对比,使“法轮功”练习者认清李洪志打着释迦牟尼佛的旗号编造歪理邪说的邪恶面目。


  一、缘起法是佛法中的唯一基本原则


  (一)缘起法是佛法中的辩证法


  缘起法,又称因缘法,是佛法的根本与核心,是佛教一切大小乘和所有不同教派的共同教法。《中阿含经》中说:“若见缘起即为见法,若见缘起即为见佛。”可见,缘起法是佛法的精髓所在。


  释迦牟尼佛说缘起法,经常用“此有则彼有,此生则彼生;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一偈来概括。其含义是:一切现象都依一定的条件而产生或消灭,而这些条件就被称为因或缘:内在的、起主要作用的条件,叫做因;外在的、起辅助作用的条件,称为缘,但有时通称为“缘”。偈中的“此”指原因,“彼”指结果,也就是因与果。


  宇宙本身及其宇宙中的万事万物,都是在各种缘的共同作用下才产生的,即所谓的“众缘和合,生起万法。”任何事物都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没有只含有唯一一个要素的事物。事物的灭亡,也是众多的缘离散、失去作用才坏灭的,称为“缘灭”。事物的发展变化,也是随缘而变的,即随着各种内、外因(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宇宙中的一切都处于无穷无尽的运动变化之中。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与灭亡,都是随缘聚而生,随缘散而灭,根本上都是随缘变而变的,这就是佛法中的辩证法。


  无论是微观世界还是宏观世界,包括我们的身心,都是各种条件聚合的产物,缺少一个条件都不能产生。比如,一棵树的生长就是由种子、养料、阳光等众多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一张纸,是由于人们有用纸的种种需要,筹备了造纸的各种原料,经过多种制造工续才产生的。种瓜能得瓜,有瓜的种子是主要原因。同时,还必须有阳光、水、空气、适合的温度等辅助条件作为助缘,或称次要原因,瓜才能够生长。在瓜的生长过程中,不断地进行着新细胞的产生与老细胞的死亡,从而完成发芽、开花、结果、死亡的全过程。可见,万事万物都是因缘和合的产物,而且都要随“缘”的变化而变化,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旧的事物灭亡,新的事物产生,新旧更替,就构成了事物的相续变化与发展。


  (二)李洪志对辩证法的破坏


  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所谓矛盾,就是指事物内部包含着的既互相联系、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又互相分离、互相排斥、互相否定的方面和倾向。矛盾是事物存在与发展的源泉与动力。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包含着多种矛盾,各种矛盾的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与发展。对于任何事物与现象来说,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没有任何事物内部没有矛盾,也没有任何事物一成不变。


  通过对缘起法和辩证法中的矛盾规律的简单介绍,可以发现,辨证法中的根本规律——矛盾规律,与缘起法是毫无二致的,因此,矛盾规律不仅是人间的法,而且也是天上的理,即宇宙的理。


  李洪志把自己编造的东西说成是宇宙的理,“这是宇宙的理,是从来没有讲过的真法。”(《精进要旨》)在抬高自己的同时,他还极力贬低、否认人类智慧的结晶。在长春第七期传授班上,当有人问“辩证法是什么层次的法”时,李洪志反复强调,辩证法只是人的法,而“法轮大法”才是最高的理。然而,1999年5月2日,在悉尼会见新闻媒体时,当记者问:“你是否认为你的学说高于中国共产党的学说?你是这样告诉人家的吗?”李洪志却又对公众撒谎说:“我不牵涉这些事情,政治的东西我一概不牵涉。”


  为了贬低佛教的理,李洪志说,“释迦牟尼、老子当时讲的理,都是我们银河系范围之内的理。”(《转法轮》)然而,只要通过理智的思考就会知道,这只不过是骗人的谎言。因为银河系以外的星系也都是由各种微粒构成的,也都是依于各种条件而存在的,所以,也都是众缘和合而生起的。


  佛法博大精深,然而其最根本的原理只有缘起法。释迦牟尼佛在世时,经常有外道前来辩论,辩论的规定就是,无论谁在辩论中失败了,都要皈依对方。每一次,各种外道的理论都会被轻易击破,最后他们就会向释迦牟尼佛求教,得到的回答就是,一切都是“缘起”。


  在《佛家人物参考材料》(以下简称《参考材料》)中,有一段介绍释迦牟尼佛的大弟子舍利弗开悟的经过。舍利弗原是印度当时有名的外道。一天,他遇到了一位安详徐步、威仪整肃的佛弟子,感到很惊奇,于是就问这位佛弟子得到了什么教法,回答是一句偈语:“一切诸法本,因缘生无主,若能解此者,则得真实道。”意思是说,一切诸法都是因缘所生,既然是众缘和合,就没有一个唯一的因素作为主宰,能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就得到了真实的“道”。舍利弗听后大悟,带领自己的弟子皈依了释迦牟尼佛。在《参考材料》的“密勒日巴修炼故事”中,密勒日巴成就时也说,“了知轮回涅槃一切法皆是缘起”。可见,佛教认为,一切万法皆是缘起,缘起法是佛法的核心与基石。


  二、驳斥“法轮功”背离缘起法的种种邪说

  (一)无“原始”之说


  李洪志在他的“大法”中,不仅创造出了“本源物质”、“原始物质”,而且还说有“原始神”和“原始生命”,甚至打着释迦牟尼佛的旗号说有“原始七佛”:


  “真善忍就能够把最本源的物质——最本源的那个东西还不能完全叫其物质,把最本源的东西聚合成原始最微小的原始物质。”(《转法轮·卷二》)
  “还有一层东西就是原始神。”(《转法轮·卷二》)
  “原始生命就是在宇宙中各种庞大的物质运动的作用下产生的。”(《大法义解》)
  “释迦牟尼还讲过,在他前面还有原始七佛存在……”(《转法轮》)


  然而,根据缘起法则,任何事物与现象,都是由各种因缘聚合而成的,没有只由一个因素构成的事物,即使是事物中的某一个条件,也是由众多条件构成的。因此,任何事物都是无限可分的,没有原始物质可求。


  《庄子·天下》中有“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的名言,说明了任何事物都是无限可分的。毛泽东从辩证法的角度也认同这种无限可分的观点。1964年8月18日,他同哲学工作者谈话时说:“列宁讲过,凡事可分。举原子为例,不但原子可分,电子也可分。”又说:“电子本身到现在还没有分裂,总有一天能分裂的。‘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这是个真理。不信,就试试看。如果有竭就没有科学了。”


  根据缘起法可以从理论上说明,科学界一直在寻找的真正不能再分的原始粒子——“原子”,或者组成万事万物的真正不可再分的、最基本的本源要素——“元素”,都是不存在的。《金刚经》中说:“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则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意思是说,并没有实实在在的微尘存在,因为无论多么纤微细小的微尘,都可再分。说有微尘,并不是有一个真实的、唯一因素构成的微尘存在,只是为了言说的方便,起一个假名,叫做微尘而已。


  另外,宇宙及宇宙中的事物,都处于无穷无尽的运动变化之中,根本就没有开始,任何寻找第一因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因为,任何第一因的本身,也都是在众多条件共同作用下才产生的。“第一因”必有众多前因,过去无始,未来亦无终!因此,佛教中只讲无始,不讲原始,释迦牟尼佛也从未讲过“原始”。既然无始,自然也就没有“原始物质”、“原始生命”、“原始神”和“原始七佛”等等“原始”的说法存在了。所以,我们可以断言,李洪志的“原始”说只是哗众取宠的邪说!


  (二)宇宙非神创


  任何事物都是由众多的原因与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即“众缘和合”而产生的,没有什么东西的产生,仅仅是单一原因的结果。宇宙的产生也是一样,一定不会仅仅是一个原因的结果,那种认为世界是某一个“创世主”的杰作的观点,严重地背离了缘起法则,犯了“单因论”的错误。而且,说有一个绝对的精神是宇宙的创造者,或者说“这个大法不管他有多大,我不在其中;你们任何生命都在其中”(《长春讲法》),都是非常明显的客观唯心主义宣传。


  另外,宇宙及宇宙中的一切,都处于无穷无尽的运动变化之中,宇宙既无始又无终,既然连开始都没有,怎么可能存在一个使其开始的创世主呢?然而,为了给自己披上“创世主”的神圣外衣,李洪志却打着佛教的旗号,大肆宣扬神创论。他吹嘘说:


  “我对着空间一说形成什么,马上就形成了。还可以随意造出任何东西,在空中一画就会形成,但是在另外空间。也就是说,过去讲造世界啊,或造一层天啊,佛经中讲的造宇宙啊,就是佛力的体现。”(《转法轮·卷二》)
  “我刚才讲的神造人,造这个地球是为了给人生存。”(《欧洲讲法》)
  “人真的是神造的。”(《长春讲法》)
  “在这个层次中,这个人就应该毁灭,消灭掉了。可是那些大觉者们出于大慈悲心,就特意造出了这么一种空间,就象我们人类社会这个空间。”(《转法轮》)
  “主佛的慈悲是洪大的……”(《精进要旨》)


  在佛经中,不仅从来就没有讲过佛陀是宇宙和人类的创造者或主宰者,而且也从根本上否定了宇宙有创造者、主宰者或者“主佛”的存在,佛陀只是证悟了“缘起法”的觉悟者。


  佛教认为,宇宙形态的变化,生命的流转,都是由众生业力所感。业,有个人单独造作的,也有与他人共同造作的,由此分成“共业”和“不共业”两大类。比如,地球就是由无数过去、现在、未来的众生的共业所成,有此共业的众生就要来承受地球生活的果报。一旦在地球上的业报受完,又将往生到其他世界去承受所造的其他业报。然而,虽然因共业而同样生活在地球上的众生,也都有各自的不共业,所以又有生命形式、品类高下等的不同,导致下至禽兽,上至人类,富贵贫贱,智愚美丑,千万差别。由于共业,感得同样的果报,由于不同的共业,就感得各种不同的世界,因此,宇宙间有无量无数的世界,它们都是由众生所造不同的共业而形成的。


  佛教既不认为万物神造,也不认为上帝是人类的主宰,讲究的是在内心的宁静下,透过观察、观照与分析,明了“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的真理,从而彻悟实相。佛陀虽然已经觉悟了世间与出世间的一切原理,但是,佛陀既不是创世主,也不是主宰者,佛陀只是能教给众生离苦得乐方法的三界导师。所以,佛陀自己虽然已经离苦得乐,但却不能代替众生离苦得乐,他教导人要自己对自己负责,否则,只能自食苦果。


  (三)善恶果报不是神的主宰与安排


  既然一切万法都是因缘所成,没有任何事物超出缘起法则的轨范,也就没有任何意志或精神可以凌驾于缘起规律之上。也就是说,在缘起法面前,一切都是平等的,没有作为主宰者的神灵存在。即使是所谓的神灵本身,也是与其他生命平等的,都是众缘和合的产物,同样逃不出因果律的制约。


  佛教认为,人生的苦乐,只是因缘所致,与天地鬼神无关,不由种种外力,都是自己所造。然而,李洪志却处处强调鬼神对人的作用。比如,“神在制约着人类”(《美国讲法》)、“神安排着人的社会的发展”(《新加坡讲法》)等等,这些说法分明是违背缘起法的邪说,其目的无非是制造“教主崇拜”,因为李洪志说,他是最高的神,具有绝对的生杀大权,如果不俯首听命,就可以使你“形神全灭”。
  在李洪志那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基本法则可言,神可以随心所欲地造就一切,一切都是神(或根本上是李洪志)的意志。他说:“一切动物、生物、植物,都是(神)为人而生,为人而灭,为人而成的,为人而用的。没有人,什么都没有,六道轮回转生也都是为了人。地上的一切都是为了人而造就的”(《美国讲法》),这与说“老鼠是为猫而准备的”一样,都是唯心主义目的论。难道蚊虫也是神为人而造的吗?其实,佛教认为,一切都是因缘果报所致,别无主宰。动物之所以许多地方不如人,也是由其自身业报所致。


  既然讲六道轮回,那么轮回中的众生就应该是平等的。因为,说不定你就会恰好转生成动物,而动物刚好转生成人,那时又是谁为谁准备的呢?李洪志的上述说法无疑是在败坏佛教的“六道轮回”与“因缘果报”之说。如果说动物是为人而准备的,那么,杀生就不应该有业报,也不会因为杀生造业而转生成动物来偿还业债,这岂不是在严重地祸乱佛法!


  另外,李洪志还把一切善恶果报都说成是神的安排,以此来解释为什么经常是好人遭罪,而恶人享福:


  “觉者看,赶快还清这些个业力你好脱离这个地方。越好人他越让你抓紧还业,你还这个东西你不就得吃苦遭罪吗?所以往往有些人这一生当中,这个人很不错,老是遭罪吃苦。”(《转法轮法解》)
  “那个坏人怎么办?坏人他也从这个慈悲心角度上去看了。那坏人你看他做坏事,他是给人家德呢……他自己已经在害自己了,你还惩罚他干什么?!”(《转法轮法解》)


  这是严重违背缘起法的邪说,是把佛法人情化了。老子曰:“天道无亲”。就是对于天道来说,没有亲疏厚薄之分,一切平等。当然,儒家也有“皇天无亲”之说。


  根据佛教的缘起法,果由因生,但是,“因”只是缘起中最重要的一个条件,要由因生果,还要等待其他一切条件齐备,才能产生果报。某些业因,由于条件不俱足,就要在多生后世,甚至极为久远的未来,才会果报成熟。暂时没受报,只是时候没到,但是,绝不会不受报的,这就是常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大宝积经》中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佛说善恶报应有两种:一种是后报,今生造善业或恶业,未来世受善报或恶报;一种是现报,今生造善业或恶业,今生受善报或恶报,这也就是常说的现世报。对于“好人受罪、恶人享福”的现象,在《法句经》中,释迦牟尼佛有明确的解释:“妖孽见福,其恶未熟,至其恶熟,自受罪酷;祯祥见祸,其善未熟,至其善熟,必受其福。”


  另外,佛陀曾经对阿难尊者说:“人有今世为善,死堕地狱者;今世为恶,死生天堂者。”阿难问这是为什么。佛陀说:“今世为善,死堕地狱者,今世之善未熟,前世之恶已熟也。今世为恶,死生天堂者,今世之恶未熟,前世之善已熟也。熟处先受报,譬如欠债,急处先还。”


  在佛经中还讲,“业道如秤,重者先牵。”所以,李洪志的“对于小问题,会出现现世现报”(《长春讲法》)的说法是错误的,恰恰重大的问题才更有可能导致现世现报。


  因此,佛教认为,好人受罪,受的是他以前所造恶业的果报;恶人享福,享的是他以前所造善业的果报,因果是绝对不会错乱的。比如,今生好杀生而长寿的人,这是他前世的福德雄厚,还没有享尽,而且杀生的恶报还没有成熟罢了,“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三恶道的果报怎么能逃脱得了呢!


  (四)善恶不相抵


  根据缘起法则,“此生则彼生”,这种原因,一定会产生这种结果,就像“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样,因果是绝对不会杂乱的。因此,善因必生善果,恶业必遭恶报,既行善又作恶,则受善恶夹杂的果报。也就是说,善与恶各生其果报,历历分明,不会互相抵消,不可能通过行善来消弭罪报,反之亦然。善恶互不相抵,就像瓜与豆同种一地,瓜与豆不相抵,收获时,瓜生瓜,豆生豆,瓜豆同种,则瓜豆兼收。正如《法句经》所说:“恶自受罪,善自受福。”


  关于善恶互不相抵,在藏传佛教的大藏经里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释迦牟尼佛在世时,有一个人专门从事屠宰业,以维持生活。佛陀清楚地知道这个屠夫死时必将堕入地狱,当度化他的因缘成熟时,就叫人把他请来。佛陀与屠夫的问答如下:


  ——不杀生可以吗?
  ——不杀生不可以,否则吃穿将无以为继。
  ——晚上不杀生可以吗?
  ——可以。
  ——我给你授晚上不杀生的戒,可以守吗?
  ——可以。


  于是,佛陀就给屠夫授了晚上不杀生的戒,同时还传给他相应的修法。从此,屠夫白天以杀生为命,而晚上却精进地严守不杀生戒和修持相应的修法。五年后,屠夫在死亡的那一瞬间,一下子堕入地狱。白天,他在地狱里经受难以言表的巨大痛苦,而晚上,他就升到天上接受天人的尊敬供养。


  善恶互不相抵,在常人中的表现就是,不分尊卑贵贱,功是功,过是过,赏罚分明,这样的典故在史书上可以说是数不胜数的。


  然而,李洪志是怎么教的呢?


  “我听说有个学员,因当初来美国时自己有的地方做错了,就退了学了。我说开始可能做错了,那现在就是错上加错。既然也这样了,不要把自己今后的生活人为地造成一种困难:有些做过的错事不能都以同样的方式改过,自己心里头知道错了,知道今后不会这样去做,对于这种事只要以后做得更好用成绩来补过是可以的。”(《美国讲法》)


  这是李洪志不明佛理,不顾事实,创造的“用成绩来补过”的人情化“大法”。另外,做人要讲真话,诚实守信,这是最起码的道德标准。古今中外有许多教育人讲真话、勇于承认错误、敢于承担责任的典故。小孩打坏了别人的东西,大人会教育他去给人家道歉、赔偿损失等等。李洪志怎么了?怎么能怕给自己造成困难就不讲“真”了呢?怎么能说坦然承认错误就是“错上加错”呢?这是教人做好人吗?圣人云:隐匿自己的过恶,不欲人知,即是大恶!而李洪志却教人隐匿自己的过恶,这才是真正的“恶上加恶”!


  在佛教中讲,对于自己的过失,要坦白发露、诚心忏悔、更不敢作。《金光明经》中说:“过去诸恶,今悉忏悔。现所作罪,诚心发露。所未作者,更不敢作。已作之业,不敢覆藏。”《中阿含经》中也说:“若有悔过见罪,发露守护,不更作者,则长养圣法而无有失。”所谓发露,就是把自己的错误公开显露,不能隐瞒藏匿。业由心造,也可以由心来改变,但只有诚心发露忏悔才可以灭罪转业。发露忏悔,就相当于把种在心田里的种子(恶因)拔出来一样,自然也就不会再产生果报了。


  (五)父子不相代


  根据缘起法,不仅善恶互不相抵,而且“自作业,自受果”,一切苦乐都是自作自受,不能怨天尤人,虽然至亲如父子,也无法互相替代。自作自受,互不相代,各人生死各人了,各人罪业各人消,这是在佛经中反复宣说的道理。


  《泥犁经》中说:“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不代受;善自受福,恶自受殃。”
  《涅槃经》中说:“父有过恶,子不获殃;子有过恶,父不获殃。各自之死,善恶殃咎,各随其身。”
  《地藏经》中说:“是故众生,莫轻小恶,以为无罪。死后有报,纤毫受之。父子至亲,岐路各别,纵然相逢,无肯代受。”
  《无量寿经》中说:“善恶报应,福祸相承,身自当之,无谁代者。”


  然而,李洪志根据“祖上积德”一词,望文生义地引申出“祖上可以往下一代积德或积业”的说法:


  “所以讲积业、积德,而且祖辈也可以往下积。我有的时候想起中国古人或者老人说:祖上积德,或者是积德、缺德,那话说得怎么那么对,真是非常对的。”(《转法轮》)
  “这个宇宙就是这样一个理,它也是约束人的一个理。你造业,你死了,你后辈要还业……所以他会积业,往后代积业。”(《大法义解》)


  其实,佛教中讲的祖上积德,只是说先辈给自己积了德,也就是祖上自己有德,并没有说是“往下积”。那么,为什么祖上积德了,就会子孙兴旺呢?这也是因缘所感,大德之人,自会感应德大之人为其子孙。这绝对不是后代无德,把祖上的德传给后代,而实在是后代自己有德。另外,父子二人也必然是有宿世因缘的,无缘不聚。不仅成为父子关系要德业相当,就是成为夫妻,也必须德业相差不很悬殊,才能结为连理。


  除此之外,李洪志在国外还讲过,如果领导让做什么不好的事,尽管去做,没有关系,因为你也没有办法,领导让做的嘛,业力不算在你身上。这是把佛法人情化的另一种说法,严重地违背了缘起法则。在《中阿含经》中就有这样一则对话:“问:陀然(人名)!于意云何?若复有人为奴婢故,而行作恶,因行恶故,身坏命终,趣至恶处,生地狱中。生地狱已,狱卒执捉,极苦治时,彼向狱卒而作是语:狱卒!当知:莫苦治我。所以者何?我为奴婢故,而行作恶。云何,陀然!彼人可得从地狱卒脱此苦耶?答曰:不也。”


  佛教认为,无论是出于什么动机与原因,“自作业,自受果”,这是铁定的法则,没有任何人情可讲!


  (六)舍一得万报


  因必生果,业必受报,然而,因还必待众缘俱足方能生果。因(主因)决定果报的种类,如种瓜只能得瓜,而果报的大小与多少,即种一粒瓜种,到底可以收获多少瓜果,却是与所有因缘都息息相关的。


  李洪志经常讲:“你付出多少,得到多少”(《转法轮》),这话表面上好像很有道理,实质上却是错误的。由缘起法则,可以很容易得出结论,付出多少不一定就能得到多少,比如,桃李之类,种核成林;豆麦粮米,种少获多,这也是每一位农民都有的深刻体会。


  在《四十二章经》中佛说:“饭恶人百,不如饭一善人;饭善人千,不如饭一持五戒者;饭五戒者万,不如饭一须陀洹;饭百万须陀洹,不如饭一斯陀含;饭千万斯陀含,不如饭一阿那含;饭一亿阿那含,不如饭一阿罗汉;饭十亿阿罗汉,不如饭一辟支佛;饭百亿辟支佛,不如饭一三世诸佛。”(注:饭,这里是供养之意。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和阿罗汉,分别是初果、二果、三果、四果阿罗汉。)


  在《罪福报应经》中佛说:“植种福者,亦如尼拘类树,本种一核,收子无限,施一得万倍,言不虚也。”


  就是说,供养一千个善人,不如供养一个持守五戒的人,其他可以依此类推。可见,同样是供养,供养的对象不同,得到的果报大小也是不同的。佛法僧三宝被称为福田,僧人被称为福田僧,也就是说,供养三宝可以得大福报,这时就绝对不是付出多少就得到多少,而是舍一得万报,抑或舍一得亿报。可见,布施的果报大小与布施的对象(是否是福田)是紧密相关的。


  在佛经中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一次,佛陀与阿难尊者去化缘,遇到一群小孩在玩耍,他们用沙土来搭造房屋和仓库,把土当做米粮来玩。有一个小孩看见佛陀,就起了布施的心,于是从“仓库”中取出一把“米”,布施给佛陀,佛陀就低下头来接受了这把“米”。然后,佛陀跟阿难说,把它抹涂在我的房上吧。事后,佛陀告诉阿难,那个布施给我一把土的小孩,因为这一布施功德,在我进入涅槃之后一百多年,将会转生为一名国王,名字叫做阿输迦,他不仅能够统一国土,还能护持、兴隆“佛法僧”三宝,把我的舍利分布遍满天下,为我造设八万四千座舍利佛塔……


  在佛教中认为,故事中的那个小孩,就是后来的阿输迦,又译为阿育王,是公元前三世纪摩揭陀国的国王,在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全印度的统一。他在实行仁政的同时,还大力弘扬佛陀的教法,广建佛寺,造了八万四千座佛陀舍利塔,分布四方,现在我国宁波阿育王寺等处的释迦佛真身舍利就是阿育王遣使送来的。此外,他还专门设置了一种司掌佛教的官职,并派遣他们到各地去传播佛法。他的两个儿子和女儿也都出了家,并且先后被派往师子国斯里兰卡。当时东至缅甸,南到斯里兰卡,西到叙利亚、埃及、希腊等地,都有佛教的传播。佛教的兴盛与传播,在阿育王时代达到了一个高潮。


  布施一把土,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果报呢?这除了与所布施的对象密切相关之外,还有一点极其重要的就是布施时的心态。业由心造,也由心转。若能够一心清净,则斗粟之米可以种无涯之福;一文之钱可以消千劫之罪。


  佛教中经常讲,一念之恶会造下无量的罪业。看着是小恶业,却能够感得大恶报,业力不可思议。有因小善行而感大善报的,也有因小恶行而感大恶报的,此类之事不胜枚举。


  在《大藏经》中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释迦佛在世时,有一位佛弟子,长期在荒野墓地修行。一天,有母女二人遇到他,女儿随口对她母亲说:“妈妈,这位圣者,好像瞎眼的乌鸦,守尸而住。”佛陀知道此事后告诉弟子们说,那个女子,以粗恶之语轻贱佛弟子,由于这个恶业,她将于五百世中作瞎眼乌鸦。幸好那个女子只是轻心粗语,不是恶意,才仅仅堕于畜生道中,否则,当堕地狱。


  “法轮功”练习者常常挂在嘴边的是,天上的佛如何败坏且难以自保了;佛教的经书或法如何败坏且不能度人了;佛教中的居士或和尚如何不真修了等等。佛教中讲,诽谤三宝,恶报无边!若能一心忏悔,尚能免堕落于万一,如执迷不悟,必堕地狱,受苦无量!


  付出多少,不仅不一定得到多少,有时甚至是成反比的。“法轮功”练习者付出的还少吗?不仅学习、工作、生活全都为修炼“法轮功”让路,而且耗尽家财与青春,更有甚者家破人亡、落于王难。然而得到的回报是多少呢?按照《楞严经》的预言,因无知而误信乃至追逐奉行李洪志之流的魔说,诽谤正法、迷惑众生、自作教他、见作随喜者,不仅会落为魔王眷属,而且将来必感地狱不可思议之大苦报!


  佛教认为,如是因,如是果。修佛,必须以正知正见为出世正因,否则,不仅绝对不能见道开悟,而且必定落于“魔外”邪见,为魔王眷属,永难出离轮回,为害至为深广。


  至此,文章可以暂且告一段落了,然而,李洪志混乱佛家因果的邪说却远远不止这些,其他还有“二人打骂是在结账”(把“因果相续”改为“因果断灭”)、“新的物种是全新的”(把万法“因缘生”改为“无因生”),以及“我要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实际上,能够接受何人度化是宿世因缘所致)等等,不一而足,这里就不再一一赘述了。不过,从上述剖析可见,即使仅从佛教的角度来看,李洪志的说法也是歪理邪说,“法轮功”同样是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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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0:51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不符合正法的衡量标准



————“恶见”俱全的“法轮功”




  辨别象“法轮功”这样的邪法,有时甚至根本就不需要用什么衡量标准,只要知道简单的事实就行了。比如,李洪志曾说:“就象人类说这个空间火星是很热的”(《转法轮·卷二》)可是,人类根本就没有说过“这个空间火星是很热的”,因为人类确确实实知道的是,火星要比地球上冷得多,很明显,李洪志是说错了。类似的问题虽然在其他文章中已经俯拾皆是了。然而,李洪志打着佛家的旗号,大肆制造歪理邪说,致使“法轮功”练习者难辨真伪,不仅无法肃清思想中的流毒,而且对“法轮功”的邪恶本质也难以认清,因此需要在法理上条分缕析。现在,我们就通过佛教中“正法的衡量标准”来剖析李洪志所编造的众多邪说。

  前文讲过,佛教认为,佛法的基本原则只有一个,那就是缘起法则。所谓缘,就是指条件、因素或要素。一切事物都是由种种缘的共同作用才产生的,称为“缘生”或“缘起”。也就是说,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与灭亡,都是随因缘和合而产生,随因缘散去而消亡,根本上都是随因缘变化而变化的。

  根据缘起法则,可以推演出衡量正法的三条标准,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与“涅槃寂静”,这就是被佛教称为“照妖镜”的三法印。所谓法印,就是衡量一切教法的标准,是区分正法与邪法、佛法与外道的准绳。

  佛教认为,如果某人或某经所说的道理符合三法印,就是佛法、正见,否则就是邪法、恶见。恶见,指的是偏离三法印的观念,哪怕只是一点点的偏差,都属于见解错误、邪恶不正。恶见一共有五种:边见(常见与断见)、邪见(混乱或否认因果)、戒禁取见(采取不正确的戒条或禁忌)、我见(认为身心是不变的自我)、见取见(执著错误见解为殊胜)。透过佛教的“照妖镜”,我们发现,“法轮功”竟然五种恶见俱全!

  一、违背“诸行无常”印

  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生起的,也都是随缘而灭、随缘而变的。因此,任何事物都处于不停的生灭、运动、变化之中,没有绝对不变、不灭的事物存在,哪怕只是保持刹那不变,都是绝对不可能的。这也就是辨证法所说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暂时的、相对的。在佛法中,这是印证是不是正法的第一条标准——“诸行无常”印,即一切事物都是无常变化的,没有常住不变的事物存在。行,是迁流变动之意,诸行,就是指一切变化中的事物或现象,也就是一切有为法。一切有形有相(大小、多少、红绿、香臭……)的事物,森罗万象,都是有为法,都处于不断的迁流变化之中。人的生老病死,物的成住坏空,莫不无常,过去、现在、将来无不如此。在《金刚经》中佛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在《八大人觉经》中佛陀讲了八件事,这八件事是“大人”应该所觉悟的,其中第一件就是要觉悟:“世间无常,国土危脆;四大苦空,五蕴无我;生灭变异,虚伪无主;心是恶源,行为罪薮;如是观察,渐离生死。”如果能够经常观察并觉悟一切都是无常变化的,就会渐渐脱离生死轮回的桎梏。

  (一)“法轮功”中的边见

  边,与中相对。所谓的边见,就是极端、片面之见,它是五种恶见之一。

  一切事物都是无常的,都是不断生灭变化的。无常,包括“刹那生灭”与“因果相续”二重含义。

  首先,“刹那生灭”,就是在刹那之中,任何事物都发生着无数的(可能是微小的)生灭变化,即便分析到最短的时间单位,事物都处于即生即灭之中。我们使用的器具,看起来似乎是不变的,事实上,它们都在刹那中损耗着,构成器具的微观粒子,也都在高速运动变化着。我们的身心也是一样,在刹那之中发生着无数的生灭变化。没有绝对不变、不灭的事物存在,以为有恒常不变、不灭的事物存在,就是边见中的一种:常见。

  李洪志所说的“元神不灭”,就是认为人死后有一个常住不灭者存在,这正是佛教所反对的常见。释迦佛把那种认为人有一个类似于灵魂的“元神”或“我”存在的说法,称为“神我外道”。既然元神的说法本身都是不存在的,也就更不存在“元神不灭”的说法了。

  另外,李洪志说把人的这个肉体修成“不坏之体”,“走出了世间法就是不坏之体。佛体能坏吗?”(《转法轮》)还说要从肉体中修出一个“金刚不坏之体”,等等,这些都是明显的常见。

  一切有形相的事物都是有为法,都是生灭无常的。所谓的元神没有形相吗?

  “真正的元神,可能是男的或女的。”(《转法轮》)

  所谓的金刚不坏之体没有形相吗?

  “金灿灿的元婴坐在金色莲花盘里,很漂亮。那就是金刚不坏之体……”(《转法轮》)

  一切有形有相的事物,哪有不灭、不坏的呢?

  其次,“因果相续”,就是说,虽然没有永远不变、不灭的事物存在,但是,事物也不是一灭永灭,而是旧的事物(因)灭掉的刹那,生起一个新的事物(果)。任何新事物,都是先前旧事物灭亡后的产物,新事物是旧事物的“果”,旧事物是新事物的“因”,新事物不断代替旧事物,就构成了事物的相续变化与发展。

  因此,那种认为一个事物灭亡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一灭永灭的见解就是另一种边见——断灭见,简称断见。

  李洪志编造的“形神全灭”说,就是典型的断灭见。

  “而无恶不作的人面临的就是整个的细胞全部解体,佛教中叫做形神全灭。”(《转法轮》)

  “死亡时形神全灭,彻底的不存在了。”(《精进要旨》)

  “形神都全灭了还存在什么哪,就像这个宇宙中从来都没有过他一样。”(《转法轮法解》)

  在佛教中,根本就没有也不可能有“全灭”之类的说法,任何事物都是既生灭变化又因果相续的。李洪志打着佛教旗号所编造的“形神全灭”的说法,只不过是为了恐吓、威逼世人,以使人们都拜倒在他脚下罢了。

  佛教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既处在生灭变化之中,又因果相续不绝的,众生的身心也是如此。人死之后,必有新的身心相续产生,可借用世俗的概念假名为后世,然而,此后世来生,不可说是实有,它同样是随缘而生灭变化的,只要不是通过修炼而断了生死相续的主因——烦恼,从而了脱生死,那么此身心的生灭相续将永无止息。

  另外,李洪志讲,两个人之间发生了矛盾,可能是以前那人欠他的,他俩在结账呢,你要管的话,他们之间的帐没结成,下回还得重来,那你就是在做坏事。这种说法表面上是佛家的因果之说,实质上却是败坏佛家因果法则的断灭见。虽然佛教也认为,两个人之间发生矛盾,可能是有过去世的业缘为因,然而,这一次的矛盾,并不会使因果断灭,还会成为下一次更大矛盾的导因,从而造成“冤冤相报无了时”。过去所结下的怨恨,并不能通过再一次的打骂等行为而了结,只能结怨更深,以至于生生世世牵缠不休。以怨报怨怎么可以了结怨恨呢?了结怨恨的最好方法就是宽容、忍耐和原谅别人,这也就是所谓的“冤家宜解不宜结”。显而易见,李洪志所说的“结账”不仅是不存在的,而且无异于是在结怨!

  由上述可见,“法轮功”俱足常见与断灭见等极端片面的恶见,因此,“法轮功”既是邪恶的,又是极端的!

  (二)“法轮功”中的邪见

  根据缘起法则,有果必有因,有因必生果,因果相续不绝,构成事物的变化与发展。而混乱或否认因果的见解,就是邪见。

  当一个事物灭亡了,并不是什么都没有了,而是相续产生了另外一个新事物,是先前旧事物的结果。任何新事物的产生,都以先前某个旧事物为原因,由某个旧事物演化而来,不可能没有任何旧事物为原因而凭空产生,否则,就违背了有果必有前因的缘起法则,犯下“无因论”的错误。

  为了破坏进化论,李洪志讲:“说今天的动物是进化来的,我说根本就不是。由于大陆板块的变化,不同时期周期的演化,是换了物种。如果我们今天大陆板块沉下去,重新从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中升上来的大陆板块,会有新的物种存在,产生新的物种。那么它再沉下去,还会产生新的物种,这个地板块如果把那个地板块再重新换了,再过多少年,再把这个地板块再换上来,那么它也不是原来的物种,它还会产生更新的物种。”(《大法义解》)这就相当于是说,任何新物种的产生,都是与先前物种完全没有关系的全新物种。这是典型的“无因论”错误,有果岂能无因?

  另外一个“无因论”的错误说法就是,“人刚出生的时候是非常纯洁的,没有任何后天形成的观念。”(《新加坡讲法》)按照佛教的说法,有结果必有前因,人出生(生死轮回)的原因就是宿世积累的后天观念,连骨子里都是!

  同样,有因必定生果,有作必定有业。而李洪志却说,“吃肉本身它没有业力,也不存在杀生的概念。”(《大法义解》)这又是一例混乱因果的大邪见!有因岂能无果?

  佛教认为,吃肉不仅有业力,而且就是杀生!任何一件事情的发生,绝对不会只有一个原因,都是众缘和合产生,杀生也是一样,必须有养的、杀的、吃的、卖的等众多因缘,才能共同造成杀生之罪。当然,杀者罪重,吃者罪轻,但共同造业,共同受报。吃肉之人,绝对不出轮回!

  李洪志编造“有因无果”的另一例邪说,就是关于“武灵”的说法。他说:“每一世的开国皇帝都有一些武灵出世来保他们打仗。而这些武灵自身是专门干这个的,所以,他是劳而无功,但也不带业力,就是做这回事。”(《转法轮·卷二》)

  替天行道吗?天自有道。在《道德经》中老子说:“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意思就是说,天道自会执掌生杀之功,无人可代之,而想代替天道去行生杀之事的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削木材一样,替代者就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的。

  退一步来说,假设真的有“武灵”是秉承运数而来的,也必是随因缘而生,必以此为因而续生其果,怎么能说“不带业力”呢?那岂不是没有因果了吗?

  与此有关的说法,在《欧洲讲法》中还有,“神就不断地给人消业”,而“神不会来到人间直接给人消业”,所以,神就安排了“地震、火灾、水灾,甚至于瘟疫和战争”,“说到战争我们就说到这儿(纳粹)来了”。这岂不是在为纳粹法西斯招魂翻案吗?!佛教对于历史的看法也是根据缘起法则,认为一切都是因缘所致,没有神的主宰。

  (三)“法轮功”中的戒禁取见

  佛教认为,事物在因果相续之中,此类原因,必生此类结果,就像“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样,因果决定不会杂乱。所谓的戒禁取见,就是错误地以为某种原因可以产生某种预期的结果,即本来不是原因,却认为是原因。在修炼中主要表现在,采取不正确的戒条或禁忌,即该戒的不戒,不该戒的却戒,以及错误的归因等等。古代印度有各种各样的苦行外道,如寂默、裸形、涂灰、投渊赴火、自坠高崖等等,以及采取不正确的戒条或禁忌,如持鸡、犬、牛以及哑、聋等非理之邪戒,以为这样就可以升天或得到生死的解脱,而实际上这无异于压沙出油、煮沙成饭,纵使经历百千劫数,亦不可得。那么,佛教所说的了脱生死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

  释迦牟尼佛最初讲了“四谛法”,就是苦、集、灭、道。谛,就是真谛、真理之意。

  ⑴苦谛:轮回中的众生身心,常受种种痛苦缠扰、逼迫而不得安宁。

  ⑵集谛:由无明、贪欲、瞋恨、愚痴等“惑”驱使而造业并招集苦报。换句话说,众生轮回的苦果是由惑所生,而惑即是生死众苦的真正原因。

  ⑶灭谛:要断苦果,应灭众惑,众惑灭尽,才能解脱生死,消除众苦。

  ⑷道谛:脱离生死、苦灭解脱、进入涅槃的修行方法。

  “四谛法”道出了造成众生轮回的真正原因,指明了修行解脱的道路。生死诸苦,由集惑所成,断集除惑,即可脱离生死,而断集的方法就是修道。修道是灭苦的原因,而灭苦是修道的结果。

  断惑才是出离轮回、成就佛道的真正原因,而要解脱生死,就必须在生死苦果的原因上下工夫,否则就会徒劳无功,甚至求升反堕。古代印度的各种苦行外道,认为吃苦是得道的根本原因,以为吃苦就可以得到涅槃之果,而不知道无明众惑才是生死诸苦的根本,吃苦并不能消除这一产生痛苦的根源。这就好比锄草一样,不锄草根,“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草将永远除不尽。

  李洪志也犯了同样的错误,认为吃苦就可以使人得道,把吃苦作为得道的一个原因。

  “大法无边,全凭你那颗心去修,看你能修多高,全靠你的忍耐力和吃苦能力。”(《转法轮》)

  “你要想返回去就必须具备这两个因素:一个是吃苦,一个是悟。”(《悉尼讲法》)

  “吃苦就长功,心性提高了他就长功。”(《悉尼讲法》)

  “吃得世上苦,出世是佛陀。”(《洪吟》)

  此外,李洪志还以此恶见为依据,对佛教妄加点评,把吃苦说成是和尚得道的原因,这无异于诽谤佛教是苦行外道。

  “过去那个和尚在修炼当中他靠的是什么?他为什么能修成?他最大的苦就是寂寞。你说他吃什么苦?难耐的寂寞。”(《美国讲法》)

  把无欲无求的清净自活当做是在饱受寂寞之苦,这岂不是心中充满躁动欲火之人的臆测吗?请问,如果和尚修行靠的是难耐的寂寞,那么,从古到今,那无数修成得道的佛教居士在修行中靠的又是什么呢?实际上,无论是僧人还是居士,他们在修行中都是以缘起法则为正见,通过勇猛精进的修道而断集除惑,最后才得成正果的。

  虽然从表面上来看,佛教中所强调的勇猛精进有时好像类似于苦行,但是却实非苦行,二者无论从理论上还是方法上都有着本质的不同,后世佛弟子所敬仰的是往圣先贤的无碍智慧、广大慈悲以及精进不止的精神,并不是他们的苦行本身。不过,佛陀也没有说各种苦行者必受恶报,苦行者的果报如何,根本上不是由其苦行来决定的,而是由其所造善恶业和“心”的状态来决定的。

  佛教一方面反对顺世外道的享乐主义,一方面又反对极端的苦行主义,认为两种都不是中道。在《四十二章经》中,佛陀把修道比喻为弹琴,要调适得中,不急不缓,才能清净安乐,成其大道。

  在《参考材料》一书“初转法轮渡五比丘”一段中,佛陀说:“形在苦者,心则恼乱;身在乐者,情则贪着;这两种都不是修道的正因。苦乐都舍弃了,行于中道,心则寂定,可以修‘八正道’,而超出生死的苦海。”

  “法轮功”中的另一种戒禁取见,即不正确的戒条或禁忌,就是“真修者不吃药”。

  历史上没有任何一种正法修炼要求人不吃药。在《增一阿含经》等经典中,佛陀做出了以“四事”来供养僧人的规定:“衣被、饮食、床敷卧具、病瘦医药”,可见,佛陀是允许僧人用药医病的。不仅如此,即使身为大觉佛陀的释迦牟尼佛也曾经示现病疾,吃过药。比如,在《密勒日巴传》中密勒日巴尊者曾说过:“如果时节未到,遇见逆境,障碍菩提道,那么服药修法都是应该的。像这般除遣逆缘转成助缘的时节,并非没有。为了超度下根众生的缘故,世尊释迦牟尼也曾受耋婆童子的医师诊病服药。”

  真正的佛法不用各种方法迫使别人苦行。不错,佛教认为得病是宿世业力所致,忍受病苦可以消业,但是,地狱众生,刀山火海,受苦无量,多劫之内,死死生生无有间断,尚不能还宿业之万一,哪里可能忍一忍病业就可以还掉大部分宿业而得成佛道呢?若果真如此,地狱众生早应成佛。更何况,吃苦并非修行得道之正因!

  佛教认为,业由心造,也由心转。佛门有许多殊胜的灭罪心法,可以在刹那倾灭掉无量劫生死重罪!可以念阿弥陀佛、药师琉璃光如来和地藏王菩萨等佛菩萨圣号,也可以依经论广说的其他各种殊胜的忏罪法,来消除无量劫来的生死重罪。甚至只是读诵佛经也同样可以得无量福,灭无边罪。在《金刚经》中,佛说:“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上佛道)”。这就是说,如果在末法之中能够受持读诵《金刚经》,不仅可以使来世“重罪”变为现世“轻报”,而且还可以得到无量福德,甚至成就无上佛道。另外,在《圆觉经》中佛说:“假使有人修于圣道,教化成就百千万亿阿罗汉辟支佛果,不如有人闻此圆觉无碍法门,一刹那顷随顺修习。”也就是说,哪怕是刹那顷刻之间修习圆觉法,此人所得功德也多于度化百千万亿人修成阿罗汉的功德!

  佛教还认为,在轮回中获得人身,是相当宝贵的。因为人身苦乐参半,又具智慧,非常利于修行。所以,人身并不是简单的消业工具,而是用来修学无上佛道的。佛弟子虽然认为肉身是无常、苦、空、不净的,但同时也都希望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以借假修真和弘扬佛法。吃苦消业不是得道正因,修学佛法,增长智慧,破除无明惑业才是正途。

  人命关天!而叫人有病不吃药,用忍苦消业这种愚笨的方法,实在是连最起码的慈悲心都没有,而且最严重的是还会导致生命危险。按照李洪志的逻辑来推理,由于练“法轮功”而出现死亡的现象是必然的:“法轮功”如此大面积地在常人社会中传,来学的人必定什么心性的都有,必然有许多人就是常人。常人有病不吃药能行吗?常人有病要早治,如果常人有病不吃药,病就可能大发了,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死亡。李洪志对于这一点并不否认:

  “一个常人得了要命的病了,他就坚持死也不吃药,他死不死呢?他不就死了吗?该他死就死了嘛。因为他是常人,常人怎么能随便给他延长生命呢?他说他炼功了,大家想一想,是不是你今天炼了法轮功了,也看了书了,就是大法弟子了?你没有精进……”(《北美讲法》)

  这样,李洪志就把众多“法轮功”练习者不吃药而死亡的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难道一个人“死也不吃药”还不够精进?连死都放下了还是常人?这样看来,练“法轮功”出现很多死亡的事例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违背“诸法无我”印

  根据缘起法则,一切事物,因缘和合而生,都是由种种的要素和条件所构成的,而构成事物诸要素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又是由各种要素构成的,没有只由一个恒常不变的要素构成的事物。因此,在任何事物中,都没有单独存在的、不变的唯一因素,即没有一个“决定这个事物是这个事物”的永恒不变的“自我”存在,所以,一切事物都“无我”,即诸法无我。通达“无我法”的,就是真正的菩萨。在《金刚经》中佛说:“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一)“法轮功”中的我见

  我见,认为身心是不变的自我,它是一切恶见的根本。

  佛教认为,众生的身心乃至万法,都是由多种因素构成,在刹那之中发生着无数的生灭变化,宇宙既没有独立存在的神我为主宰,生命也没有独立存在的自我为灵体!众生的身心,与一秒钟之前的身心是不同的,没有一个不变的“我”、“精神”或“灵魂”存在。认为在身体之内有一个不变的“神”或“我”存在的看法,被释迦佛称为“神我外道”。

  认为人的身体或精神就是我,佛教中称为“我见”或“身见”。执著有一个区别于别人的“我”存在,就是“我执”,它是造成生死与一切执著心的根本,是最根本的执著。《杂阿含经》云:“斯等诸见,一切皆以身见为本。”我执是万恶之本,既是一切自私自利的源头,又是一切恶见的渊薮。而李洪志的“佛教中也没有谈到执著心的根本是什么”(《转法轮法解》)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轮回中的众生都执著有一个真实常住的自我存在,所以为私为我,起惑造业,轮转生死。如果能够了悟万法无我,则无欲无求,惑业不起,就能解脱生死轮回。因此,“诸法无我”印,又被称做是“印中之印”。

  从佛教的角度看,“法轮功”我见、我执深重。首先,李洪志说身体就是我。

  “大家想一想,你的身体的哪个部位不是你呢?你的手让它怎么动它就怎么动;你的胳膊让它怎么动它就怎么动;你的头让它怎么动它就怎么动,因为它是你。”(《欧洲讲法》)

  你让机器人怎么动,它就怎么动,那是你吗?如果是半瘫患者,你的手让它怎么动,它都不能怎么动,那还是不是你呢?其实,你根本就不可能真正主宰你的身体。你能让身体不受诸苦吗?你能让身体不老吗?你能让身体不死吗?每一个人不都在为时光流逝与青春不再而感到无奈吗?身体不仅在刹那中发生着无数的生灭与变化,而且又是由众多因素构成的,因此,它既不是永恒不变的,也没有一个实体作为它的主宰,怎么能说它是我呢?

  关于身体不是我,在佛教中有这样一则故事:有一个人因事远行,路宿古庙。夜里,他看见一个鬼扛着一具死尸,后面还跟着一个鬼争夺尸体。久争不下,他们就请此人证明。此人说尸体应该属于先扛尸而来的那个鬼,后来的鬼大怒,将他左臂一把拽下,先来的鬼马上从尸身上拽下左臂,给他补上,如此依次头足身躯,直至整个身体全都换了一遍。这时,此人想:我究竟是谁呢?有身体还是没有身体呢?这个身体到底是不是我呢?因为实在想不明白,就去问寺中的僧人。僧人回答说:你从无始以来,就从来没有过自己固有的身子,不过是错误地执著有身是我而已。此人醒悟,出家修道,断除我见,修成了阿罗汉道。

  其次,李洪志还说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类似灵魂的、不变不灭的“元神”存在,它就是真正的自我。“我们这里讲的主元神,就是指自己的思维,自己要明白自己在想什么,做什么,这就是你真正的自己。”(《转法轮》)岂不知,这个自以为明明白白的“我”,恰恰是佛教中讲的生灭变化的妄想心,把它当做是不变的自我,正好是众生轮回生死的原因所在,这不啻于认贼作父!

  李洪志还把这种说法推广开来,说“万物皆有灵”,这无异于“神我外道”!甚至更为恶劣的是,他竟然打着释迦牟尼佛的旗号说:“释迦牟尼讲过万物皆有灵”(《转法轮法解》)这实质上是在败坏释迦牟尼佛和佛陀的教法。

  既然说“无我”,为什么佛教还说有六道轮回呢?是什么在轮回呢?

  佛教认为,众生的生命是生死相续、因果相续的,人死之后,必有新的身心生灭相续,可借用世俗的概念称为后世。然而,此后世来生,同样不是实有的,没有一个恒常不变、自作主宰的实体“我”,或者一个不变不灭的灵魂或元神实受生死。众生的身心,念念之间既生灭不断又因果相续,生前如此念念相续,临终最后一念灭后,也必然不间断地生起死后的身心,升天堂、下地狱或往生极乐世界。生命在生死与因果的相续之中,没有任何东西从今生带到后世,只是因果相续而已。今生是因,来生是果。因为前生与后世之间有因果关联,因此必有主体人格,即分别自他意义上的假我,也必有身心阶段性的相对稳定,认为有常住不变的“我”存在的错觉由此而生。可见,佛教所讲的生死轮回,与一个人换一个新房子,或者换一件新衣服的情形是绝对不同的。

  对于“法轮功”来说,“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精进要旨》),只是一句装点门面的口号式的宣传罢了。真正要修成无私无我,是要以无我法为基础的,而“法轮功”师徒骨子里都是“我见”,坚固地认为有我,怎么可能达到无私无我呢?骗人而已!

  当有人问“为谁而存在”时,李洪志竟然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你要为你自己而存在!”(《长春讲法》)这与佛教“但为众生得离苦,不为自己求安乐”的无私无我的精神实在是大相径庭!李洪志有一首题为《觉者》的打油诗:“常人不知我,我在玄中坐;利欲中无我,百年后独我。”(《洪吟》)整个诗中哪句话离开了“我”?觉者乎?迷人!如此我执深重,与正法背道而驰,只能离道更远!

  (二)打坐中的观念

  对于打坐,虽然李洪志要求要明明白白,可是,明明白白的是什么呢?明明白白的是知道“有我”:   “只有自己的思维,一点意念知道自己在这里炼功。”(《转法轮》)

  “一点意念知道自己在这里炼功,要守住这一念。”(《大圆满法》)

  这就是说,要知道“有我”,要守住“有我”这一念,说白了就是在以“有我”的邪见坚固其心。虽然同样讲明明白白,可是佛教要求的是明明白白地知道诸法无我,明明朗朗而不分别,二者相差何等之远啊!其实,每一个人都自以为自己是明明白白的,常人也觉得自己是明明白白的,但却都是迷惑颠倒的。

  李洪志对于打坐的另一个要求就是:“打坐时什么意念都没有,什么东西都不想。”(《大圆满法》)这与佛教中讲的“无想外道”无二无别!那只是用“有我”的邪见把妄想压住,使它暂时不能起来。然而,这样却不能除去妄想的根本,因而是永远也无法了脱生死缠缚的。在《楞严经》中,佛陀就曾经提到过无闻比丘(僧人)的例子:无闻比丘,因不求广学多闻,不明禅修之法,以为修“无想”就可以得道,走入了无想外道。最后,因为他“未得谓得,未证谓证”,也就是没有证得圣果,却说证得了圣果,所以堕入到无间地狱中受苦去了。

  为了诋毁佛教与道教等其他一切宗教,李洪志说:

  “历代的功法都教人炼功时要恍兮惚兮,什么都不想,然后深度入定,定到最后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了。”(《转法轮》)

  “他这种入定和我教给大家这种入静完全是不同的,他定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了,你说他是睡觉吧也行。”(《欧洲讲法》)

  “啥也不知道,稀里糊涂地定了两个小时出定了。有的人睡觉,一睡两、三个小时……还有一次性完成的,大家可能听说达摩面壁九年,过去有许多僧人一坐几十年……道家也有讲这个的……”(《转法轮》)

  在《参考材料》中,记载了密勒日巴的一段话:“……而后次第修观,精进修持‘共道的人无我观’;由佛陀的教授和理智的思维,寻求何处是我,竟不可得;如是证悟人无我理。这样以无我见而修正定,妄念断,不相续,心进入无分别,持定不起座,可经年月;如此可谓得定了。如是,以正念力恒持守护,不堕昏沉掉举,渐次明觉增长;虽显现而无自性,明朗而无分别,赤裸裸,明朗朗……”(注:所谓“共道”,就是无论是小乘或大乘,还是显宗或密宗,都共同依止的教法。而无我观就是佛教各门都修的共道。)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概要地了解到佛教禅定的一些基本情况。佛教修禅观,要求“妄念断”,“不堕昏沉掉举”。妄念断,就是无妄念,但却不是无正见与正念,正见与正念要是没有了,那就堕到无明中去了。什么是正见与正念?明明白白地知道诸法无我就是正见、正念,这在“法轮功”里是没有的,“法轮功”里有的只是颠倒无明的我见。可见,李洪志所说的情况,根本就是不存在的,要验证也非常容易,随便找一个僧人或者道士问一问,李洪志的谎言就不攻自破了。

  说到“一睡几十年”,那么“法轮功”师徒有一个算一个,谁能坐着睡?不用几十年,三天就行!真是典型的吃不到葡萄还说葡萄酸!那么,为什么能“持定不起座,可经年月”呢?原因就是“心进入无分别”,于法自在!

  佛教认为,诸法无常、无我,然而众生却坚固地以妄想心、分别心执著其为实有。时间与空间也是如此,本非实有,因执著而有,只是虚幻不实的错觉作用。爱因斯坦也说过,时间只是人的错觉。如果内心对时间带有强烈的执著,坚固地认为时空实有,则心与分秒不离,心即是分分秒秒,分分秒秒皆是心。妄想心的迁流与生灭变化,就是时间产生的原因。不同的众生,由于妄想心的不同,感觉到的时间也不一样。时空是因众生执著而有,根深蒂固,难以纠正。然而,依缘起正观的利器,可以彻底摧毁一切实有的妄计,从时空与生死实有的妄想中解脱出来,即能于时空自在,叫做“定破时空”。在诸佛的解脱心境,丝毫没有时空观念,因此三际如幻,错觉时空无由存在。

  在《密勒日巴歌集》中就记载了一则“定破时空”的事例。有一个十六岁的牧童,名叫佛护,想要修行。密勒日巴尊者想看看他是否适合于修行,就让他在鼻头的前面观想一尊佛像。过了七天,牧童的父亲来到尊者这里,说他的儿子已经七天没有回家了。后来,村民们四处寻找牧童,结果发现他正直直地坐在一个泥洞里,两眼凝然前视,目不转睛,兀然而住。大家问他在这里做什么。他说:“我正在修持上师传给我的口诀呀!”人们问:“你为什么七天没有回家呢?”他说:“莫开玩笑了!我觉得坐了不过片刻工夫呀!”

  其实,佛教中讲,在修禅定时,明明朗朗、无所不知。依缘起法,可以了知万法虚幻无主,时间与空间也是如此,因此就不会有对时间的执著,一念之间即可超越万劫,而在万劫之内发生的事情,却历历在目,并不像李洪志所说的,什么也不知道了,睡着了。

  与佛陀“无我”的教法相反,“法轮功”不仅坚固地认为“有我”,而且还不断地努力增强“有我”的观念,即所谓的主意识要强等等,如此以邪魔恶见坚固其妄想之心,还能不走火入魔吗?“有我”的见解不仅不是正见,而且是根本恶见!以此恶见而修禅定,就是邪定。其实还不止如此,“法轮功”还执著于以上这些错误见解与修法为殊胜,这就是另外一种恶见——见取见。

  (三)何为空?

  李洪志为了破坏佛法,抬高自己,对于佛教讲的“空”、“无”也进行肆意的歪曲,甚至还专门写了一篇题为《何为空》的所谓经文,对佛教讲的“空”、“无我”、“无法”等乱论一气,严重地败坏了佛教的根本教法。那么,佛教讲的空、无指的是什么呢?

  佛教认为,既然万法因缘所生,既处于无常变化之中,又没有恒常不变、实实在在的“我”,即万法皆空,空的是“我”,无的是“我”,所以又叫无我或无“自性”,也称“自性空”,简称“性空”。万法因缘而起则必自性空,与诸法无我同一含义。由于万法都是变化不定、虚幻不实的,都是暂时的幻象,所以,在《金刚经》中佛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然而,李洪志却随时教导人们执著一切变化不定的“幻法”为实有。他说:“你用天目去看,不动念静静地看是真实的。”(《转法轮》)如此以幻法为实有,还不是执著吗?既然说“不动念看到的是真的”,请问您眼中的万事万物,是真的还是假的?既然“法轮功”练习者相信肉眼所见为假相,怎么天眼所见就成了真相了呢?“法轮功”练习者应该知道,肉眼看到的景象,是由微观粒子构成的,都在蠕动着,比如我们的“整个身体都在蠕动着、运动着。”(《转法轮》)那么请问,天眼看到的景象,是不是也是由微观粒子构成的?是不是也在蠕动着?其实,无论是肉眼还是天眼,所见之“相”都是因缘所生法,没有恒常不变的实体存在,都是变化不居的假相。

  如果把所见之“相”当真,则离妄证真、明心见性便无可能。因为,如果执著于相,就不可能见到万相的共“性”了。譬如,对于金杯和金盘,金是其体、性,杯或盘是其用、相,若执著于它们不同的相,就见不到它们的共同金性。一切万相也是这样,有其共同体性,那才是一切法的本质。虽然虚幻的万“相”在不停地生灭变化,然而其体性却永不变化。譬如,金杯可以变成金盘,而金性不变。

  诸法无我,是指任何事物都没有自己实有的特性,所以叫“性空”。然而,万法却有其共性,万法的共性,称为法性,而证悟此法性,称为见性开悟。因而,释迦牟尼佛说:“众生国土,同一法性。”法性不变,随缘而显现不同的“相”,此所谓“不变随缘”、“随缘不变”。迷人为幻“相”所惑而以为实罢了!

  万法都非实有,都是暂时存在的幻象,因此,佛教认为,无论是佛国世界还是佛法神通,对于还未证得法性的众生,可以暂时称之为真,但从根本上看,也不过是幻象而已。比如,释迦佛说:“一切佛世界,犹如虚空华”,在《参考材料》中有一段文字也明确地说明了这一问题:“上师大显神通,忽而变成喜金刚,忽而变成上乐金刚……示现前所未显的种种神变。(尊者)说道:‘这些都只是身神通而已,即使能够广大显现,还是虚妄幻景,没有多大的用处。’”因而,应不执著于眼目所见的幻象,当以智慧了知万法的共性。在《佛遗教经》中佛说:“若人有智慧之照,虽是肉眼,而是明见人也,是名智慧。”

  万法因缘和合而生,却没有什么不变的实体生起;因缘散去而灭,也没有什么实体灭掉。生生灭灭,只是幻生幻灭而已,无有一法为实有,所以说“无一实法可得”,这就是佛教所说的“无法”。“我”空,即诸法无我之意,此为“印中之印”。请问,依此而论,何法不空?

  三、违背“涅槃寂静”印

  佛教认为,执著于有我的“我执”是一切执著的根本,是生死轮回的原因所在。但若依缘起正观的利器,了知万法空幻、无常、无我,而一切都不执著,直至我执断尽,离欲离求,则身口意三业不兴,自然就没有能生身心的“业”。换句话说,没有业也就没有身心的生起了。老子说:“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所以,当身心不再生起的时候,一切老病死的忧悲苦恼也就都没有了,从而达到身心解放,见到无生无灭的本体而入于涅槃的圣境了!

  佛教所说的涅槃,是指如实地觉悟了身心以至世界是无常、无我的,由此而息灭了心中由“我执”所引起的烦恼,烦恼虽灭,却非断灭,净心恒存。依缘起法,矛盾双方都以对方为自己存在的条件,万法都是对立而存在的。因此,既然有生灭变化、彼此对立的小我、假我,则必有不生不灭、无彼无此的大我、真我;既然有生灭无常、生死轮回的众生界,则必有不生不灭、“常乐我净”的涅槃界。涅槃,即清净心体,即法性,万法的本体。

  《涅槃经》云:“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在寂灭之中不是空无所有,而是寂灭为乐。“寂灭”二字,“寂”不是与动互相对待的寂,而是从无始来,本自不动的寂;“灭”也不是与生互相对待的灭,而是从无始来,本自无生的灭。故此“寂灭”,即是法性,即是真心,即是涅槃,无边妙用,皆在其中。

  一切万法,有形有相,有此有彼,是差别法,是有为法,是生灭法;

  涅槃境界,无形无相,无此无彼,是平等法,是无为法,不生灭法。

  有为法是现象,无为法是本质。

  可见,诸行无常印,局限于有为法;涅槃寂静印,限于无为法;诸法无我印,则通于有为与无为一切法,有为无为诸法皆无我。

  《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这是针对有形有相的有为法所说的。而无形无相的无为法,才是真相,才是实相,它离开一切相对概念,无小大之分,无内外之别,任何矛盾皆归统一。因此,涅槃寂静印又称实相印,依之可以印证一切法。因为在佛教中,无论大、小乘还是显、密宗,都说涅槃寂静,而凡夫是绝对不会说涅槃寂静的。外道最高也只说禅定至非想非非想处天,没有说到涅槃的,也理解不了。李洪志也是一样,即使让他使劲往高了猜,他也说不出什么高深境界来。

  李洪志曾经吹嘘说:“我有一次把自己的思想和四、五个层次极高的大觉者、大道联在一起……可是他们那颗心静到什么程度啊?静到一种可怕的程度。你要一个人静到这种程度还行,四、五个人坐在那里边,都静到那种程度,像一潭死水什么都没有,我想感受他们感受不了。”(《转法轮》)

  这哪里是觉者境界?!按照佛教的说法,涅槃寂静是无为法,无形无相、无此无彼。说“四、五个人坐在那里边”,怎么是无形无相呢?也谈不上无此无彼呀?那根本就不是无为法。即使是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中的无色界,就已经完全脱离了物质色身的缠缚,而像李洪志这种描述,别说是超出三界,就连三界中的色界尚不可出!

  《金刚经》云:“离一切相,即名诸佛。”佛处涅槃无为之境,既无大小、多少等一切形相,也没有方位与处所,怎么会有“几个”与“哪里”之说呢?在《华严经》中佛说:“如来身者,无有方处,非实非虚,但以诸佛本誓愿力,众生堪度,则便出现。”在《金刚经》中佛还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得见如来。”

  “法轮功”虽然打着正法的旗号,但稍加考证,其邪教本质便毕露无疑。比如,李洪志曾经打着佛教的旗号,闭门造车编出一个关于罗汉境界的故事。

  “我给大家讲一个佛教中的故事:过去有一个人费了好大劲修成罗汉了。那人要得正果了,修成罗汉了他能不高兴吗?跳出三界了!这一高兴那就是执著心,欢喜心。罗汉应该是无为、心不动的,可他掉下去了,白修。”(《转法轮》)

  这反映出他对于佛教所讲的罗汉境界全然无知。在《金刚经》中,佛陀与尊者须菩提曾经有如下问答:“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中略)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

  须陀洹,就是初果罗汉,已经超凡入圣,即入于无为境界,无一切相,当然也无“我相”,所以,别说是阿罗汉了,就是初果罗汉不仅不会高兴或者害怕,而且根本就不会有“我修成罗汉了”这一念,否则,就等于是执著于有我、人之分。既有彼此之别,怎么能是无为的圣者呢?

  这不仅使笔者想起了佛教中“唐朝大安禅师降伏妖狐”的故事。根据记载,唐朝延载元年(公元694年),京城里来了一个女人,自称是圣位的菩萨,具有他心通等神通,所说的也都很准,因而轰动京都,还受到武则天的召见,被留在宫里。这时,大安禅师来京,武则天就把他迎请入宫,并把那位自称是圣位菩萨的女人引见给他。大安禅师问她,你能知我的心现在哪里吗?那女人答道,你的心现在塔头相轮。过了一会儿,禅师又问她同样的问题。女人又答,在兜率天弥勒内院听法。一会儿他再问。女人答道,在三界顶的非想非非想处天。这时,大安禅师再一次问,我的心此刻在哪里?女人竟茫然而无所知,回答不出来了。大安禅师大声呵斥她说,你还敢自称是圣位菩萨,我心置于阿罗汉的境地,你就不知道了,如果置于菩萨境地,你怎么能知道呢?这个女人马上现出雌狐的原形逃遁而去。

  大安禅师心置阿罗汉圣境,其心乃无为之心,离一切相,既然没有一切大小、方圆等形相,哪又有什么方所可言呢?此时,妖狐无法回答“心在何处”的问题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了。李洪志也是如此,以有为有相的凡心来测度无为无相之圣心,无异于以风吹光,连边都摸不着!

  1998年8月22日“新加坡法会”时,为了考查李洪志,笔者通过一位朋友,捎带了一个纸条,交给了李洪志。纸条上是笔者对于佛教中所讲根本佛法的一段论述:“清净心的体性,是绝对的精神,也是绝对的物质,二者根本是一。那是没有任何观念的纯真观念,没有任何物质形式的真正物质,虽然俱足一切,却不变不动,离开一切差别与对立。清净心是真正的自我,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然而,李洪志对此不明所以,一顿自相矛盾地乱说,反映出他对佛教中所说根本佛法的一窍不通。

  通过本文的详细对比,相信人们会更加透彻地了解李洪志的虚伪和无知,“法轮功”的邪恶与荒谬了。然而,这些仅仅是冰山一角,还有更多李洪志编造出来的有关“佛法”的说法没有被披露出来,甚至根本佛法以及与根本佛法有关的一切佛法名词,都被李洪志冠以这样或那样的含义而败坏无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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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0:52 | 只看该作者
  
正本清源:根本佛法与佛法名词


 
——李洪志指鹿为马,意欲何为?





  “法轮功”披着“佛家气功”的外衣,大肆宣扬歪理邪说,其中,最能迷惑人的就是李洪志说,他传出的是根本佛法。那么,什么是根本佛法呢?佛教认为,释迦牟尼佛讲法四十九年,都是围绕一件事在讲,那就是根本佛法——法性。在佛教中,把先天后天、有形无形、真实虚妄、事物道理等一切都统称为“法”,万法的共同本性称为法性,它先于宇宙世界、天地万物而有,不变不动、不生不灭,是万法的本体。释迦牟尼佛反复讲过,此法性是十方三世一切诸佛所共证悟,所共宣说,是根本的佛法。不知根本佛法而欲成无上佛道者,以因果错乱故,如煮沙成饭,终不可得。


  可是,李洪志却说:“这个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真、善、忍,它就是佛法的最高体现,它就是最根本的佛法。”(《转法轮》)他还说,佛与道都不知道宇宙中有“法”存在,只有他第一次把宇宙中根本的佛法——宇宙特性传给了人。无庸置疑,诸佛既然证悟了万法的共同本性,当然知道是有“法”存在的。而李洪志又提出来一个所谓的宇宙特性,我们不妨来看一看,诸佛所证悟的“法性”与李洪志所讲的“宇宙特性”,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根本佛法。

  一、根本佛法——全面质疑“真、善、忍”


  根本佛法必然是万法共同遵守的法则,也就是一切事物共同的最根本的本质,即一切事物的共性。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在随着内外条件(“缘”)的变化而变化着。一个事物转化为另一个事物,虽然其表面现象与特性都发生了变化,但是,最根本的本质——共性,却不会发生变化。


  譬如,水在循环运动中,随着各种内外条件的变化,不断地改变着它的状态:液态的水、固态的冰和气态的水汽。液态的水可以凝结为固态的冰,也可以蒸发为气态的水汽;气态的水汽可以凝结为液态的云雾雨露,也可以凝华为固态的冰霜雹雪;而固态的冰霜雹雪可以融解为液态的水或水滴,也可以升华为气态的水汽。但是,无论现象与特性如何变化,都不能改变它们的共性,即共同的本质——水。


  根本佛法是一切法的共性,因而诸佛称之为法性。宇宙特性,也就是李洪志所说的根本佛法,虽然类似于诸佛所共证悟的法性,但却有着本质的不同。把宇宙特性称为“最根本的佛法”有根本过失。


  其一,把根本佛法称为“特性”是不对的。特性,即特殊性,为少数事物所特有,具有狭隘性。共性才是事物共同遵循的法则,具有普遍性。根本佛法既然是万法的共同本质,则一定是“共性”,绝对不是“特性”。很显然,李洪志没有搞清楚共性与特性的关系,至少是用词错误!


  其二,用“宇宙”一词也是错误的。因为宇是空间,宙是时间,宇宙也就是时空,是后天的,是后于佛法而存在的。而佛法被认为是宇宙产生之前,即先天地时空而存在的,是先天后天一切万法的共性,而不仅仅是宇宙特有的属性。先天后天一切万法绝不是后天的宇宙所能涵容的,无论这个所谓的宇宙有多么多么大,相对于先天后天一切万法所构成的“法界”来讲,都是很渺小的。法界是远远大于宇宙这一概念的。可见,用宇宙一词是绝对错误的。

 
  其三,法性是一切法的共性,是唯一的,别无它性。一方面,李洪志说宇宙特性是唯一特性,“物质与精神是一性的”。然而,另一方面,无论是宏观的物质(身体)与精神(元神),还是最微观、最本原的物质(密度极大的水)与精神(宇宙特性),李洪志都是将二者截然分开的:没有元神的存在,身体就是一块肉;没有宇宙特性,最本原物质就不能聚合成宇宙及万物。如此说来,岂不是有二性?试问,作为本原物质的“密度极大的水”自身有性还是无性?若有性,以何为性?若以宇宙特性为性,则何须另有外来的宇宙特性。若另有它性,从根本上就不是唯一性了。若说此“水”无性,怎么能叫做“水”呢?必有水的性质才能称作水,否则岂不胡乱称名,为何不称金呢?


  李洪志既然讲“物质与精神是一性的”,为什么说:“德是一种白色物质,它可不是像我们过去所认为的是人精神的东西,人在意识形态中的东西,它完全是一种物质存在”(《转法轮》)?真是既混乱,又颠倒!其实,佛教认为,对于身心关系问题,就像冰、霜、雨、雪等在本质上都是同一的,只是水的不同状态一样,物质(色)与精神(心)也都有共同的本质,都是根本佛法——法性的不同显现,二者在本质上是没有差别的,佛法上称为“色心不二”。所谓不二,也就是没有差别。


  其四,只有不变的才是真实的。根本佛法既然是万法最根本的共性,当然没有增减变化。共性包含、俱足一切特性,并且随着条件的不同而显现不同的特性,特性有生灭变化,共性却不变不动、不生不灭。森罗万象的事物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根本不存在事物偏离其本质,即偏离根本佛法之说。李洪志一方面说,一切事物都是宇宙特性所成,另一方面又说,这些事物现在发生了变异,偏离了宇宙特性,所以要发生大劫难,云云。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宇宙特性不是一切事物的共性,否则何言偏离呢?变异物质又是什么性?这时宇宙中难道有二性并存?若如此,宇宙特性也不是所谓的“唯一特性”了。


  其五,根本佛法必是绝对真理,而“真、善、忍”是相对于“假、恶、愤”而存在的相对概念,相对概念怎么能是绝对真理呢?而法性是万法的共性,也是一切对立法的共同本质,当然也是“真、善、忍”与“假、恶、愤”二者的共性。法性不是相对概念,是一切相对概念的共性,一切对立的法在法性上都是同一“不二”的。


  其六,李洪志说,要提高层次,就要同化宇宙特性;事物的败坏是因为事物在失去宇宙特性。也就是说,“性”有大小多少!足见李洪志并未见“性”。性,不是形相,自然没有大小与多少的分别。比如,一滴水的湿性与大海水的湿性并无差别。佛教认为,法性,在圣不增,在凡不减。在法性上,众生与佛是没有差别的,只是迷与悟的不同,称“生佛不二”。成佛并非是同化法性,而是见此法性,即见到事物的共同本质,称“见性成佛”。


  行文至此,已经可以彰显出如下明确事实,相较之下,佛教中所说的十方三世一切诸佛所共证悟的法性才是真正的根本佛法,而李洪志所谓的宇宙特性,只能说是照猫画虎的产物了。


  二、佛法名词——彻底看破“法轮功”


  法性是根本佛法,翻开千经万典,会发现其中所讲的都是“法性”,而不是像李洪志所说的:“大藏经上万卷,讲的都是一个德字”,貌似赞誉,实是诋毁。这是李洪志的一贯伎俩。而且还远不止于此,在佛法中与根本佛法有关的佛法名词,也大都被李洪志赋予了这样或那样的含义,这不仅使人们更加难以了解真正的根本佛法是怎么回事,而且也为“法轮功”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面纱,难见其本来面目。现对李洪志的有关邪说予以简要剖析,以撕去其层层伪装,揭露“法轮功”的邪恶本质。


  (一)不二法门


  佛教中所说的不二法门,是指万法都有其共同本质,在本质上万法是没有差别的,是“不二”的,甚至一切对立的法在本质上也是同一法性,也是不二的。因此,又有“万法归一”之说,即一切事物与现象在终极本质上是统一的。儒家所讲的“天人合一”,同样是指天与人在终极本质上是统一“不二”的。


  虽然众生与佛是对立而存在的,但是二者在本质上却没有差别,即所谓“生佛不二”。其他还有上面提到的“色心不二”等等,透悟证入法性称为入“不二法门”。


  为了笼络、恐吓徒众,李洪志讲,不同的佛所证悟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因此要“不二法门”,即只能修一法门,只能读一门的书,其他什么都不能学、不能看,否则功就会乱套了,并且说“在佛教中叫不二法门”(《悉尼讲法》),还说佛教中讲,天台宗不能读华严宗的经。佛教中根本就没有这些说法!李洪志为什么总是打着佛教的幌子,却干着歪曲佛教真实言说的勾当?佛教中讲“广学无量法门”,况且都是释迦佛讲的法,怎么就不能读呢?其目的无非是破坏佛教,从而使人们都拜服在李洪志的脚下。


  另外,也不存在“不同的佛所证悟的东西是不一样”的说法。在佛经中,释迦牟尼佛反复说过,他所证悟的东西是恒河沙数一切诸佛所共证悟,所共宣说。在《维摩诘经》中,佛说:“诸佛色身、威相、种性、戒、定、智慧、解脱、解脱知见、力、无所畏、不共之法,大慈、大悲、威仪所行、及其寿命、说法教化、成就众生、净佛国土,具诸佛法,悉皆同等。”


  为了达到自高身份、蒙骗信众的目的,李洪志说自己是最高的、无上的佛,是主佛,是比如来高无数倍的大觉者,对此他说了很多诸如,如来是“宇宙中最低的佛”(《转法轮·卷二》)、“超过如来层次的佛多的数不胜数”(《转法轮》)等等一类的话,从而创造出佛有大小的说法。


  其实,按照佛教的说法,诸佛既然已经完全觉悟了诸法事理,因而诸佛平等,无有高下,佛与佛之间没有差别,怎么会有层次与大小的分别呢?释迦佛早就明确说过,只要有人说佛有层次之分、大小之别的,那就一定是邪说。这样看来,李洪志的“主佛”梦该醒醒了!


  (二)法身与金刚不坏之体


  佛教中讲,法性是万法的本体,因而又叫法性身,简称法身,喻为一切法的身体。法性身先天地宇宙万物而存在,不生不灭,不变不坏,常住常存,假使宇宙坏灭,它也不坏,因而又叫金刚不坏之体。佛陀在《涅槃经·金刚身品》中说:“善男子,如来身者是常住身,不可坏身,金刚之身,非杂食身,即是法身。”十方三世诸佛,皆同一法身,共以一真如理性为体。而李洪志却把修炼出来的许多化身说成是法身,又把修出的某个身体当做是金刚不坏之体,认为宇宙坏了,这个金刚不坏之体就坏了。那叫什么“金刚不坏”呀?那不是在骗人嘛!


  李洪志把化身称作法身,而且为了抬高自己不惜自赞毁他:“大家知道,释迦牟尼佛讲过,说阿弥陀佛有两佰万法身吧。我的法身多得不能用数字来计算,数不过来。”(《悉尼讲法》)另外,早期在大陆各地办班时他还经常说,据经书记载,阿弥陀佛大约有八十万法身吧。我们暂且不说其前后矛盾,只看一看经书上到底是如何记载的。在《观无量寿经》中,释迦牟尼佛介绍阿弥陀佛时说:“彼佛圆光,如百亿三千大千世界,于圆光中,有百万亿那由他恒河沙化佛,一一化佛,亦有众多无数化菩萨,以为侍者。”所谓那由他,亿数之大数,而恒河沙则是无量数。


  (三)空性与法无定法


  法性又名空性。为什么呢?法性俱足一切性、相,而又非一切性、相。


  首先,法性俱足一切性:金性、木性、水性、火性、土性、苦性、甜性等等,随不同的缘(条件)可以显现不同的性。法性是金性,因而随缘可以成金。但法性又不是金性,否则不能成木;法性也是木性,随缘可成木,但法性又非木性,否则不能成金,如此种种。因而法性既是一切性,又非一切性,不被任何一种定性所限定,并能在条件俱足时,显现任何一种特性。法性——不是任何特性的一种性,所以叫空性。


  其次,法性俱足一切形相:大、小、方、圆、有、无等等形相,随不同的缘可以显现不同的形相。法性是大相,故随缘可成大,法性又非大相,否则不能成小;法性是小相,故随缘可成小,法性又非小相,否则不能成大,如此种种。因而法性既是一切相,又非一切相,不被任何一种定相所限定,并能在条件俱足时,显现任何一种形相。法性——不是任何形相的一种相,所以叫做空相或无相。


  法性是真相,是实相。灵山法会上,释迦牟尼佛把“实相无相”的“正法眼藏”付与禅宗初祖大迦叶,而后传到二十八祖达摩,由他传到中国,达摩也就成为中国禅宗初祖。禅宗的法是释迦牟尼佛以心传心的心法,佛家讲的“空”是根本佛法的代名词。李洪志极力诋毁禅宗,处处歪曲“空”的真正含义,甚至专门写了一篇题为《何为空》的文章,对“空”胡诌一气,其目的无非是破坏根本佛法。


  因为法性不被任何确定的性、相所限定,所以叫做“法无定法”。不能说法性是任何一种确定的法(性或相),否则就限定住了非一切性、相的法性。而李洪志却说,由于释迦牟尼佛没有证悟到根本佛法,发现不同层次有不同的法,所以才讲“法无定法”。其实,法性是空性、空相,怎么能“定”下是什么呢?法性若说成是什么,那就不成其为永恒不变的道了,所以,老子也说,“道,可道,非常道”,当然,李洪志也歪曲了老子这句话的意思。


  老子在《道德经》一开篇就讲:“道,可道,非常道”,意思是,道是可以说的,但所说出来的成为具体(定法)的道,已经不是常恒不变的道的本体了。李洪志却把老子的这句话解释成,道很难得,要珍惜。那么,又如何解释“可道”二字呢?更何况早期版本的《道德经》中这一句是“道,可道,非恒道。”


  在《金刚经》中佛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而众生执迷于各种现象而难见本质。法性是离一切相的,当然也离名字相、言说相,讲出来的所谓的“法”,只能给人指示一个方向,并不是目标本身,就像用手指指示月亮的方所一样,手指并不是月亮,但必须朝手指所指示的方向看,才能看见月亮。


  释迦牟尼佛在《楞严经》等经典中,把自己讲过的法叫做“标月指”,也就是说,讲出的法并非根本佛法本身,只是标示根本佛法所在的“手指”,所以他说,我一生什么法都没有讲。而李洪志却说,释迦牟尼佛讲“我一生什么法都没有讲”,是叫后人不要把他讲过的话当做绝对的真理,因为他也没有看到宇宙最终的理。如此解释实在是说不过去,因为释迦牟尼佛一生都在讲一件事,即根本佛法——法性。


  李洪志任意歪曲“空”、“法无定法”、“我一生什么法都没讲”,甚至“道可道,非常道”等话的真正含义,同时极力诋毁诸大圣者,其叵测之心可谓昭然。


  (四)其大无外,其小无内


  法性,无形无相,非大相非小相,是不能用大小来衡量的,没有大小的概念,就像一滴水的湿性,与大海水的湿性毫无差别。但是,法性又是大相,又是小相。若大,则为至大而包万法,无量世界在法性内“如片云点太清里”,无有出其外者,万法都在道中;若小,则为至小,而入于芥子,无有入其内者。若大,没有任何一法比法性大,可谓“其大无外”;若小,也没有任何一法比法性小,可谓“其小无内”。其,是代词,指代道或法性。因为法性既是最大的相,又无形无相,所以道家也讲“大相无形”或“大道无形”,大道就是最大的相。


  而李洪志却说:“在如来这个层次上,大,看不到宇宙的边缘;小,看不到物质的最小微粒,所以他讲了‘其大无外,其小无内’。”(《转法轮》)诸君认真想一想,这不恰恰是其(指宇宙)大“有外”,其(指微观粒子)小“有内”吗?不信请看:若看不到宇宙的边缘,在所见宏观之外,还有天体的存在,那不是“有外”吗?怎么能说是“无外”呢?若看不到物质的最小微粒,在所见微观之内,还有更微观微粒的存在,那不是“有内”吗?怎么能说是“无内”呢?实在是连文字表面含义都说不过去了。在一句话中,代词“其”指代混乱不清,既指代宇宙,又指代微观粒子,文理不通。


  更何况,对此“其大有外”的宇宙,释迦牟尼佛可从来没有说过他看不到边,那是李洪志的诽谤。根本佛法是一切万法的共性,当然也是一切众生之性,它才是众生的真正心性,又叫真心。它先天地、宇宙而有,是至大者,其大无外,包容万法,一切都在真心之内,故有“心包万法”之说。而宇宙却是其大有外,也就是外面还有、还有……,然而,此无量宇宙无论多大,都在真心之中。释迦牟尼佛在《楞严经》中说:“当知虚空在汝心内,犹如片云点太清里,况诸世界在虚空耶。”也就是说,所有的世界都在虚空里,而虚空又在真心之内,就像一小片云彩,点缀在无边无际的天空里一样,这怎么能说释迦牟尼佛看不到宇宙的边呢?所以,佛教中认为,迷与悟的差别就在于对真心的迷与悟:迷时,错以为世界在心外,心在身中;悟时,了知身与世界皆在心中,心包万法。


  这些并非只是理论,在佛教中,通过实修而证得法性之后,会有“大小无碍”的境界现前。如《维摩诘经》中记载,当时,在释迦牟尼佛的法会上,大家想见无动如来及其妙喜佛国,于是维摩诘大菩萨以神通力取无动如来的妙喜世界到法会上,法会现场没有变大,妙喜世界也没变小,而妙喜世界却在法会上。又如,释迦牟尼佛派众弟子到维摩诘大菩萨的居室来看望他,他以神通力由须弥灯王如来的须弥相世界取三万二千个高大莲花座来招待众人,每一莲花座高八万四千由旬(一由旬约四十里),而他的居室没有变大,莲花没有变小,却都自由置于室内。另外,密勒日巴尊者也数次显现“大小无碍”的神通。一次,在一个湖边,尊者为调伏众魔而现神通,尊者身体没有变大,湖面也没有变小,身体却覆盖了全部广大湖面。另一次,尊者为调伏弟子惹琼巴,现神通入于一只废弃的牛角之中,牛角没有变大,尊者身体也没有变小,尊者却安然坐于其中。如是等等,不一而足。


  “大小无碍”的境界显然非李洪志之凡智可测,他只是重复地夸大夸小,大有多大多大多大,小有多小多小多小,都不过是凡夫臆想穿凿之说罢了。他妄造的所谓连如来也看不到边、由27亿不到30亿个银河系构成的第一层小宇宙,人类现在已经观测到1250亿个河外星系了(见《世界科学》99.4),这难道不是对李洪志无知与狭隘的无情嘲讽吗?


  (五)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法性,其大无外,超出宇宙时空,先天地万物,不生不灭,五行及其所构成的事物却都在法性之内。天地万物等一切具体事物都是由五行所构成的,而法性却不由五行所限定,不在五行之内。证得法性,即证得法性身。此法性身乃金刚不坏之身,既超出三界之宇宙时空而有,又超出五行所成天地万物而存,所以,佛教中把证得不生不灭的法性,称为“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并不像李洪志所说的什么“功柱”超出三界的界限,身体不是由我们空间的五行物质构成的。试想,若按李洪志所说,更微观的(天上的)金,是不是金?更微观的(天上的)水,是不是水?这个身体被更微观的物质所代替,是不是天上的金木水火土等五行物质所构成?那算什么“不在五行中”啊,那不还是在五行之中吗?


  李洪志用他的分类方法,强行地把释迦牟尼佛的教法归为只修性、不修命,说不修命的不讲“不在五行中”。那么敢问,既然释教不修命,为什么佛教中“肉身不坏”的事例屡见不鲜呢?又为什么有如此多的舍利留世呢?其实,万法都是同一法性,身心性命也是一样,本质上是没有差别的,身心本是不二的,所以,佛教认为,佛教不仅是性命双修,而且是万法同修,万法皆佛法,都是同一法性,即万法归于一,同归于“法性”。


  (六)佛性与心性


  佛教认为,法性是万法的共同本性,因而也是众生的本性。此法性在众生称为佛性,又称本性、真心、清净心,也是修炼心性所指的心性,都是根本佛法的不同称谓。然而李洪志把这些名词任意赋予了种种似是而非的含义。


  首先,李洪志把佛性说成是与魔性对立而存在的,二者的关系是相生相克的,而且说,佛讲,“万物皆有佛性,其实也同有魔性。”然而,查遍一切佛经也不会有“魔性”一词,因为,魔不会有不同于法性的不生不灭之性,魔也以法性为性,一切对立的事物在本质(法性)上是相同的。另外,实在不知道,佛性是怎么“生”魔性的?其实,李洪志所说的那种阴阳之间相生相克的理也是根本不存在的,阴阳之间是“互根、消长及转化”的关系,而“生、克、制、化”是对五行而言的,这里不予详论,只说一点便可证其伪。比如,李洪志说:“越往下对立性越突出,从而有了好坏之分,善的越善,恶的越恶。”(《精进要旨》)若越往下,善的越善,岂不是低层次的善比高层次的善更善了吗?!


  其次,李洪志并没有说清“心性”的本质是什么,只说是“德、忍、守、吃苦……”那相差何等之远呀!佛教中讲,心性是指真心,即本性。是否明了真心可以说是正法与外道的分水岭。外道也讲修炼心性,不然怎么能修到天上去呢?有的可以修到相当高的天上去,但却不能得道,不了生死,原因就是不明真心。真心不生不灭,证此不生不灭的真心,才能不生不灭,才能了生死。否则,如释迦牟尼佛所说,若不明真心,纵然经历无数劫,也不能得道。


  佛教中讲,“直指人心、见性成佛”,指的是真心,见的是法性。而李洪志也说直指人心,可是他指的都是今天想什么了,明天想什么了,这些生生灭灭的妄想心,实在是南辕北辙。从佛教的角度看,种什么因,得什么果,“法轮功”种的是妄想心,生灭轮回的邪因,怎可得不生不灭、了生脱死之正果呢?


  第三,佛教认为,真心就是清净心。而李洪志把什么都不想叫清净心,这无异于佛教中所说的“无想”外道。试想,普通人什么都不想的时候,只是那颗妄想心什么都没想,骨子里还都是为私为我的观念,还是妄想心,怎么能是清净心呢?释迦佛讲:“纵灭一切见闻觉知,内守幽闲,犹为法尘分别影事”,就是说,你即使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听等等,还是妄想分别之心,不是清净真心。


  李洪志一直没有说清“真”是什么,只是含糊其词地说,真就是“说真话、做真事、返本归真、修真养性、最后做真人。”实质上,佛教中的法性才是最根本的“真”,也就是真心、心性,这些都是从根本佛法上讲的。真心是法性,是其大无外的,我们的身体和外边的一切山河虚空大地都在真心之内,可谓心包万法。而李洪志却一直在妄想心上用功夫,认为心在物质(色)身体之内,名之为元神,真乃迷而又迷。相当于有百千大海而弃之不认,只认一个小水泡。释迦佛在《楞严经》中讲:“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虚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譬如澄清百千大海弃之,唯认一浮沤体。”李洪志的这种认为在身体之内有一个类似于灵魂的“神”或“我”存在的说法,早就被释迦牟尼佛称为“神我外道”。


  还有其他许多与法性有关的佛法名词和论述被混淆,如涅槃、如来、佛无处不在等等,由于篇幅关系,不单列出论述,只作简要说明。涅槃,即不生不灭之意,并非如李洪志所说“涅槃就是和尚死了,肉身扔了,他自己的元神带着功上去了。”(《转法轮》)若证得不生不灭的法性,即使仍然活着,也叫涅槃,称为有余涅槃。如来,是指佛依如如不动的本来——不生不灭的如如之道,来成正觉,广利众生,因此得如来名号。佛即如来,如来即佛,二者没有差别。又,法性在众生称佛性,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周遍法界,即佛性无处不在,包容万法,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佛无处不在,并非李洪志所说“佛多得无处不在”之意。


  李洪志用现成、已有的佛法名词来讲他的所谓“大法”,对此,他的解释是,这样容易理解。可是,如果把“鹿”非要说成是“马”,怎么能说容易理解呢?何况李洪志对根本佛法及一系列有关的佛法名词蓄意歪曲、极力诋毁,明明是这个含义,偏偏说成是另一含义,指鹿为马、颠倒黑白,这既暴露出他的恶毒与无知,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 本文见载于湖南省新闻出版局《书屋》杂志1999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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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0:53 | 只看该作者
  
赤口毒舌谤三宝 未来报尽堕苦轮



———— 李洪志对佛家传统文化的破坏




  李洪志打着“佛家大法”的旗号,鼓腮弄舌,肆意编造歪理邪说。他虽然自称是“主佛”,然而,为了招引徒众、恐吓世人,却处心积虑地极力贬低、诋毁佛教,以达到他不可告人的险恶目的。下面,我们就从佛教的角度来指出李洪志的险恶用心。


  在佛教中,佛、法、僧被称为三宝,是众生皈依之处。比如,在《大宝积经》中佛说:“在家菩萨应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此外,佛陀还苦口婆心地警醒世人不要诽谤三宝,如果有愚痴之人诽谤三宝,破坏人们对正法的信心,必获无量苦报。


  然而,李洪志大肆炮制种种邪说以诽谤佛教三宝,他诽谤佛,说佛都在劫难之中而不能自保了;诽谤法,说佛法都败坏而不能度人了;诽谤僧,说僧人都在求名求利而难以自度了!在李洪志如此邪说的教化之下,“法轮功”练习者听到“佛教”二字就像听到“邪教”一样,避之惟恐不及。李洪志的邪说,不仅败坏了佛家传统文化在人们心中的形象,而且也严重地损害了佛教人士的宗教情感,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一、诽毁诸佛


  (一)制造佛会往下掉的邪说


  为了恐吓、欺骗信众,李洪志不仅大肆宣扬末世论,而且竟然胆大包天地把劫难编到了佛、菩萨头上,说佛还会变得不好了往下掉,甚至被销毁。比如,他说:“那佛把握不好还往下掉呢”(《转法轮》)、“我早就给大家讲过这事儿了:末法时期高层次的,他都在劫难之中。该保护的都保护起来了,没有保护起来的都随着爆炸销毁了,现在谁都没有了。”(《大法义解》)


  其实,对于“佛不会再往下掉”这个问题,释迦牟尼佛在佛经中早有明示,圆满觉悟的佛,不会再重增迷惑与颠倒,就像24K的纯金不可能再变成18K的杂金或金矿一样,根本就不存在佛再往下掉的问题。


  在《楞严经》中佛说:“又如金矿,杂于精金。其金一纯,更不成杂。如木成灰,不重为木。诸佛如来,菩提涅槃,亦复如是。”在《圆觉经》中,佛陀也做了同样的比喻,“一成真金体,不复重为矿”、“经无穷时,金性不坏”,即佛就像从金矿中采炼出来的真金一样,绝对不会再变成杂金或金矿。


  为了掩盖“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李洪志自诩从来不讲劫难,这不过是欲盖弥彰。到目前为止,李洪志编造了地球爆炸的说法可谓举世皆知了。比如:


  “你不承认它有劫难,可是宇宙中的星球,谁都看到了,现在科学家看到那星球爆炸可多了,你地球就不会爆炸吗?”(《长春讲法》)


  可是,对于李洪志所杜撰的“阿弥陀佛的极乐世界早已经爆炸了”的邪说,想必只有“法轮功”练习者内部才有传播,外部人知道的就少之又少了。因为这是他在长春第七期传授班上炮制出来的说法,而在整理《转法轮》一书时又被改得含糊不清了:“到了末法时期,宇宙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连宗教信仰的地方也不行了,有功能的人(包括和尚)也发现了这个情况。”(《转法轮》)即使如此,李洪志谤佛的事实也已确之凿凿了。


  (二)毁谤释迦牟尼佛


  在贬低释迦牟尼佛时,李洪志说:“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开功开悟之后,不是一下就达到如来这个层次了。他在整个49年的传法当中,也是在不断地提高着自己。他每提高一个层次的时候,回头一看自己刚刚讲过的法都不对了。”(《转法轮》)


  然而,根据佛教经典记载,释迦牟尼佛在菩提树下开悟后,就已经完全达到彻悟真如法性的如来境界,他在开悟后最初的21天之内,最先讲的法并不是小乘罗汉法,而是首先为41位大菩萨开显如来境界,阐明圆满大乘佛法,这就是第一部佛经——《华严经》。此后,才逐渐传讲了小乘(声闻乘)、中乘(缘觉乘),最后又归为大乘。对此,有比喻说:“譬如日出,先照高山,次照幽谷,乃至普照一切大地。但山有高下,照有先后,如来出现世间亦复如是。”也就是说,释迦牟尼佛最先讲的法非但不是最低的,反倒是最高的。试想,如果释迦牟尼佛没有达到如来的层次,怎么可能首先讲解如来境界呢?


  其实,即便是对于“开悟”这个问题,李洪志也是支支吾吾,一会儿说:“释迦牟尼当时他是处于一个半开悟状态”(《大法义解》);一会儿又说:“他属于顿悟的”(《大法义解》)。不过,令人奇怪的是,这两种矛盾的说法竟出自他的同一本书,前后相距还不到10页!


  另外,也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回头一看刚讲过的法都不对了这一情况。小乘法是大乘法的基础,不能说基础就是错的,因为根据错误的基础,是绝对不可能得出更高的正确结论的。就像一个人上了大学之后,不会回头说小学的知识是错的一样,小学所学知识不会只适合于小学时期,它是后来所学知识的基础和有机组成部分,会为一个人终生所用。


  与李洪志所说的恰恰相反,不仅不会出现大乘看小乘、中乘等二乘是完全错误的现象,而且佛教中认为,三者实际上同为一乘(佛乘),都是在讲同一件事,只是偏圆与权实的不同罢了,根本上三者是没有差别的。比如,对于中乘的十二因缘法,《涅槃经》中说:“十二因缘,下智观故,成声闻菩提;中智观故,得缘觉菩提;上智观故,得菩萨菩提;上上智观故,得佛菩提。”同样是十二因缘法,由于观察者的不同,所得的觉悟与智慧也随之不同。可见,李洪志歪曲佛教经典,违背人类认识论,自己尚且无知却故作全知之态,十足的欺世盗名之辈!


  (三)毁谤阿弥陀佛


  为了吹嘘、抬高自己,李洪志通过炮制邪说以自赞毁他,对诸佛如来极尽诽谤之能事,甚至不惜打着释迦牟尼佛的旗号,以恶毒心,大肆贬损阿弥陀佛:


  “大家知道,释迦牟尼佛讲过,说阿弥陀佛有两佰万法身吧。我的法身多得不能用数字来计算,数不过来。”(《悉尼讲法》)


  释迦牟尼佛哪里说过这样的话呢?说“大家知道”,那就更无从说起了。


  在《地藏经》中,地藏菩萨讲:“我所分身,遍满百千万亿恒河沙世界。每一世界,化百千万亿身,每一身,度百千万亿人,令归敬三宝,永离生死,至涅槃乐。”


  地藏是菩萨,其分化身尚多无数,阿弥陀佛怎么可能只有两佰万化身(李洪志把化身混淆为法身)呢?在《观无量寿经》中,释迦牟尼佛对阿弥陀佛是这样描述的:“彼佛圆光,如百亿三千大千世界,于圆光中,有百万亿那由他恒河沙化佛,一一化佛,亦有众多无数化菩萨,以为侍者。”恒河沙与那由他都是无量之数,何况百万亿那由他恒河沙,这显然不是“两佰万”可以比拟的。


  在《大乘方广总持经》中,佛说:“彼愚痴人,以我慢故,自谓胜佛。”而“法轮功”练习者耳熟能详的一种说法就是:“这个大法不管他有多大,我不在其中;你们任何生命都在其中。”(《长春讲法》)看来,自赞毁他是李洪志的一贯伎俩。其实,哪有佛、道坐那儿老是讲自己如何高的?还说自己比所有的佛都高,哪有那样的?连常人中修养好一点的人都不会那样说的。


  二、诋毁佛法


  (一)对佛教经书的破坏


  为了破坏佛教,李洪志将矛头直指佛陀三藏经典,而遭到破坏的首当其冲就是佛经。


  首先,他说:“只有佛讲的法才是经啊!”(《转法轮·卷二》)


  这种说法表面上是在维护佛法,而实际上却是在变相地败坏佛法,严重地违背了释迦牟尼佛“依法不依人”的教导。在《大宝积经》等许多佛教经典中,佛陀都强调了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法不依人:绝对不可以看人下菜碟,即不能依讲法者是谁来衡量对与错,而要以佛法的三个衡量标准——三法印来辨别真伪。所谓法印,就是衡量一切教法的标准,是区分正法与邪法、佛法与外道的准绳。任何人都可以说法,只要他说出的道理符合三法印,就是佛法,而不一定是佛亲自讲的。所以,听闻佛法时,要依法不依人,不能盲目崇拜各种自封的所谓最高的佛、无上的道、救世的主等等。


  根据记载,佛陀在世时,有时他只对弟子们做一些简要的开示,而中、下根机的人如果没有听懂,就要靠上座大弟子加以推演、解释。佛陀的上座弟子中就有“说法第一”、“议论第一”和“智慧第一”等十大弟子。有一次,智慧第一的舍利弗尊者对于佛陀讲过的一句话,诠释了七天七夜还没有讲完。后来,有人把他所说的话去请问佛陀以求印证,佛陀回答说:“如是法,如佛说。”意思就是说,舍利弗与我所说的法是完全一样的。可见,佛陀并没有把讲法、论法作为一种特权独霸一身。


  在《华严经》等经典中讲,佛法既可以是佛所说,也可以由菩萨、声闻弟子、众生、器界等来演说。比如,为了帮助释迦佛弘扬大乘佛法,维摩诘大菩萨通过示现病疾而引出《维摩诘经》,此经从头到尾几乎全都是声闻弟子、大菩萨以及维摩诘居士等人的应对辩论和说法,最后由佛陀予以印证;在《楞严经》中也有大段的经文是佛弟子和大菩萨们讲自己的修行方法,最后还是由佛陀来印证。在《大乘方广总持经》中佛说:“若声闻说法,若菩萨说法,当知皆是如来威神护念力故,令诸菩萨等作如是说。文殊师利,如彼愚人,于佛现在,犹生诽谤,况我灭后,受持我法,诸法师等,而不被谤。何以故?魔眷属故。当知是人,堕于恶道。”意思是说,如果诽谤受持、演说释迦教法的法师,此人必是魔子魔孙,当堕恶道。


  为了破坏人们对佛经的信心,李洪志还打着释迦佛的旗号,根据“只有佛讲的法才是经”这一邪说,继续编造更加无耻的谣言:“释迦牟尼佛说,所有经书里面,真正他的东西不到百分之十。”(《转法轮法解》)


  实际上,对李洪志的这种诽谤佛法的说法,在佛经中也有明确的解释。比如,在《大乘方广总持经》中佛说:“此大乘方广总持法门,非我独说,过去、未来及今现在,十方世界,无量诸佛,亦常宣说。若有众生,于佛所说,言非佛说,及谤法僧。而此谤者,当堕恶道,受地狱苦。”在《佛藏经》中记载,魔王曾经发一恶誓说:“我欲于佛法中,破安隐心,语言此非佛法,无有义趣。”


  其实,李洪志不仅“于佛所说,言非佛说”,甚至更加直截了当地把佛陀的教法贬为低层次、小范围的理。他说:


  “释迦牟尼、老子当时讲的理,都是我们银河系范围之内的理。”(《转法轮》)
  “释迦传了罗汉法,现在留下来的也只是这些。”(《长春讲法》)


  然而,“法轮功”练习者就没认真想一想,为什么佛教以“罗汉法”和“银河系范围之内的理”就能够修到六层宇宙以上呢?这不是李洪志亲口说的嘛:“而被释迦牟尼佛所传度的弟子,都要修到最低都是六层宇宙以上,要修这么高。”(《美国讲法》)是不是很矛盾呢?


  另外,李洪志还贬低佛教的法说:


  “要用佛教来衡量真、善、忍大法,那是无法衡量的。”(《转法轮·卷二》)


  俗语有云:“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假的东西总是害怕与真的东西相见的,只要把真的与假的放在一起,用自己的思考,用严密合理而无懈可击的逻辑方式,用可以证实的确凿的证据去验证和对比,高低好坏,立见分晓。


  如果谁也衡量不了“法轮功”,或者说什么也衡量不了“法轮功”,那么如何让人相信呢?什么也衡量不了的东西就去相信?那不正好是迷信与盲信吗?如果没有衡量标准,仅以常人“为私为我”的主观性情臆断,符合此“为私为我”的观念就相信,岂不正好说明所信之法也是以“为私为我”为宗旨的吗?


  其实,真理既不怕别人来衡量,也不怕别人来辨别。真理只能越辨越明,越辨越能显出其神圣的光辉。


  (二)对三藏中律和论的破坏


  除了直接对佛经进行破坏之外,李洪志还极力歪曲“三藏”的含义,大肆破坏三藏经典中的律藏与论藏。他把三藏中的律和论说成“都是破坏佛法原义的”。


  “经、律、论,除了经以外,都是破坏佛法原义的。现在有人说三藏,其实不是三藏,就是佛经,经就是经。其他的都不能和经并列。”(《转法轮·卷二》)
  “其实人们讲大藏经,讲三藏嘛,经、律、论,除了经以外,律、论都不能和经相提并论的。尤其是那些论,对佛法乱论一气,把佛法原义都弄没了。”(《转法轮·卷二》)


  这些说法表明,李洪志甚至对于什么是“经、律、论”还不了解。


  三藏的说法,是早在释迦牟尼佛在世时就有的,而佛教所修戒、定、慧三学皆在三藏经典之中。其中,经藏,是讲说诸法原理之佛经,如《华严经》等,此藏重说定学;律藏,是诠释佛陀所制定的各种戒律,以及制戒因缘的佛经,如《梵网经》、《优婆塞戒经》等,此藏重说戒学;论藏,是对诸法详细剖析议论之佛经,如《阿毗达磨经》,此藏重说慧学。


  实质上,三藏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佛讲的,律与论也是佛经,如归到律藏中的《梵网经》、《优婆塞戒经》和归到论藏中的《阿毗达磨经》等。既然这些佛经也都是佛讲的,怎么能说“都是破坏佛法原义的”呢?


  而且,即使是由后世诸大圣者所著的论典,也不能说“都是破坏佛法原义的”。在《佛临涅槃记法住经》中佛说:“受持如来三藏教法,广为四众分别演说,利益安乐无量有情……当知皆是不可思议诸菩萨等,以本愿力生于此时,护持如来无上正法。”


  因此,如果按照佛教的说法,李洪志的“尤其是那些论,对佛法乱论一气,把佛法原义都弄没了”之说,是对“不可思议诸菩萨等”的肆意诽谤。


  (三)妄言释迦佛的教法不能度人了


  李洪志说:“为什么说释迦牟尼佛说他的法在末法时期度不了人哪?”(《转法轮·卷二》)


  请问,释迦佛什么时候说过,他的法在末法时期度不了人呢?那是李洪志自己说的,是他打着释迦佛的旗号在祸乱佛教的法,够恶毒的了!


  在《金刚经》中佛陀曾经说过:“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人名),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后五百岁,就是一万年末法的最后五百年,那可是还要再过八千多年呢。由这段经文可见,即使是到末法的最后五百年的时候,如果有人对释迦佛的教法哪怕能够生起一念净信,就能得到无量福德,怎么可能有“末法时期度不了人”的说法呢?


  既然李洪志说“由于原始正教走入了末法时期,不能度人了;”(《转法轮·卷二》)那么,为什么他还要自相矛盾地编造以下的说法呢?


  “因为他们(释迦佛弟子)修得要高嘛,释迦牟尼佛要把他们度到那么高境界中去,所以一世就修不成。就这么反来复去地修了二千五百多年,现在是面临着最后一次该圆满了。这一世圆满后,他将把他弟子都带走……”(《美国讲法》)


  可见,李洪志破坏传统宗教已经到了语无伦次的地步了。其实,释迦佛从来就没有说过他的教法在末法时期不能度人了。佛教中所说的末法,绝对不是佛法本身败坏不行了,而是众生业障太深,致使有一些不遵佛陀教法的人,他们不修禅定,不造塔庙,只好争斗,喜欢听外道邪说等等。佛教认为,末法时期的众生,无论在根机、分辨正邪的能力还是修行环境等方面都相对较差,何况还有如恒河沙数般的邪师出世宣说邪法,祸乱众生正信之心,想在此时修成得道确实比过去障碍要大。但是,这绝对不是说没有修成得道的可能,对于真正修行的大乘行者来说,并无末法可言。


  这里要简单说明一下,李洪志意欲大肆破坏的其实不仅仅是佛教,而是企图破坏所有传统宗教!李洪志编造的“所有宗教都不能度人”(《瑞士讲法》)的说法就是直接证据。


  三、诽谤僧人


  (一)诬称僧人“闭目塞听”


  为了败坏僧人形象,李洪志说:


  “过去僧人……他讲‘身、口、意’”、“修口,那就是不说话。修意,那就是连想都不想。”(《转法轮》)
  “你比如过去那和尚为啥出家?甚至于他用棉花把耳朵塞住整天不听,什么我都不听;把嘴堵住怕自己说话。”(《北美讲法》)
  “宗教中把业划分为善业和恶业两种,不管善业也好,恶业也好,用佛家的空、道家的无来讲都不应该做,所以他讲我什么都不做了。”(《转法轮》)


  实际上,这些不仅都是极其错误的说法,而且不啻于诽谤。佛家讲广修一切善法,怎么可能“闭目塞听”:什么也不听、不说、不做、不想呢?


  其实,佛教中所讲的修“身、口、意”,含义是非常明确的,即所谓修十善,断十恶,也就是身不起恶行,口不吐恶语,意不生恶念。详细说就是:


  修身,指的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三种;
  修口,指的是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四种;
  修意,指的是不贪欲、不嗔恨、不愚痴邪见三种。


  上面讲到的身三、口四、意三,就是佛教中常说的十善,违犯了这十善就是十恶。以修口为例,在《受十善戒经》中,佛说:“持口如佛,持口如法,持口如僧。口四业者,一、不妄语;二、不两舌;三、不恶口;四、不绮语。”其中,所谓的妄语,就是说虚假、欺诳的话;两舌,就是说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的话;恶口,就是说诽谤、攻讦、咒骂、讽刺、尖酸、刻薄的话;绮语,就是诲淫诲盗、花巧艳词等话。


  此外,佛家讲八正道,即趋向解脱的八种正道:正思维、正念、正语、正见、正业、正精进、正定、正命等。其中,正思维,就是经常深思佛陀教法,牢记不忘,并对照自他的言行心思,时时观察思索,力求使自己的言行心意符合真理;正念,即念念不忘佛陀教法,令自心与真理相契合;正语,正确的语言,即不作妄语、两舌、恶口、绮语,常作如实质直、至诚和诤、文明礼貌之语。


  由上述可见,佛教中哪有“修口,那就是不说话。修意,那就是连想都不想”、“我什么都不做”、“什么我都不听”等说法呢?


  (二)现代没有僧人得道的谣言


  李洪志同样编造了许多说法来诽谤僧人。他说:


  “我说现在宗教不能度人了,我没有说它是邪教。但是,有的人就是为了在寺院中、在教堂里收很多钱。”(《欧洲讲法》)
  “和尚和修士们只看书而不实修,寺院成了小社会,相互勾心斗角。”(《转法轮·卷二》)
  “在释迦牟尼以后有许多人得道……可是近代就很少有圆满的,到了现代社会几乎就是零。”(《瑞士讲法》)


  真的是这样吗?事实胜于雄辩,还是让事实来戳穿谎言吧。


  佛教认为,修成得道可以肉身不坏。那么,现在就介绍两位最近几年中留下肉身的僧人吧。


  华声报曾报道,2000年初,安徽省九华山又修成一尊不坏真身,这已经是九华山的第14尊了。2月23日,九华山佛教协会为其举行了安奉仪式。这就是明净法师,俗名徐方柱,1928年3月生于安徽省郎溪县东下乡双桥村。1984年,也就是在56岁时,他来到九华山拜师出家。修行8年后,于1992年8月初得道圆寂,信众们遵嘱将其遗体装缸保存。1998年8月13日开缸发现,真身保存完好无损,颜面如生,全身肌肉均有弹性。


  宗旭法师,俗名李长恩,1928年生于四川省中江县四水乡。1941年,在他13岁时剃度出家,1994年得道圆寂。信众们同样遵嘱将其遗体封缸保存,1997年冬天当众开缸查验,果然得肉身舍利。其身体不仅完好无损,而且眉目神采栩栩如生。


  实际上,出现肉身不坏的现象,也不是出家僧人的专利,即使佛教在家居士也有肉身不坏的。比如,享年88岁的河北省香河县周凤臣老居士,于1992年11月24日往生,多年后肉身不腐,肌肉呈透明状态,这在《新民晚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等多家新闻媒体均有报导。


  李洪志不是讲“白日飞升”吗?他说:“我们这一门要去法轮世界的,我是要采取这个办法──白日飞升”(《瑞士讲法》)、“我也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我是这样想啊,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这样会造成一种历史上从来没有的辉煌,给人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欧洲讲法》)


  那么,这里就恳请在1996年就大批圆满和开悟的“法轮功”练习者,哪怕只出来一个练习者给全国人民表演一下白日飞升,这样,既可以“给人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从而证实“大法”,又可以为“大法”增添“壮举”和“辉煌”,同时还可以甩掉“害人邪教”的大帽子,实在是一举多得的大好事!还是那句话,事实胜于雄辩,还是让事实来说话吧。


  李洪志曾经打着佛教的旗号说:“佛教中讲,说你一世修不成,轮回几次才能修成,就是说你一下子消不了那么多业。”(《悉尼讲法》)


  这哪里是佛教中讲的,这又是李洪志编造的。难道没有听说过佛教中讲“顿悟成佛”、“当生成就”以及“即身成佛”等说法吗?《法华经》中有龙女当下顿悟成佛的故事;《华严经》中有善财童子经过五十三参而当生成就;在《增一阿含经》中记载了一个名叫鸯掘摩罗的人,他曾经杀人无数,后来由于释迦佛的教化而觉悟,也是当生成就,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在此,笔者特别恳请所有“法轮功”练习者,把李洪志的“佛教中讲……”的所有说法都找出来,去问一问僧人、居士,佛教中是不是这样讲的?到目前为止,笔者还没有发现佛教中有像李洪志讲的任何一例说法,这岂不怪哉?


  (三)僧人、居士没有人管了的谬论


  李洪志打着释迦牟尼佛的旗号说:“释迦牟尼讲,到末法时期,寺院中的僧人都很难自度,何况居士,更没有人管了。”(《转法轮》)此外,他还有“末法时期是没有人管了,因为末法时期本来就没有管了”(《转法轮·卷二》)等许多类似的说法。


  实际上,佛教中讲普度众生,绝对不舍弃任何一个众生,怎么能说“没有人管了”呢?在《华严经》中佛说:“我愿保护一切众生,终不弃舍。”佛是真语者、实语者,除非有人对释迦佛起邪见,认为释迦佛也会像李洪志一样为欺骗众生而谎话连篇。


  在《地藏经》中,佛说:“汝观吾累劫勤苦,度脱如是等难化刚强罪苦众生,其有未调伏者,随业报应,若堕恶趣,受大苦时,汝当忆念吾在忉利天宫,殷勤付嘱,令娑婆世界,至弥勒出世已来众生,悉使解脱,永离诸苦,遇佛授记!”佛陀把末法中的众生托付给地藏菩萨,足见他对众生的慈悲之心。这是“没有人管了”吗?


  在《楞严经》中,佛陀付嘱诸大菩萨及阿罗汉,要入于末法之中,广度众生。他说:“我灭度后,敕诸菩萨,及阿罗汉,应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种种形,度诸轮转。或作沙门(僧尼),白衣居士……”因此,佛教反倒认为,在末法之中,无论是僧人还是居士,其中很多都是菩萨及阿罗汉来普化群生,这又怎么能说“没有人管了”呢?


  除此之外,李洪志还制造了种种谣言,诸如“今日和尚发工资,上班还有工作服”(《洪吟》)、“现在的和尚当然他不是了,他也没有具备那个素质”、“过去释迦牟尼佛时代和尚那个碗很小,只可要一顿饭吃。现在的和尚啊,拿那么大一个。过去拿钵,现在拿磬,端一个磬来要”(《美国讲法》)等等,以此诽谤僧人,实难俱说。李洪志这么信口开河地乱说,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都是真事呢,恶毒之心实在甚于蛇蝎!


  从上述可见,李洪志对佛家传统文化的毁谤与破坏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了,实在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当然其险恶之目的,包藏之祸心也已经昭然若揭了。

  —— 本文部分见载于“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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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0:54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对儒家传统文化的破坏




  孔子是儒家文化的奠基者之一,享有“圣人”、“万古先师”的美誉。儒家文化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与文化底蕴,在中国乃至于世界上传播了两千五百余年而长盛不衰。即使是在现代,儒家文化仍显示着强大的思想魅力与生命活力,日本与新加坡等国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的成功,与他们对儒家文化的吸收与借鉴是紧密相关的。然而,李洪志在极力破坏佛教、道教、基督教等中外传统宗教文化的同时,并没有放过对中国儒家传统文化的大肆破坏。


  一、儒家文化是产生妒嫉心的根源吗?


  本来,儒家文化教人的是“正心修身”、“止于至善”、“忠恕仁义”,而所追求的是内心虚静澹然的“圣人”境界。然而,李洪志却把儒家文化说成是产生妒嫉心的根源,严重地损害了儒家文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与地位。对于妒嫉心的产生,李洪志是这样讲的:


  “中国人为什么妒嫉心会那么强烈呢?它也有根源。中国人过去受儒教影响比较深,性格都比较内向,生气了不表现出来,高兴了也不表现出来,讲涵养,讲忍”、“但也有弊端存在,可能带来不好的状态。特别到了末法时期,这不好的部分就更显得突出了,就能够使人增长妒嫉心。”(《转法轮》)


  李洪志竟然错误地把“讲涵养、讲忍”说成是增长妒嫉心的根源!众所周知,真正讲忍只能消除妒嫉心。如果说现在的人妒嫉心真的有所增长的话,恰恰是传统文化遭到破坏所致,是人们都不去忍了的结果。现在的确有一些人惟利是图,自私心理膨胀,因而妒嫉心也随之增长,这怎么能说是“讲涵养、讲忍”造成的呢?真是颠倒是非!如果讲忍真的会增长妒嫉心,那么为什么李洪志还要打着“忍”的招牌呢?这不矛盾吗?其实,李洪志讲忍是假,破坏忍才是真,他只是想借“忍”这块金字招牌,来给自己装点门面,以便欺骗群众罢了,无数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另外,所谓的“东方妒嫉”,是根本就不存在的一种说法。妒嫉是人类普遍存在的一种情欲,是超越种族、超越地域、超越时代的。如果从佛法的角度来讲,妒嫉心是因为人对于自我的执著而造成的。换句话说,就是人的自私心理造成的。而自私心理是东、西方人普遍存在的,在这一点上,东方人与西方人是没有差别的,所以说,妒嫉心并非东方人所特有。


  其实,李洪志也并不是真的有一套什么明确的理论,只是随心所欲地信口乱说而已,时间一长,连他自己也记不清说过什么。这不是,他后来又说出了完全相反的论调:


  “内向性格是人的性格问题。至于说妒嫉心它与性格没有直接关系。我就是内向,我不爱说话,我也不妒嫉别人,这个人不是多的是吗?”(《长春讲法》)矛盾如斯!


  二、《易经》讲的只是银河系的理吗?


  《易经》是中国最古老的文化典籍之一,在汉代被列为十三经之首,儒家也把它列入其“五经”之中。在《易经》中包含了丰富的世界观、伦理学和辩证法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源头,至今仍为世人所瞩目。《易经》不仅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迄今为止,它仍然是我们研究中国古代历史与文化的重要文献。然而,李洪志在极力鼓吹并抬高自己的同时,却对《易经》进行大肆贬低和破坏。


  首先,他把《易经》中反映出来的道理贬低为小范围、低层次的理。


  有人问:“学员研究周易对炼功有无影响?”李洪志回答说:“它那个东西只是我们这个银河系之中的理,不是更大的理。而我们炼的法更大,这个大法够你研究一辈子的。”(《转法轮法解》)


  实际上,《周易》中包含的理,绝对不仅仅是银河系之中的理,而是整个宇宙的理。


  虽然就《易经》的性质来说,它是一部占卜用书,但是,不仅卜筮者用之断吉凶,而且道家修心炼性、医家辩证施治、儒家治国修身、理学家言天理性命、兵家论战阵变化,莫不以《周易》为理论依据。特别是当我们廓清《易经》卜辞的迷雾,深入到其内部,就会发现,《易经》中包含了极其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第一,《易经》中包含着丰富的对立统一思想。了解哲学的人都知道,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不仅是辩证法的根本规律,而且是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阴阳就是矛盾,它是中国传统哲学用以解释说明矛盾现象的最基本范畴。太极分而成阴阳,阴阳合而为太极,“一分为二,合二为一”,这就是最基本的对立统一思想。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是微观还是宏观,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的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变化与发展。这是整个宇宙的理。


  第二,《易经》中包含有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思想。它认为万事万物都处于无穷无尽的运动、变化之中。宇宙(包括宇宙本身)中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存在,任何事物都处在生灭变化之中,微观与宏观莫不如此,这也是整个宇宙的理。


  《易经》中的“易”字包含三层涵义,就是简易、变易和不易。“简易”是说它的概括性,即简单、容易之意;“变易”是说它所阐发的宇宙万物的运动变化性,即变易、变化之意;“不易”是说它所揭示的规律性永不改变,即不变、不易之意。


  第三,《易经》中还含有发展变化是由阴阳(矛盾)相互作用与相互转化所引起的思想。《易经》在肯定事物运动变化永无穷尽的基础上,认识到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物极必反”,而且还通过“剥复”的规律形象地说明了“物极必反”的道理。物极必反(矛盾转化)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普遍法则,这还是整个宇宙的理。


  有时,为了说明《易经》的道理是对整个宇宙普遍适用的理,又称它为《周易》。“周”就是说明易经的道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普遍适用于万事万物的,即普遍、周遍之意。


  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晚而喜周易,韦编三绝。”也就是说,孔子在晚年时开始喜欢并反复认真地研读《易经》,因为常常翻阅,爱不释手,以至使穿连《易经》竹简的皮条也断了数次。在对《易经》细致研读之后,孔子曾经自言“五十而知天命”,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了《易经》所表现出来的理,即是天命、天理,也就是整个宇宙的理。


  上面已经提到,《易经》的理不仅是整个宇宙的理,而且还是永远不变的理。而李洪志所说的,《易经》的理“不灵了”等说法,都是蛊惑人心的邪说!《易经》中体现出来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运动是绝对的”等辩证法原理,是永远不变的宇宙真理。


  不仅如此,在《易经》之中还包含着大量的道德教育思想。比如: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君子以竭恶扬善,顺天休命。”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


  这些道理都是超越种族、超越时代的,具有普遍适用性,怎么能说“不灵了”呢?


  其次,李洪志对儒家文化的破坏可不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和理论上的,而且还有实际行动。


  有人问:“我学法轮大法,我爱人研究周易,我就偷偷地烧他的书,这是不是做坏事?”李洪志回答说:“这不是做坏事。我们的法是因为背后有内涵。”(《长春讲法》)


  从这一段对话中不难看出,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对社会和文化的破坏力实在是太大了!对“法轮功”来说,破坏《周易》等传统文化应该是属于大好事,因为只有传统文化被破坏了,人们才能更好地接受李洪志的“大法”,否则,李洪志怎么会如此处心积虑地鼓动其“弟子”去做这等倒行逆施之事呢?


  三、儒家只讲做人而不讲修炼吗?


  李洪志贬损儒家文化还表现在他对儒家理学的毁谤,他说那只是教人做人的理,而不是修炼。


  “孔子讲的是做人的道理,而不是讲的修炼。”(《转法轮·卷二》)
  “孔子给人留下了一个做人的办法,中庸思想。”(《转法轮·卷二》)


  儒家理学,又称道学。它作为一种“内圣外王”的圣人之学,在心性修养方面,提出的是“尽心、知性、知天”与“万物皆备于我”的最高境界,追求的是天人合一的理想人格。其要求就是,平时要不断克尽人欲,涵心养性,体察天理,久之就会达到没有丝毫私欲杂念的境界。难道这还不是修炼?


  其实,在《中庸》一开篇,就开宗明义地讲天命性道,所讲之“道”解释的是宇宙本体,这恰恰是修炼,这在理论界也是早有定论的。《中庸》的中,指的是天道;庸者,用也,乃是天道之用。可见,《中庸》既讲人道又讲天道,怎么能说只是“做人的办法”呢?


  另外,既然李洪志已经讲了,儒家不是修炼。那么,为什么他还说“儒教修炼”是归为道家的呢?“我告诉大家,儒教修炼到了极高层次上,它是归为道家的;”(《转法轮》)这不是自相矛盾、自打嘴巴吗? 


  实际上,李洪志对于儒家的诋毁也好,或者叫做误解也罢,其根源就在于他对于“中庸”一词的错误理解。


  “中庸思想能使人处于不败之地……我不上,比下边还有余,永远处于不败。什么事情做得太绝对了,就会走向反面。这是指常人。”(《转法轮·卷二》)


  实质上,中庸并不仅仅是指如何为人做事。在《中庸》里对“中”讲得非常明确:“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可见,“中”指的是内心处于虚静澹然、超情离欲的境界,这实质上就是无为之心。而“庸”,就是此无为心之用。中庸,类似于道家的“无为而无不为”。


  把中庸思想理解为仅仅是做人入世的道理是极其片面的。中庸是圣人之道、儒家的心法,包含着入世与出世(人道与天道)两个方面的内容。比如,在《中庸·正心章》中孔子说:“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见,知而不悔,唯圣者能之。”意思就是说,君子按照中庸之道行事,虽然避世隐居不被重用,他也没有悔意,这是只有圣人才能做得到的。难道这些也都是指常人吗?这也仅仅是“做人的办法”吗?李洪志差矣!

  —— 本文部分见载于蓝天出版社出版之《“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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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0:55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对道家传统文化的破坏




  为了抬高自己、蒙骗群众,李洪志鼓吹自己所传的是“宇宙大法”,佛、道两家都逃不出他讲的理。他说:“因为我们的功炼得很大,等于炼的是整个宇宙。那么大家想一想,这个宇宙中有两大家,佛、道两大家,排除哪一家都构不成完整的宇宙,都不能说是完整的宇宙,所以我们这里有道家的东西。”(《转法轮》)为了表明自己无所不知,李洪志对道家文化也要点评和说道一番,这样一来,我们就免不了又要替他收拾、处理文化垃圾了。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看他对道家传统文化到底了解多少吧。


  一、老子讲的只是银河系范围之内的理吗?


  李洪志极力贬低道家思想,把老子讲的理说成是银河系之内的理。比如,他说:“释迦牟尼、老子当时讲的理,都是我们银河系范围之内的理。”(《转法轮》)这种说法无异于是在贩卖自己的无知。


  众所周知,老子的思想集中体现在《道德经》一书之中。华夏上下几千年的文明,渊源流长;文化遗产,汗牛充栋。但是,能够总括中华传统文化思想与精神的精髓者,无庸质疑,当首推老子的《道德经》。《道德经》文约义丰、简洁优美,包含有深邃博大的世界观、人生观、方法论,堪称中华传统文化的肌骨。特别是其中包含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综合了“阴阳对立”、“对立统一”、“对立转化”(物极必反)以及“循环运动”等规律,实质上就是矛盾规律,又称对立统一规律,它是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即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比如,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所谓阴阳,就是矛盾。也就是说,宇宙中的任何事物,无论是微观还是宏观,都负阴而抱阳,也就是都包含着矛盾。事物中的阴阳之气在相互斗争(冲)的同时构成一个统一(和)体,即矛盾的双方又统一又斗争,从而推动事物不断的运动、变化与发展,这是整个宇宙的理。难道银河系以外的其他星系或者物质就没有任何运动、变化与发展?就没有成、住、坏?就不包含有对立的因素存在?可以再说简单些,难道超出银河系就没有任何大小、多少、寒热、黑白、雌雄、正反、进退、善恶、美丑等等对立范畴的存在吗?


  只要有事物,就一定有矛盾存在,因此,矛盾规律是宇宙的理,从这一点上看,老子讲的同样是宇宙的理。


  二、道家不讲普度众生吗?


  为了败坏道家,李洪志说:


  “因为道家不讲普度众生,它讲独修,它讲清静。”(《转法轮·卷二》)


  实际上,道家与佛家一样,都讲普度众生,都讲不舍弃任何一个众生。在《道德经》中老子说:“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道家同样是讲修善的,也以善道教化、劝善行善为己任。一方面,道家积极地引导社会明善学善,期望整个社会能够风俗淳美,道德高尚,这是劝善;另一方面,他们也强调修道者于善道能够身体力行,这是行善。可见,道家在讲普度众生这一点上是与佛家没有差别的。如果道家不讲普度众生,为什么还会有“极高层次上归为道家的”儒教来广泛地教化世人呢?这可是李洪志自己说的:“儒教修炼到了极高层次上,它是归为道家的;”(《转法轮》)难道是孔子等圣人在随意妄为吗?若不是,只能是李洪志肆意胡诌了。


  这里还要顺便说一句,李洪志说道家不出法身(道家与佛家都叫化身),“他只能看护一个人,因为道家他不带有普度众生的愿望”(《悉尼讲法》),也是他随意杜撰的。在《道藏》中就有“变化无穷,虽千百亿化身亦自此出”的说法,千百亿之数应该不算少了吧。


  三、什么是辟谷?


  辟谷,又称断谷,是道家的一个名词。李洪志对于辟谷是这样说的:


  “在中国古代,特别是在宗教还没有建立之前,有许多修炼的人都是采用了一种密修、独修这样一种方式,进到深山里或者钻到山洞里去修,远离人群。一旦这样做了,那么就牵扯食物来源的问题。如果他不采用辟谷的方法,就根本修炼不了,就得饿死渴死在里面。”(《转法轮》)
  “有人说他喝水,有人说吃水果,那都是假辟谷,时间长了,保证都不行的。”(《转法轮》)


  李洪志把“辟谷”说成是特殊的环境下采用的修炼方法,这是错误的。因为按照道家的正统说法,人体内有“三尸虫”,其一令人好饮食、发怒;其一令人好色;其一令人多贪欲。道家认为,“三尸虫”为欲望产生之根源,毒害人体之邪魔。而它们在人体内靠五谷之气生存,如果能够不食五谷,自然就能避开五谷之气,“三尸虫”也就无法在人体内继续为患。可见,道家是为了避开谷气(谷物的气),断除人体内的“三尸虫”,才采用辟谷的方法的。辟在古代是通假字,通“避”字,即避开,躲避之意,如“避邪”,即通“辟邪”。


  既然是辟谷,当然只是不吃谷物,而不是不吃食物,所以,喝水或吃水果是可以的。另外,在辟谷的同时,一般还要服用辅助药品。可见,辟谷与环境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不是在什么特殊的环境下采用的修炼方法。


  从佛家的角度来看,辟谷也是有道理的。根据佛经记载,在我们这个世界成立之初,从光音天下来的天人,身体发光,能够在空中飞行,后来因为吃了地上生长的五谷杂粮,就渐渐不能离地飞行了。在《楞严经》中讲:“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离地。”所以,类似于道家讲辟谷,佛家讲“过午不食”。因为佛教认为,过中午而食者,即为杂乱不净。从修行角度看,“过午不食”既可节省时间,又有利于节制食欲,从而减少妄想与欲念,保持身体轻爽、内心恬静,使人远离昏沉,容易入定,甚至减少饮食还可以减少疾病,延长寿命,从而助益修行,这些在科学上也有证实。


  在美国,有一个动物实验基地,科学家们经过实验发现,通过控制老鼠饮食,就能较好地预防它们患癌。也就是说,如果有效地控制热量的摄入,就可以大大减少患癌的概率。实验还证明,如果减少饮食70%的话,可以使鼠类延长寿命50%。将实验迁移于人类进行研究后发现,适当控制热量的摄入,具有类似的效果,而且可以减少并延缓大部分与老化有关的疾病。相反,如果增加热量的摄入,就会加速老化,减短寿命等等。这不仅是现代饮食倡导“低热、低脂、低糖”的一个原因,而且也验证了道家所讲的“欲要长生,腹中常清;欲要不死,肠无渣滓”的说法。


  四、道家炼的“金丹”是“炸弹”吗?


  这一问题来源于李洪志对道家的丹和佛家的舍利的如下论述:“到开功开悟那一天,这个丹就是一颗炸弹,它要把所有的功能,身体所有的锁和百窍全部炸开,‘啪’一震,全部震开,是干这个用的。和尚百年之后火化时就有舍利子,有人说那是骨头、牙。常人怎么没有啊?就是那个丹炸开了,它的能量释放出来了,它本身包含着大量另外空间的物质。”(《转法轮》)


  肯定地说,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乱说。或是有意在破坏佛、道两家,或是李洪志无知,这里不想独自论断,还是留给众人评说吧,在此只是想讲清事理,以期“拨乱反正”。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道家炼的“金丹”所指何物。


  要讲清这一问题,就涉及到佛教与道教所讲的根本“佛法”或“道法”的问题。法性,是一切事物(万法)的共同本性,这既是佛教教法的根本,也是道教教法的根本。法性有许多不同的名字:涅槃妙心、清净心体、真心、真性、本性、佛性、法身、金刚不坏之体、圆觉、无上菩提(无上道),等等,而这些名词中大部分已被李洪志赋予了这样或那样的含义。


  其实,佛、道教名词往往都在围绕法性在讲,因为这被认为是佛(道)法的根本。比如,法性为万法本体,故名法身,而李洪志却把它说成是修炼出来的许多身体;法性先于宇宙天地万物而有,不灭不坏,不变不易,若宇宙坏,它也不坏,所以喻为“金刚不坏之体”。而李洪志却说修出的某个身体是“金刚不坏之体”,而且宇宙坏了,这个身体也就坏了。那叫什么“金刚不坏”呀,那不是骗人吗?!


  法性或真性,道家比喻为金丹,取金之不坏,丹之圆成之意。这在《道藏》中有许多明确的描述:“金丹,本来真性是也。以其快利刚明,变化融液,故曰金;曾经锻炼,圆成具足,万劫不坏,故名丹。体若虚空,表里莹彻,不牵不挂,万尘不染。辉辉晃晃,照应无方”、“金者,坚也,丹者,圆也。释氏喻之为圆觉……本来真性永劫不坏,如金之坚,如丹之圆,愈炼愈明。”


  道家认为,真性虽然就是金丹,但由于一般人对于真性迷而不觉,往往受习气的染污,因而必须加以锤打锻炼,炼弃分别妄想之心,即可显明本有之真本性。可见,修炼金丹就是修炼心性之意,此处修与炼同,炼为譬喻。而李洪志却混淆“炼”的含义,将“炼”归属于动作的锻练,名曰“炼功”或“炼动作”,若如此说,则李洪志书中屡屡出现“修炼心性”之语,此之“炼”字却做何解呢?再说了,许多修法并不讲动作,却也讲修炼心性,为什么也要用“炼”字呢?


  那么,佛家的舍利是道家金丹这个“炸弹”炸开了的产物吗?


  佛家所说的舍利,也叫做灵骨,亦有灵牙等。根据佛经记载,释迦佛涅槃后,焚身化作八斛四斗舍利。一百年后,阿育王大兴佛教,发掘前阿阇世王所造的舍利塔,得舍利八万四千颗,就造八万四千座舍利塔,并遣使送往各国供养。其中,在中国有十七座。现在我国浙江宁波阿育王寺及天台山真觉寺等处的释迦佛真身舍利,就是掘得阿育王所分布的舍利而重新建塔供养的。据史料记载,玄奘法师从印度回国时,请回释迦佛肉身舍利一百五十粒。这样,通过不同途径请到我国的释迦佛肉身舍利是很多的。现在陕西扶风县法门寺有释迦佛指骨舍利;北京八大处第二处是佛牙舍利塔,供奉有释迦佛佛牙舍利等。若按李洪志的说法,舍利是“炸弹”爆炸后的产物,难道需要这么多炸弹?而这些炸弹又为什么不爆炸呢?


  李洪志曾说过,白色的舍利是心性纯净修出来的,而黑色的舍利是心性不纯所致。舍利的形式与颜色多种多样:“骨”舍利为白色,“发”舍利为黑色,“肉”舍利为红色,还有“血”舍利,甚至会出现蓝色、绿色、黄色以及五色的坚固舍利。可见,李洪志并不了解真正的舍利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头发还可以烧出黑色的发舍利。比如,2001年上半年,在杭州的雷锋塔,也就是传说中镇压白娘子的那座塔下,发现了释迦牟尼佛的发髻舍利。


  根据佛教的说法,许多高僧大德为化度众生,均有不同形态的舍利留于世间。


  比如,1993年6月13日晚上9时30分,在陕西观音山法华寺修行的93岁的圆照法师,对寺内弟子宣讲佛法后,说了一句:“我将心留给众生”,便无声息。众人看时,她已圆寂:闭眼盘腿,打坐而化。火化后,法师遗骨、牙齿等形成一百多颗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舍利。法师的心脏久焚不化,成为一个巨大舍利子;享年95岁的一代宗师元音老人,于2000年正月初一圆寂并于4月6日在普陀山火化,火化后得舍利无数。其中,除了耳骨舍利、牙骨舍利、指骨舍利、肉舍利以及金刚舍利花等各种舍利之外,他的心脏也形成一个坚固不化的巨大舍利子。


  李洪志用他的分类方法,强行把佛教说成是只修心性不修命。那么,如此多的僧人、居士修出舍利、肉身不坏,这又如何解释呢?如果说此人同时掺修了其他修命的法,也不行,因为李洪志不是说同时修两种法谁也不管吗?既然说佛教不修命,又怎么解释李洪志自己所说的佛教也修脉(按李洪志的说法,修脉就是修命)呢?是不是自相矛盾、难圆其说呢?


  关于舍利的本质,《金光明经》及《般若经》等经典中都有详细解说,恕不多言。由上述可见,道家的金丹根本不是“炸弹”,佛家的舍利与道家的金丹也没有关系,更不是“炸弹”爆炸的产物。


  李洪志还混淆了“玄关”的概念。实际上,玄关只不过是“道”的另一个名称而已,因为道法玄妙,生化万物,是一切法的玄关妙门。万法由此玄关(道法)一门而出,所以,又称玄关一窍,与万法归一同义而异名。老子曾将“道”描述为“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玄,也就是妙的意思,又称玄妙。


  除了上述几个方面以外,李洪志还歪曲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返朴归真”等话的含义;编造道家讲“识神死元神生”;诽谤道家的吕祖(吕洞宾宣扬慈悲度世为成道途径)讲过“宁可度动物也不度人”的说法等等,不一而足。


  一言以蔽之,李洪志编造的所谓“宇宙大法”,早该扔到历史的垃圾堆了!

  —— 本文部分见载于“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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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0:56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对基督教的错误认识



——不同的人种对应不同的天国吗?




  自1995年初,李洪志就开始了海外的欺骗生涯。为了适应变化了的文化环境,本来对基督教知之甚少的李洪志,不得不又匆忙炮制了一系列关于基督教的文化垃圾,以便诱骗更多的人掉进陷阱。


  李洪志编造说,地球上不同的人种与天上不同的天国是有对应关系的,不同的人种是从不同的天国掉下来的,人只能修其对应天国的法,必须回其对应的天国,而且每个天国也都只是度化自己天国的人,否则就是在做坏事,云云。如,“黄种人在上面是有黄种人,白种人在上面是有白种人”(《美国讲法》),为什么“东方人世界中没有基督教?”“我记得在《圣经》或者在这一类的书中,当年耶和华和耶稣都讲过这样的话:说你们不要向东去……耶稣说你们不要向东传的意思是说,他们不属于我们。耶稣告诉不要向东传,我也发现耶稣的天国里没有东方人。”(《悉尼讲法》)“那个神他也不是谁都度的,都在寻找自己的人在度……(否则)你就等于干坏事,你度人也是干坏事。”(《北美讲法》)另外,李洪志还说:“我们的学员你别看你今天好像是中国人,或者你好像是瑞典人,或者是其他白种人,你可能是另外一种人”(《北美讲法》)。


  首先,查遍《圣经》和世界上所有与基督教有关的书,绝对找不到“你们不要向东去”或哪怕是类似的话,却有相反的话:“耶和华站在他旁边说,我是耶和华你祖亚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我要将你现在所躺卧之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你的后裔必像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必向东西南北开展。地上万族必因你和你的后裔得福。”(创28:13-14)“耶和华在万国眼前露出圣臂。地极的人都看见我们神的救恩了。”(以52:10 )“我(耶稣)又告诉你们,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8:11)“地的四极,都要想念耶和华,并且归顺他。列国的万族,都要在你面前敬拜。因为国权是耶和华的。他是管理万国的。”(诗22:27-28 )李洪志怎么总是打着佛教、道教或基督教的旗号,说出很多这些正教中根本就没有,或者完全相反的话呢?这不是在极力诋毁和歪曲正教吗?


  “法轮功”练习者可能还不清楚,耶稣并不是西方人,而是东方人。耶稣的出生与传教,是在现在的中东,无论是从地理概念上讲,还是从政治概念上讲,中东都属于东方。在地理上讲,欧、亚、非三洲都在东半球,耶稣所在之地为中东,自然不会认为自己属于西方人,反倒是可以把自己归为东方人,只是既不是近东人,也不是远东人,而是中东人,反正是东方人。在政治概念上,先出现资本主义的国家称西方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讲,在中国东方的日本却属于西方国家,而中东还是属于东方,耶稣还是东方人。


  其实,更进一步说,东方与西方之分,是远远在耶稣之后的事,在《圣经》上怎么会提到东方与西方之说呢?更何况,李洪志竟然说出“东方人世界中没有基督教”的话来,这是全世界十几亿基督徒都不会苟同的。由于学基督教的西方人很多,中东又在中国之西,李洪志就由此产生错觉,想当然地把耶稣当做西方人,可见其既不懂历史,也不懂地理,更不懂宗教,但却敢乱说!


  其次,众生皆具佛性,不论何种生命形态,皆能闻法、修道、成佛。诸佛菩萨普度众生,自然是不分生命形态的,何况不同的人种呢?


  若按李洪志的说法,普通人自然分不清自己应该学什么法,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属于什么人种,至少是中国人不敢学基督教了,西方人也不敢学佛教了,甚至在分不清自己到底属于什么人种之前,自然是什么也不敢学了。更何况李洪志还说,所有的神都不能度人了,只有他在度人,而且是不分人种的:“只有我打开了这一切封闭,度所有的人。”这样,人们就只能学李洪志的东西了。然而,李洪志还有许多与上面矛盾的说法。


  比如,有的人问,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是哪个天国掉下来的,如何选择修炼方法时,李洪志为了说明,你就修“法轮功”就行,不用选择了,也没有选择的余地,就说:“你现在首先解决的是你怎么返回去,修回去,这是最关键的。没有其他挑选的余地,都没有了。不是说都摆在那儿,那佛在那儿坐着,你想要哪个给你哪个。至于说你修上去,你真的修得很高,能返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去,你在那一个世界,你都是可以去看那个世界的亲人,去走一走看一看。至于你在哪个世界无所谓”(《悉尼讲法》),这时怎么又说“至于你在哪个世界无所谓”了呢?前面不是说,只能回自己的天国,别的天国也不度你吗?


  为了说明自己是真的在度人,做的事也很大,李洪志说:“一个人要想到常人社会中来度人,这个事情太大了,整个宇宙的神都得点头同意。”(《悉尼讲法》)可是,李洪志也许忘记了自己先前讲过的话,为了解释耶稣为何被钉在十字架上,他说:“人类社会是非常复杂的,看地上的人哪,说不定是从哪个空间来的。那个空间的神还想管他。就看他悟不悟,他悟就能返回去。可是,他也知道那个人不行了,他已经无能为力管了,但是他又不愿放弃他。当年耶稣一出来度人的时候,他就认为干扰他们的事了。这人是我的,这人应该往我那里度啊,你怎么管到我们这儿来了?他就不干了。就是因为这个心,实际上讲起来是不对的。可耶稣不管你的他的,度人是来的目的,他看众生苦,他就要度,要让人们上去。那么,耶稣就影响了许许多多各个空间的神。最后矛盾激化得很大了,都反映到常人社会上来,象常人社会中的矛盾一样,都激化到耶稣那去了。耶稣自己解脱不了,只有一死,钉在十字架上,解了他们之间的怨。去掉常人的肉体了,就再也不能找他结怨了,那些无数的麻烦就解了。”(《转法轮·卷二》)


  在耶稣降生之前,圣父耶和华与世人的约定为旧约。关于圣子耶稣要为众生受难,将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事,早在《圣经·旧约》中就有预言。甚至耶稣将如何被钉死,如何用鲜血为世人赎罪的情景在《圣经·旧约》中也都有详细的记载。这与李洪志所说,耶稣的行为影响到众神,激化了矛盾等等,根本毫无关系。耶稣将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为众生赎罪,是早就定好了的,耶稣没来之前,世人也是都知道的,这是历史史实。更何况,不是说“整个宇宙的神都得点头同意”吗?耶稣下来要做些什么,度哪些人,难道下来之前没有定好?难道耶稣下来之后在胡乱做事?更进一步,难道耶稣不知道应该只度自己天国的人?他故意在做坏事?况且,结不结怨,与是否去掉常人的肉体是没有关系的,否则,何以众生相互间会生生世世结怨不休呢?可见,李洪志所说,逻辑混乱,于理不通!


  李洪志不仅在佛法修炼的问题上划分人种,同时还提出混血儿的问题。他说:“世界上的人种是不允许混杂的。现在人种混杂了,就带来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混杂后和上边没有对应关系了,他失去了根。混杂的人种失去了根,那么就好像是天国世界里没有人管他了,哪里也不属于了,哪里也不要了。”(《悉尼讲法》)“混血的人我也可以度”(《悉尼讲法》),这样一来,国内外许许多多的混血儿就只能拜倒在李洪志脚下,别无选择了。特别是有些发达国家,混血儿的数量是相当大的。


  那么李洪志怎么度他们呢?他说:“混血儿作为一个人来说,他已经失去了天上面人种的对应。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来讲,就不注重他的表面了,那么就看他的元神了。他的元神是白的,那就是白的;元神是黄的那就是黄的;元神是黑的,那就是黑的。”(《美国讲法》)也就是说,混血儿改变的只是表面身体,与所谓的元神没有关系,元神没变。若按此说,生命在六道轮回中,说不定会转生成一个什么样的身体。那么, 若转生成畜类后,是否会失去与对应天国的根?难道猪也应该分东方猪、西方猪?并且每一猪种也应该与上面天国对应,不然的话,只要在转生时一失人身,就永远失去根了。同时,还应该分狗种、牛种……,而且也应该不能混杂,否则也会失去根。可见,李洪志的说法会推导出一个多么荒唐可笑的结论,何愚至此!


  从佛法的角度讲,不同的人种,甚至不同的生命形态,都是不同的因缘、不同的业报所致。修佛靠的是佛性,众生都有佛性,不同的生命形态表面上千差万别,而本质上是相同的,也就是说佛性是没有差别的。所以,佛教中讲的普度众生,是包括动物,甚至地狱众生等一切生命形态在内的。地藏王菩萨愿力宏深:“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可见,其慈悲与愿力是普及一切众生的。


  古往今来,异族之间或不同人种之间通婚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历史上有昭君出塞、文成公主进藏等妇孺皆知的典故。李洪志自称是唐太宗李世民转世,那么应该不会不知道,是唐太宗在贞观十五年,把其所养宗室女文成公主,外嫁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而且,唐太宗经常把成群美女赐与异邦异族。


  不仅人间异族通婚不违天理、不违人伦、不违王法,天上也是一样,甚至不同层天之间也有通婚。比如佛经中记载,第二层天的玉皇大帝就曾娶第六层天的魔王波旬的女儿为妻,难道天上也不明天理?若非如此,就是李洪志不明天理。其实,李洪志只是为了达到使人们都来学“法轮功”的目的,同时极力阻断大众亲近正法,并不想讲什么理不理的,以至于前后矛盾重重、混乱不堪。


  佛教中讲,佛法广度众生,不分生命形态,不受宇宙时空所限,不分此佛应度,彼佛不能度等等。十方三世一切诸佛都发愿广度十方一切众生,譬如,据《无量寿经》记载,阿弥陀佛发愿:“我作佛时,十方世界,所有众生,令生我刹,皆具紫磨真金色身,三十二种大丈夫相,端正净洁,悉同一类。”“我作佛时,十方众生,闻我名号,系念我国,发菩提心,坚固不退,植种德本,至心回向,欲生极乐,无不遂者。”以上种种,足以说明根本就不存在不同人种与不同天国对应的说法,望大众善加明辨,勿入歧途!

  —— 本文见载于“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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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乱基本人伦的“法轮功”


  
——修佛之人就不讲孝吗?




  我国雄居东亚,号称文明古国,礼仪之邦,首重的就是五伦。而古之圣人,又从五伦中,特别提出一个孝字,为百行之本。孔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中华文化一脉相承,至今孝顺父母仍是我国伦理道德的基础,孝顺双亲为人敬重称扬,不孝忤逆为人不齿唾骂。然而,“法轮功”打着“真、善、忍”的幌子,以做好人为诱饵,自我标榜为“高德大法”,却暗暗噬咬着中华民族人伦之根,使“法轮功”练习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着冷淡自私、视父母亲眷若陌路的人格变异。下面,我们就从几个方面揭露“法轮功”不孝的本质,及其对基本人伦与佛法的破坏。


  一、孝是道,不是情


  “法轮功”有一个“真理”:“修炼就得在这磨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你就执著于那些东西,你就修不出来。”(《转法轮》)在还没有弄清楚什么是“七情六欲”的情况下,李洪志就武断、霸道地把孝说成了情,并且以此为依据对孝大打出手:“你孝顺父母你也是为了这个情;父母喜欢你也是个情,都是人间之情。”(《转法轮法解》)


  孝是道,不是情!即使从世间法的角度来讲,孝也是一种道德标准,称为孝道。孔子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当然,出世间法也以孝道为基础,并且以孝道为出世之净因。因此,古训有云:“在家无孝子,出家无高僧。”


  孝是一种道德规范,是人伦的核心与根本,并不是李洪志所说的父母子女之间互相喜欢、牵缠不休的亲情。因为,无论对父母或子女是不是喜欢爱恋,都必须按照道德以至于法律的标准,恪尽孝养或教养的义务,没有人情可讲,这与亲情可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


  实际上,孝还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规范,而且还是一种法律约束。也就是说,如果违反了孝道,不仅要遭到道德的谴责,而且还要受到法律的干涉,从古到今莫不如此。特别是在重视孝道的中国古代社会,“不孝”不仅是一种独立罪名,而且还被列入十恶重罪之中,违犯者即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将受到严厉的惩罚与制裁。比如,无论古代还是今天,普通的骂人行为一般都只是属于道德问题,在历代的法律中也并不规定这是犯罪。然而,在中国古代的法律中却有明文规定,骂祖父母或父母的行为就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如《唐律》中有“詈(骂)祖父母父母者绞(死)。”的条文,也就是说,只要骂父母或祖父母就要处以死刑。由此可见,孝与喜欢爱恋的亲情是截然不同的,喜欢不喜欢都必须恪守孝道。


  即便是儒家从世间法的意义上所阐示的孝,也不像李洪志说的那样狭隘,只限于父母儿女的一个家庭,而是有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恢弘气度,从而将孝的对象普及于广大民众。而且,孝道也不仅仅局限在事亲的范围里,而是“忠可移于君”、“顺可移于长”、“治可移于官”的。因此,孔子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道为百善之首,它既是做人之基,也是立国之本,故而说:“事君不忠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


  二、佛教是至孝之教


  李洪志不仅将孝道歪曲为亲情而予以打击,以此来破坏基本人伦与道德,而且还将黑手伸向了佛教,妄说佛教不讲孝,没有孝的内涵,为自己的邪说做注脚:


  “人家讲佛教乱了,儒教的东西都跑到佛教中去了,什么孝敬父母、儿女情都跑进去了,佛教中没有这个内涵。”(《转法轮》)
  “到宋代以后,佛教里面加进了中国儒教的东西了。孝敬父母啊等等,很多都是这一类的。佛家没有这些东西。佛家把人世间的东西看得很轻,他认为人活在世上,生生世世不知有多少父母。你把这些执著心全放下,清清净净地去修,你才能修成。都是执著心,把儒家思想放里之后就出现亲情的执著问题。”(《转法轮·卷二》)
  “过去我们所听到的修炼方法,在历代不管任何一个宗教也好、任何一个修炼方法也好,人们流传下来的都是讲的进山进庙修炼,断绝世缘,亲情都不要了,父母进庙探亲都不相认。‘你找谁啊?’‘我就找你呀,你是我儿子’。‘啊,阿弥陀佛,施主你认错人了’,我叫什么什么。因为他已经改了法名了。‘我是佛门弟子,不是你的儿子’,真的断绝世缘的。”(《美国讲法》)    


  可见,李洪志说佛家不讲孝的理由之一就是:“佛家把人世间的东西看得很轻”。这是李洪志不懂佛理,却拿出几个佛法名词,加上他似是而非的理解,编造的歪理,还冠以“佛家”字样,以欺骗世人,败坏佛教。


  佛家虽然把世间的东西看得很轻,但是,所谓的看轻,指的是不执著,并不是置之不理。恰恰相反,佛家讲世、出世间法圆融无碍。虽然修佛以出世为究竟和根本,但佛法不离世间法,并不像李洪志说的那样,“都是讲的进山进庙修炼,断绝世缘”。佛有四众弟子,其中比丘、比丘尼是出家二众,优婆塞、优婆夷(即男女居士)是在家二众。那么请问,谁说佛教修行都是进山进庙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大山、一座大庙了,因为全世界有近四亿的佛教在家居士,分布在地球的各个角落。


  另外,难道李洪志真的不知道佛家讲普度众生?因为“无缘不度”的缘故,要普度众生,就必须与众生广结善缘,怎么在李洪志那里“结缘”竟然变成了“断缘”呢?其实,即使是出家僧众,也不是为了闲善自居而逃避世俗、弃舍众生,恰恰相反,他们就是为了住持、弘扬佛法,普利群生才出家修道的。虽然,有的僧人可能暂时表现得离群索居,但是,真正的大乘行者,其身虽暂离众生,而其心却常系念怜悯,只是由于能力不足,烦恼未断,因而才暂入山林,于闲静处,发坚忍心,以精进力,修习禅定之法,开启智慧之门,待至因缘成熟之际,必还入世间,广度众生。


  佛教不仅讲孝,而且是至孝之教。知恩报恩是佛教伦理思想的重要法则,其中就包括报父母恩。佛教十分强调恪尽孝道,以报父母恩德。在佛教的很多经典中多次提到孝的问题,在《增一阿含经》中佛说:“比丘!有人以父著左肩上,以母著右肩上,至千万岁,衣被、饭食、床蓐卧具、病瘦医药,即于肩上放于屎溺,犹不能得报恩。比丘当知:父母恩重,抱之、育之,随时将护,不失时节,得见日月,以此方便,知此恩难报。是故,诸比丘!当供养父母,常当孝顺,不失时节。”比丘就是出家僧人,他们同样有孝养父母的义务。


  佛教戒律规定,出家为僧尼,必须经父母同意。出家之后,如果父母无人奉养,必须承担起孝养父母的责任。《五分律》中记载:比丘毕陵伽婆蹉的父母很贫穷,他想用衣物供养而又不敢,就去请问佛陀,佛陀便集合僧众说:“从今听(允许)诸比丘尽心尽寿供养父母,若不供养,得重罪。”所以,历代皆有高僧孝行感人至深。宋代长芦的宗赜禅师,很小父亲就去世了,他的母亲就带他住在舅舅家。他二十九岁出家,后来住持长芦寺,把母亲接到寺中,并劝她念佛,求生净土。经过七年,后来他的母亲念着佛去世了。近代的虚云老和尚,为了超度父母双亲,三年拜香,三步一拜,朝拜五台,行程几千里,历尽艰难,感得文殊菩萨的护佑,道业大进。


  佛陀也经常劝导世人孝顺父母,在《杂阿含经》中就记述了一个佛陀成功地劝化不孝之子的故事。在《大萨遮乾子受记经》中,佛陀谴责那种娶妇忘母的不孝子女时说,若抛弃父母,与自己的妻子儿女过日子,衣食汤药、美味饭菜,只知给妻子儿女吃,不给父母,不知亲近扶持年迈体衰的父母,而与妻儿昼夜不离,甚至偷窃父母财物,供妻儿享用,不听父母善言,唯听妻妾恶语,或袒护妻儿而责骂父母,不知惭愧羞耻,此等众生,应划归劫夺他人的盗贼一类,重重地予以惩治!


  佛陀的这些教导在中国古代的法律中也有体现。比如,从唐代一直到清代,都把长辈还健在,而晚辈却独立门户、私存财物、与自己妻儿过日子的“别籍异财”行为视为犯罪并加以严厉惩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刑)三年。”(《唐律》)


  另外,佛教的孝道还不仅仅停留在世间善法的层面上,而是将孝提升到令父母出离生死轮回的出世法的高度。也就是说,佛教所讲的孝并不止于衣食财物的奉养和“常回家看看”的精神慰藉,还要以佛陀正法劝化父母亲眷,令其皈依三宝,依法修持,以便了脱生死,获得永恒、究竟的利益。在《孝子经》中佛说:“若不能以三宝之道化其亲者,虽为孝养,犹为不孝。”在《不思议光经》中佛说:“饮食及宝,未足报父母之恩。唯导父母于正法,便为报二亲也。”


  与“法轮功”从“生生世世不知有多少父母”出发,从而推导出现世父母并非真正父母,因此无须讲孝的狭隘观念完全相反,佛教从佛陀的教诲“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梵网经》)出发,将孝道放在一个无穷无尽的因果链中,并拓展开来,普及于尽虚空、遍法界一切众生,即不仅要孝养现世父母,而且还要以报恩心,孝及无量劫来六道中的一切父母,由此可见佛教胸襟宽广之一斑。


  佛教认为,孝是修佛正因。佛在经中说:“使我疾成无上正真觉道者,皆由孝德也。”在《梵网经》中还说:“孝顺是至道之法”。在《观无量寿经》里,佛陀对修学净土的人提出了三个基本条件,并且说,“此三种业,乃是过去、未来、现在三世诸佛,净业正因。”而其中的第一条就是:“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
  佛陀自己也以身作则,成为孝亲报恩的典范。佛陀出生后七天,母亲摩耶夫人就去世了。佛陀成道后,在人间说法,有缘众生度尽,但圣母还没有听闻佛法,所以佛陀特地上升到忉利天,为生于此天的母亲说法,圣母闻法悟道,即证得须陀洹果(初果罗汉)。释迦佛的父亲净饭王逝世后,佛陀还亲自扶棺为父送葬,以尽孝道。另外,佛陀不仅现世如此,他在宿世修行时也有许多至心行孝的事迹。古德云:“稽首三界主,大孝释迦尊,累劫报亲恩,积因成正觉。”由此偈语也可以看出,释迦佛成道的正因是孝:因孝道之心积德而成正觉。


  可见,虽然出家僧众,暂时不能常伴现世双亲,但由于自身的修持,以及对外的劝化善导,实际上却是在救度无量劫来的生身父母,这才是真正完全、彻底的孝道!与“法轮功”修炼最终都是为了自己得德、长功的想法截然不同的是,佛教讲上求佛道、下化众生,而这体现出来的就是至为广大无私的孝道:凡有修持与功德,都回向给法界一切众生,也就是尽未来际,将孝道遍及一切宿世父母,这是一点亲情或私情可以比拟的吗?!


  三、“法轮功”忤逆不孝难逃因果


  李洪志不仅破坏人们“孝即是道”的观念,还以种种理由抵制人们的孝行。比如,他说:“求给亲人消灾消病都是对亲情的执著。”(《转法轮》)既然“师父”都如此说,“法轮功”练习者在努力去掉所谓对亲情的执著的同时,却都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于父母与亲人的病痛、灾难等概不关心,以示心性的提高。

  中国有给祖先或死去的亲人磕头的习俗,这本是国人孝悌思想积淀下来的一种孝亲敬长的表现。而李洪志却说:“不能给死去的人磕头。它们还等你度呢,你给它磕什么头。”(《转法轮法解》)在极其重视孝道以至于把父母丧事看做是塌天大事的中国古代社会,如果按照李洪志的这种说法来行事,就不仅仅属于是严重的违反礼制,而且还是严重不孝的犯罪行为,必将遭到惨烈的处罚。另外,比不拜父母祖先更为甚者,李洪志还多次提出,“法轮功”练习者不拜罗汉,不拜菩萨,不拜佛,这不仅严重损坏了诸佛菩萨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形象与崇敬心情,而且还会使人增加不平等心、贡高心、骄慢心、狂妄心以及自大等心,此等魔心不除,不仅永远不能得道成佛,而且必定会使人堕入魔道,受无量苦,轮转无穷。


  在佛陀的教法中,宣扬的是广大的平等观,认为一切众生在佛性上都是平等的,都是前世父母、未来诸佛。因此,礼拜恭敬众生,无异于礼敬供养诸佛!在《法华经》中,释迦佛讲述了自己宿世修行时的一些事迹,其中讲到自己曾经是常不轻菩萨。为什么叫做常不轻菩萨呢?因为无论是遇到出家人还是在家人,他都不敢轻慢,立即顶礼、跪拜、赞叹,并且说:“我深敬汝等不敢轻慢,所以者何?汝等皆行菩萨道当得作佛。”释迦佛尚且以恭敬礼拜一切众生而成佛道,我等凡夫为何竟如此骄慢而不拜诸佛菩萨呢?


  为子尽孝,人伦之常,天理之本,修佛正因。因此,如果孝养父母,则相当于种下了解脱正因。对于孝养父母者,佛陀在《观无量寿经》中说:“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孝养父母,行世仁义,此人命欲终时,遇善知识,为其广说阿弥陀佛国土乐事,亦说法藏比丘四十八大愿。闻此事已,寻即命终,譬如壮士屈伸臂顷,即生西方极乐世界。”可见,孝养父母之人必有善报。相反,如果不孝父母,必然难逃极重苦报。


  《地藏经》中说:“若有众生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若遇悖逆父母者,说天地灾杀报。”在《父母恩重难报经》中佛说:“不孝之人,身坏命终,堕于阿鼻无间地狱。此大地狱,纵广八万由旬,四面铁城,周围罗网。其地亦铁,盛火洞然,猛烈火烧,雷奔电烁。烊铜铁汁,浇灌罪人,铜狗铁蛇,恒吐烟火,焚烧煮炙,脂膏焦燃,苦痛哀哉,难堪难忍,钩竿枪槊,铁锵铁串,铁槌铁戟,剑树刀轮,如雨如云,空中而下,或斩或刺,苦罚罪人,历劫受殃,无时暂歇,又令更入,余诸地狱,头戴火盆,铁车碾身,纵横驶过,肠肚分裂,骨肉焦烂,一日之中,千生万死。受如是苦,皆因前身,五逆不孝,故获斯罪。”


  至此,李洪志用心之险恶已经昭然若揭了。“法轮功”看似清净不执著,实则在毁人伦之根本,断修佛之正因!


  —— 本文部分见载于蓝天出版社出版之《“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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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0:58 | 只看该作者
  
杀、盗、淫三业俱全的“法轮功”



  李洪志打着佛法的旗号宣扬歪理邪说,表面上教人向善,实质上却诲淫诲盗,因此,他所编造的“法轮功”也必然是杀、盗、淫俱全的。有人可能会想,这样定性“法轮功”是不是太过分了?绝对不过分!“法轮功”不是讲修佛、行善吗?那可是李洪志自己打出的金字招牌。既然讲修佛,那么就让我们从佛教的角度来分别剖析李洪志教人杀生、诲淫诲盗的歪理邪说,来彻底看清杀、盗、淫三业俱全的“法轮功”之邪恶面目。


  一、杀业


  李洪志说:“家里有了苍蝇、蚊子,我们把它轰出去,安上纱窗不让它进来。但有时轰不出去,那么打死就打死了。”(《转法轮》)


  若这种说法出自我等凡夫之口,实在是无可厚非,然而,如果出自大慈大悲的“主佛”口中,那么我们就要提出质疑了。试问,李洪志如此说法慈悲心何在呢?因为按照佛家的说法,佛家讲“平等”是从本质上讲的,六道轮回中的众生都是平等的,所以佛家讲“勿以大小论生杀”。凡人眼中的动物,有大与小的不同,可是,在佛菩萨眼里,他们却都是一样的,因此,无论是对人还是对其他生命,无论生命形态的大小,其慈悲都是一样的。  


  根据佛经记载,真正的佛法应该处处体现出对众生的慈悲。譬如,由于印度地处热带,夏天到处是各种小动物,释迦牟尼佛为了防止对细小生命造成无意的伤害,因此制定“结夏安居”的制度,每年四月到七月共三个月,僧人都闭关静修,禁止到处走动;为了不伤害水中的微生物,佛陀要求必须用滤水囊将水过滤,才能饮用,有“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之说。


  那么,佛教的不杀生是怎么讲的呢?


  释迦佛在《正法念处经》中说:


  “不杀生者,乃至蚊蚁,恼触于人,亦不杀害。心不念杀。”
  “云何不杀生?乃至湿生蚰蜒之类,终不故杀,心不念杀。”
  “若于所住房舍之中,生诸众生,若胎生湿生,若粗若细,坏人资具,或在梁间,数堕人上,令人不安,以慈悲心,而不杀害。蛤蟆毒虫,种种毒螫,虽被中害,不断其命,是名不杀生。”


  另外,为了掩盖“主佛”为什么还大口吃肉,李洪志说,吃肉不算杀生,吃不吃肉本身是无所谓的事,吃肉也能修成佛,“吃肉本身它没有业力,也不存在杀生的概念”(《义解》)。这不仅使我想起了释迦牟尼佛对类似“魔说”的断言:“彼诸鬼神,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根据佛教教义,李洪志的说法是严重违背因缘法则的。吃肉虽然不是直接杀生,但是,吃肉是杀生的助缘,因而,吃肉就是杀生。佛教讲,任何一件事情的发生,绝对不会只有一个原因,都是众缘和合的结果,那么杀生也是由很多原因共同造成的。比如,有养的、杀的、吃的、卖的等等,才能构成杀生,所以佛家讲不(为杀)养、不杀、不吃。当然,杀者罪重,吃者罪轻,但共同造业,共同受报。从根本上讲,吃肉之人是与众生结了杀生之恶缘的,此恶缘必然导致众生相互牵引,造成轮回。吃肉之人,绝对不出轮回。释迦牟尼佛在世时从来都是把吃肉与杀生并列起来讲的。


  除了上述理由之外,李洪志还鼓腮弄舌地编造出其他种种理由,为自己吃肉开脱找借口。比如:“一切动物、生物、植物,都是为人而生,为人而灭,为人而成的,为人而用的。没有人,什么都没有,六道轮回转生也都是为了人。地上的一切都是为了人而造就的”(《美国》)、“这些生物也是供给人欣赏,供给人玩儿,供给人生存,供给人食物,同时繁荣地球,一切都是为人而造的”、“所有的动物(不管大小)、植物和所有的生物,都是为了人而造就的,如果要没有人就不造就这些东西。”(《欧洲》)


  既然李洪志讲六道轮回,那么,说不定什么时候你不幸沦生为畜生,而动物转生成人,那时又是谁为谁准备的呢?李洪志的说法无疑是在败坏佛教的“六道轮回”之说。如果说动物是为人准备的,那么杀生也就不应该有业力,人就永远应该为人,而不会因为杀生造业而转生为动物来偿还业债。


  另外,释迦牟尼佛规定,和尚化缘,给什么要什么,但是,绝对不是给什么吃什么。 在《涅槃经》中记载,迦叶尊者曾请问佛陀:“若乞食时,得杂肉食,云何得食,应清净法?”佛陀回答说:“当以水洗,令与肉别,然后乃食。”可见,即使是吃有肉的菜,需要将肉和菜分开,再把菜洗得干干净净,才能食用的。


  试想,“法轮功”练习者又有几个人不杀生、不吃肉呢?


  可见,“法轮功”自称佛家上乘大法,可是用真正的佛法一衡量,“法轮功”师徒不仅杀业不断,而且杀业还在日日增长!


  二、盗业


  《楞严经》云:“汝修三昧,本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不仅对“法轮功”宣传资料进行大量盗印,偷税漏税,而且鼓励练习者购买盗版。比如,李洪志说:“你们买了盗版的书都没有问题,这一点是肯定的了。”(《长春讲法》)“买来的盗版书,以原价转给学员就等于是替大家购买的,不能说他破坏法。”(《长春讲法》)试问,这算不算盗?


  李洪志对于印刷“法轮功”宣传资料一事,鼓励盗用公用财物,比如,李洪志说:“或是行政管理人员,有这个便利条件,单位有印刷厂,就利用这样的便利条件做;”(《大法义解》)试问,这算不算盗?


  李洪志在各地办班,偷漏门票税款。试问,这算不算盗?


  李洪志在长春等各地购买豪宅,虚报房价,偷漏税款。试问,这算不算盗?


  李洪志行贿气功协会工作人员,花钱买气功师证,欺世盗名。试问,这算不算盗?


  “法轮功”组织盗窃国家机密文件,试问,这算不算盗?


  《楞严经》云:“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恶业俱生,穷未来际,是等则以盗贪为本。”可见,吃众生肉既是贪也是盗!


  “不予而自取为盗”。没有哪个众生甘愿被人杀戮而食其肉的,那么,强取众生之身命,满足口腹之欲望,即使抛开所造杀业不讲,也是犯了“盗”的。盗有多种,暗取为偷盗,明取强夺则为强盗。“法轮功”师徒又有几人不是强盗呢?


  最严重的是,“法轮功”不仅盗用大量佛法名词,而且极尽歪曲之能事,试问,盗用佛法名词,这算不算盗?


  可见,“法轮功”不仅盗业不断,而且盗业还在日日增长!


  三、淫业


  《楞严经》云:“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也就是说,只有身体不犯淫行,思想不起淫心,身心俱断,这样才有成佛的希望。


  李洪志经常讲,“那人人都修炼法轮大法了都不结婚,繁衍不了后代了,人都绝了种,那可不行。”(《转法轮法解》)“人类社会还得繁衍。”(《北美讲法》)所以李洪志讲,夫妻之间的正常性生活是不影响修佛的,也就是说,“法轮功”修炼是不讲断除淫行的。但是,只不邪淫却具有夫妻正淫,也是绝对不能出离三界的。其实,何止不能出离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若淫行不断,连欲界都出不了!


  即使仅仅是出离欲界,也必须“执身不行淫欲”才行的。佛在《楞严经》中云:“世间一切所修心人,不假禅那,无有智慧。但能执身不行淫欲。若行若坐,想念俱无。爱染不生,无留欲界。”


  对于普通人而言,“食、色,性也。”然而,不用到出三界,到色界时(执身不行淫欲才行的)就已经断除了食与色等各种欲望,由于在色界已经断除了色欲,所以在那里根本就没有男女的差别,色界天人不从胎生,纯是化生。然而,李洪志却说佛还有男女的差别,说他这是在谤佛,是绝对没有冤枉他的。另外,由于在色界已经断除了色食之欲,因而,色界众生只需以禅悦为食,而不需要分段饮食,可是李洪志却说佛也要吃饭,实在是……


  让我们再复习一下《楞严经》对魔的预言:


  “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萨亦然。”


  其实,佛菩萨连色身尚且没有,何来男女之别呢?要知道,不用出三界,即使是无色界的众生,也已经完全脱离了物质身体,即色身的缠缚,灭色归空,这时五阴中只有四阴,即受、想、行、识的存在,而没有色质的身形长短。所以,李洪志讲,“永得人身是佛祖。”(《洪吟》)“到菩萨境界都显女身相,但是元神的性别不变。”(《大法义解》)“到了佛的境界时,他还是带有身体,只不过这种身体是高能量物质构成的”(《大法义解》)等等,这实在是以凡情测度佛法!


  那么,“法轮功”练习者可能会想,佛教还有那么多在家居士呢?但是,也许“法轮功”练习者根本就不知道,有大量的在家居士是受“十重四十八轻”菩萨戒的,受此戒者就要完全断除淫行。另外,为方便在家佛弟子渐进修行,在家佛弟子还可以不定期地持守“八关斋戒”。在持守“八关斋戒”期间,身、口、意等各个方面都要像阿罗汉一样,也要断除一切淫行,这就种了出世之因,也只有种了出世之因,才有出世的可能。试问,“法轮功”练习者在这些方面都种了些什么因呢?若说行淫之时,没有淫心,没有情欲,那是只能骗自己的!要知道:心为主宰,身为役使。  


  可见,“法轮功”不仅淫业不断,而且淫业还在日日增长!


  综上所述,“法轮功”杀、盗、淫三业俱全,那么李洪志所说教人杀生、诲淫诲盗,是佛说还是魔说,就自有公论了!


  《楞严经》云:“身口意三,作杀盗淫。是人则入十八地狱。”险!险!险!


  哀哉!“物极必反、盛极必衰”,李洪志衰相已现,业报将至,诲淫诲盗者,必自招其祸,李洪志终会因玩弄欺骗世人,而被永久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是所谓“尔曹身与名俱裂,不废江河万古流”!

  —— 本文见载于“网络中文作品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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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0:59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反道德本质面面观


  
——李洪志真的是在教人向善吗?





  “法轮功”披的是“崇尚道德”的华丽外衣,打的是“教人向善”的幌子,干的却是破坏人类社会一切善心、善行的勾当。其实,所谓的教人向善、修佛做好人,只是李洪志利用广大民众向善的心理,以吸引徒众、蒙蔽视听的一个招牌罢了,不仅不是他的本意,而且已经演变为“法轮功”对抗政府的一个最恶毒的武器,同时也是向人类社会发难的一个最好借口:反对“法轮功”就是反对善,或者说,反对“法轮功”就是不善!然而,只要撕下这层向善的伪装,李洪志的邪恶面目便昭然若揭了。


  从一开始,李洪志就公开炮制邪说,以抵制人类社会的一切善举。比如,他反对献血(救死扶伤)、放生(保护野生动物)、施舍(扶贫济困)、慈善事业(帮助残疾人)、社会救济(捐款救灾)、见义勇为(维护社会安定)等等,如是种种,不一而足!为了达到破坏人类社会一切善心、善行的邪恶目的,李洪志编造种种邪说,或混淆、抹杀善恶界限,或阻人行善、教人作恶等等。


  一、李洪志所编造的邪说剖析


  (一)练功人不讲积德


  为了反对人类社会的一切善法,李洪志早就编造了一个根本就是不存在的歪理:“炼功人不讲积德,我们讲守德”(《转法轮》)、“炼功的人要守德、无为”(《转法轮法解》),以此作为他反动逻辑的大前提,从而从根本上达到否定行善积德的目的。


  实际上,无论是佛家还是道家,都是讲积德的。积德与无为,根本上是没有矛盾的。宗教中的无为,并非指的是无所作为、什么都不做之意,有为与无为,是从“心”上来讲的,指是否有贪求与执著之心。佛家讲,要以无为之心(无所求心)广修一切善法,积德累行,直至圆满。在佛经中还讲,只有既修福又修慧,福慧双修,直到福德与智慧二者都俱足圆满了,才能成佛,所以说佛是福慧两足尊。比如,在《广普经》中佛说:“积德如须弥,成就佛果证。”《六度集经》中有:“菩萨积德,遂(就)得为佛。”《杂阿含经》中讲:“积德成佛”等等。


  道家同样是讲积德的。《太上感应篇》中有:“积功累德,慈心于物。”在《道德经》中老子说:“重积德则无不克”,也就是说,如果重视积德,那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另外,《道德经》中还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意思就是说,上德之人,(为善而)不执著于德,因此才是有德之人;而下德之人,一味地守德而不失德,因此却是无德之人。


  其实,宗教中认为,守德与积德,只是“止恶扬善”这一问题的两个不同侧面而已,二者并不矛盾。守德是止恶,积德是扬善,这也就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诸恶莫作,就是止恶、守德;众善奉行,就是积德、扬善。如果只是守德,最多只能做到不失德,但是还不能算是真正的有德。


  (二)要着眼于大处


  为了说明杀生、吃肉、隐瞒恶行等都是无所谓的,李洪志经常说:“我们也不能作谨小慎微的君子,老是着眼于这些小事”(《转法轮》)、“不能谨小慎微”、“要着眼于大处”,这些都是李洪志为了混乱因果,达到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的最典型借口,也几乎成为每一位“法轮功”练习者的口头禅了。显然,李洪志不知道“大处着眼”之后还有“小处着手”的说法,这就自然会导致人们眼高手低,骄慢自大。


  李洪志指的是什么小事呢?是小善还是小恶?小善一定要为,小恶一定要止,更何况“法轮功”中所说的“小事”恰恰经常是大事,本文的几个例子也说明了这一点。更何况,小恶业同样能够感得大果报,业力不可思议。


  佛教讲“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在《涅槃经》中佛说:“勿轻小善,以为无福,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勿轻小恶,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地藏经》中说:“业力甚大,能敌须弥,能深巨海,能障圣道。是故众生,莫轻小恶,以为无罪。死后有报,纤毫受之。”


  与佛教一样,道教、儒教、基督教也都有类似教导。在《道德经》中老子说:“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也就是说,大事与难事要从细小与容易之处着手。《易经》中说:“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不为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儒教还讲,“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圣经》中耶稣说:“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可见,恰恰是一定要“谨小”与“慎微”的!怎么能够因为是小恶就可以无所谓呢?难道小善不为、小恶不断就算堂堂正正了?


  (三)低层次的理是错误的


  为了达到混乱善恶因果的目的,李洪志编造了“高层次看低层次是错误的”说法。根据这一逻辑,“法轮功”练习者自然不用遵从低层次“错误”的人类道德水准,更何况李洪志还经常讲,人类的道德已经是严重败坏的了,现在是“道德无存”,因此,人类的道德对“法轮功”练习者来说真是“啥也不是”,只有李洪志讲的才是唯一标准。


  比如,在贬低释迦牟尼佛时,李洪志说:“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开功开悟之后,不是一下就达到如来这个层次了。他在整个49年的传法当中,也是在不断地提高着自己。他每提高一个层次的时候,回头一看自己刚刚讲过的法都不对了。”(《转法轮》)而对于科学,李洪志说:“现在有许多科学家,他研究的基点就是错的……他们的定义在他这个境界范围之内它是对的,可是你一旦超出他的认识、超出他的境界的时候发现它又是错的了,它是束缚人的。”(《美国讲法》)


  实际上,李洪志是在通过一个错误的逻辑,来歪曲科学的认识与发展过程。如果基础是错的,根本就不可能以此得出更高的正确认识。人类在不断地超越原有的认识,可是,原有的认识并没有错,只是新的认识实用范围更广阔,而且包含原有的认识。比如,科学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都是以小学知识为基础的,就像一个人上了大学之后,不会回头说小学的知识是错的一样,小学所学知识不会只适用于小学时期,它是后来所学知识的基础和有机组成部分,会为一个人终生所用。


  牛顿是很有成就的科学家,他讲,“我看得远,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若不是依靠前人的认识作基础,牛顿也不会有他的成就;爱因斯坦超出了牛顿,他的相对论是更高的认识,但是,还是以前人的认识为基础,不仅没有否定经典物理学,恰恰以更高层次的理论与实践,证明了原有认识的正确性!根本就不存在“回头一看都是错的”之说,否则,就等于说,根据错误的基础,可以得出正确的结论,那是李洪志的逻辑,不是人的逻辑。


  佛法也是如此,佛家讲世间与出世间法圆融无碍。虽然修佛以出世为究竟和根本,但佛法不离世间法,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回头一看刚讲过的法都不对了这一情况。小乘法是大乘法的基础,并不能说基础就是错的,因为根据错误的基础,绝对不可能得出更高的正确结论。


  此外,李洪志还编造了很多混乱善恶的歪理,比如,“帮助别人,别人就还不了业”,从而否定人类的一切善举;“要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的社会状态”,甚至对于一些严重违法的事,如果是领导让做的,没有办法推托也得去做等等,这里就不详细论述了。


  二、李洪志教人“向恶”数例


  (一)反对自愿无偿献血


  自愿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善举,是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共济行为,同时也是一种无私的奉献与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不仅有助于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的传统美德,而且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公民自愿无偿献血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献血法》)作保障的。然而,这么一件利国、利民、利己(献血者需要用血时,不受地区、年度的限制,保证按规定无偿用血)的善举却遭到了李洪志的反对。请看:


  有人问:“法轮大法的人献血没问题吧?”李洪志回答说:“当然我们也不主张不让你献,反正你这个血要打给别人那可太珍贵了。但是哪,这些事情好像我们法轮大法学员、弟子中都很少出现,这个事我不能说绝对了。”(《转法轮法解》)


  请问,鲜血对谁来讲不珍贵呢?但是,对自己来讲只是一点鲜血(科学献血无损健康),对别人却可能是宝贵的生命啊!在《弥勒菩萨所问本愿经》中释迦佛说:“四大海水尚可升量,我身血施不可称限”、“四大海水尚可升量,身髓布施不可称计”、“须弥山尚可称知斤两,我眼布施不可称计”,释迦佛的血、眼、髓就不珍贵吗?


  虽然李洪志言辞闪烁,不敢公然明确反对献血这一公益行为,但他的弦外之音任谁都能听得出来,无外乎就是“法轮功”练习者的血太珍贵了,献给别人可惜了,还是不献的好。其实,这里反映出来的是李洪志自己反感献血的潜在龌龊心理,是他自私自利、见死不救的极端个人主义的集中表露。


  对于献血救命之事,已属人命关天的大事,李洪志尚且反对,那么,像“保护野生动物”这样的事,不言而喻,就更是在其邪说破坏范围之内了。


  (二)反对保护野生动物


  古语有云:天有好生之德。“放生”(野生动物)总应该算是救护众生生命、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大功德”之事了吧?然而,关于“放生”的问题,李洪志也是极力反对的。“(放生)这些事情都是有为的,不是修炼。再说你也放不过来,说不定其中就有到寿的,有意做这些事情就是执著心。我们讲无为的,为什么你非得有为地去做这些事情?……释迦牟尼当年传法的时候,没有那些形式。”(《转法轮法解》)


  野生动物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经济,减少虫害、鼠害以及蝗灾等自然灾害的发生,营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改善和丰富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以及促进国际交流,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然而,根据最新物种调查数据显示,1996年以来,全世界濒危物种数目出现了令人担忧的严重上升趋势,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正在受到严峻的挑战。据科学数据显示,目前全世界濒危动植物已经达到10954种。以大型动物物种为例,全世界现存鱼类的1/3、哺乳类和爬行类动物的1/4都面临着灭绝的危险。


  为了保护、拯救珍稀野生动物,保护、 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世界各国都相继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在我国,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颁布,使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成为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对侵占或者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人类正在为保护野生动物尽最大努力的情况下,李洪志竟然大放厥词说放生也“放不过来”!按照这样的逻辑,反正行善也行不过来,索性就都不做了,那还有什么好人可做呢?


  按照“说不定其中就有到寿的”这个理,医生也不用抢救病人了,说不定其中就有到寿该死的呢!行善救人不仅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医生的职责。对于医生来说“到不到寿”可以不知道,但是“见死不救”却必然要受到道德的谴责,严重的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既然李洪志提到“释迦牟尼当年传法的时候”,那么,“法轮功”练习者一定不知道,释迦佛讲过,他在宿世修行时,有“舍身饲虎”、“割肉喂鹰”等等许多救生护生的事迹,难道说释迦佛也是因为执著心在做事吗?


  佛陀对于救生与放生的教导很多,在《梵网经》中佛说:“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是故六道众生皆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世人见杀畜牲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常教化讲说菩萨戒,救度众生。”在《像法决疑经》中佛说:“一切众生,无始以来,是我父母。一切众生,无始以来,皆是我之兄弟姊妹,妻子眷属。以是义故,于一切众生,慈悲愍念,随力救济。若见苦厄众生,作种种方便,不惜身命。”可见,佛陀教导要不惜以自己的身家性命来救护一切苦难众生!


  (三)反对扶贫济困


  对于人类社会的各种慈行善举,李洪志总是能够编造出种种理由来加以反对。他在反对“做件好事,施舍点钱财”时说:


  “咱们讲做件好事,施舍点钱财,你看现在街上要饭的,有些是职业要饭的,他比你都有钱。”(《转法轮》)


  这话乍看有些道理,其实大谬不然。毋庸讳言,的确“有些是职业要饭的,他比你都有钱”,但是,我们看问题要看实质,李洪志编造歪理邪说的手段之一恰恰就是把社会的某些阴暗面与丑恶现象加以夸大,然后再按照他自己的意图进行错误的推理,最后得出的自然就是迷惑人的颠倒结论。


  在李洪志如此教化之下,“法轮功”练习者既不屑于也根本不会再做任何扶贫济困之事的。一者,这些在“法轮功”里都算作是有为之小事;二者,按照李洪志“要无为”的说法,做了又可能是在做坏事;三者,于己又无利可图,诸此等等,所以莫不如不做。这就是“法轮功”的善!


  按照佛教的说法,修佛,是一定要修“布施”的,否则,绝对不能成佛,这是佛陀留下的菩萨修法之一。而且,佛讲要以无为之心广修一切善法。具体来说就是,修一切善法都要“三轮体空”,这体现在布施上,就要求不计较施舍者、接受者与所施之物,对于这三个方面都不计较、不执著,就是以无为之心而行布施。


  布施时不能执著施舍的对象是谁,也就是说,无论接受布施的人情况如何,都是不能观察其过失的。不仅佛家如此,在《道德经》中老子也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得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得信。”意思就是说,对于善良的人,我善待他;对于不善良的人,我也善待他;这样才是真正的善。对于诚信的人,我以诚信对待他;对于不诚信的人,我同样以诚信对待他;这样才是真正的诚信。


  可见,我们应该保证自己在任何条件下都是善的,这是无条件的,即自己行善与别人是善是恶无关。助人为乐、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乃至全世界人民所共同倡导的一种美德,难道仅仅因为有人利用人们的善举行骗,我们就应该泯灭自己的善心吗?退一万步来说,假设社会上大多数人都变成恶人,我们就不做好人了吗?


  (四)反对慈善事业


  曾经有人问李洪志:“如何关心照顾残疾人?”


  李洪志回答得非常明确:“常人中的事你还来问我干什么呀?你如何照顾你父母也要问我吗?如何看孩子也要问我吗?都是常人中的事情。我这是在讲法,往高层次中修炼的事情。但是残疾人太舒服了,就还不了业。下一世可能还会残疾。”(《转法轮法解》)


  按照李洪志的说法,考虑到一切都是宿世罪业所致,帮助别人就可能是做坏事,别人就还不了业,那么还有什么善事可行呢?还有什么爱心可讲呢?当然,按照这一邪说,李洪志对于社会救济也同样是反对的,比如,捐款救灾等。常德市第三任“法轮功”辅导站站长,不就是由于为抗洪救灾捐款1000元而被撤换了吗?


  江泽民总书记曾指出:“对残疾人这个社会脆弱群体给予帮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事实上,在“关心照顾残疾人”方面,我国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我们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残疾人,对残疾程度严重而不能参加劳动的残疾人,政府拔出专项资金给予救济,社会各界也以多种方式给予帮助。1990年,我国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明确了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法律地位,并先后制定、实施了残疾人事业的三个五年计划,将残疾人事业纳入了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了提高全民帮助残疾人的意识,法律规定每年5月份第3个星期日是全国助残日。此外,我国还完善了各级残疾人组织,大力推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计规范,道路、桥梁和其他各种公共建筑物修建了方便盲人和肢残人的通道,等等。这些社会文明成果,无疑是对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有力抨击!


  与“法轮功”截然相反,佛教非常重视对其他众生的关爱,在《梵网经》中佛说:“若佛子,见一切疾病人,常应供养,如佛无异;八福田中,看病福田,第一福田。”可见,释迦佛教导佛弟子,要像供养佛陀一样,供养照顾一切疾病人,这里当然包括残疾人。李洪志怎么能荒唐到如此地步,竟然不让进行济困扶厄的慈善事业呢?


  (五)反对见义勇为


  与反对慈善事业相类似的论调也体现在反对“见义勇为”上。李洪志讲,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发生了无论什么样的矛盾,都可能是以前那人欠他的,他俩在结账呢,你要管的话,他们之间的账没结成,下回还得重来,那你就是在做坏事。很显然,这种说法是让人“见义不为”,这就会使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所大力倡导的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扶危济困等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从此泯灭,从而导致国家难以长治久安。


  其实,哪有真正的佛法会破坏世间法的呢?既然李洪志说他讲的是高层次的佛理,那么我们也从佛法的角度来谈一谈。李洪志的说法表面上是佛家的因果之说,实质上却是在败坏因果之说。


  佛家的因果怎么讲?佛家讲,种什么因,得什么果,丝毫不爽。然而,因果之理并非如此简单,因与果是相对的,因并非绝对是因,果也并非绝对是果。万事必有其前因,也必有其后续之果,果又为因,而又生果,相续不绝。诚然,两个人之间发生矛盾,可能是有过去世的业缘为因,然而,这一次的矛盾,又会成为下一次更大矛盾的因,从而造成“冤冤相报无了时”。可见,结账之说,恰恰是在败坏因果,将佛家的“三世因果”说成了“二世因果”,此非如理如法之说,为邪见邪说。


  佛教中常讲,过去所结的怨恨,并不能通过再一次的打骂等行为而了结,只能结怨更深,而造成更大的怨恨,以至于生生世世牵缠不休。以怨报怨怎么可以了结怨恨呢?了结怨恨的最好方法就是宽容忍耐并且原谅别人,是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


  那么,两个人之间发生矛盾到底应不应该管呢?当然,若有能力,是可以随缘地去劝善的。但发出的心应是慈悲之心,不能为一己私利而厚此薄彼。如果能方便劝解他们,从此化干戈为玉帛、转恶为善,不仅是大善之举,而且能广结善缘。怎么能说是做坏事呢?如果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必无善行可言了。扶危济困、拔苦救难乃佛门弟子之本分,若考虑到一切苦难都是众生业力所致,行善即同作恶,何善可行?真是善恶颠倒、是非不分!这不仅是在破坏佛法,也是严重败坏人类道德的。


  (六)反对坦然公开认错


  李洪志虽然口头上讲真、讲善,实际上却教人作假、作恶,教人隐瞒错误与恶行,李洪志对于美国一名“法轮功”练习者退学之事的说法就是一例。


  有一名“法轮功”练习者,因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而留学海外,后良心发现,采取了补救措施。可是,李洪志知道此事后却讲:“我听说有个学员,因当初来美国时自己有的地方做错了,就退了学了。我说开始可能做错了,那现在就是错上加错。既然也这样了,不要把自己今后的生活人为地造成一种困难:有些做过的错事不能都以同样的方式改过,自己心里头知道错了,知道今后不会这样去做,对于这种事只要以后做得更好用成绩来补过是可以的。”(《美国讲法》)


  实际上,在以不正当的手段移居美国这件事上,李洪志是堪称“表率”的,这在《李洪志的美国梦是如何“圆满”的?》一文(见蓝天社出版的《“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一书)中已有详细的揭露,恕不赘言。


  古今中外有许多教育人要讲真话、勇于承担责任的典故。小孩偷了人家的东西,大人会教育他给人家送回去,还要认错、道歉等等。怎么能说怕造成困难就不讲“真”了呢?怎么能说承认错误就是“错上加错”呢?这是教人做好人吗?改过自新就要诚心忏悔,而李洪志却讲隐匿自己的过恶。隐匿自己的过恶,不欲人知,即是大恶!另外,人们都知道,功是功,过是过,赏罚分明,怎么能够以“将功抵过”为借口来隐瞒恶行呢?可见,李洪志不明事理,为了“法轮功”一己私利信口胡说,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其邪恶的用心!


  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些问题以外,李洪志以身作则带头作恶的事情还有很多,只不过他善于以如簧之舌把邪恶披上向善的伪装罢了。比如,带头恶口骂人(文痞、科痞等)、败坏国法(聚众冲击中南海)、鼓励偷盗(偷税、盗版)、破坏人伦(反对孝道)等等,数不胜数,“法轮功”可谓诸恶俱全了。


  三、撕下李洪志向善伪装


  李洪志虽然骨子里是反对人们行善的,然而,他在表面上却装出一付“教人向善”的样子,并且偶尔也对一些练习者的善举进行一些宣传。他经常讲的几个做好事的例子就是一些练习者拾金不昧。我们暂且不说很多常人也都能做到这一点,各种新闻媒体也常有报导。这里需要质疑的是,李洪志一直都在以“无为”、“守德”、“看不到因缘关系”等为借口,扼杀、阻挠“法轮功”练习者流露出的善心与善行,而为什么对练习者拾金不昧之类的事却情有独钟呢?其实,这只是他为了制造教人向善的假象,不得不以这些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最起码的道德行为,来施放烟幕,欺骗信徒。实际上,李洪志所讲的只是符合了最低的道德标准,不这样做就必然会受到舆论的谴责,乃至法律的惩处!


  大家知道,在春秋时代,孔子曾经对中都县进行治理,最后达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程度。路不拾遗,就是在路上看到别人遗落丢失的东西不要捡,这是孔子教人做人的最基本的道理。这样的故事,在古书中可谓比比皆是,为大家所熟知的就是“乐羊子妻”的典故。拾金不昧可以和路不拾遗相提并论吗?拾金不昧,并不是很高的道德标准,连孔子所教人的最起码的做人标准都没有达到,还想以此成佛吗?!


  本来,善,有真善,也有假善。存心利益大众,这是真善。如果在利益大众时,不仅夹杂着自己的贪求,而且还夹杂着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并非是纯真之善而是伪善了。真善在人类社会中的表现比比皆是,比如,倡导做好事不留名,做无名英雄等等。然而,李洪志却告诉他的练习者,做了好事要告诉人家说,我是“法轮功”的练习者,以便宣传“法轮功”。“有些人做完好事了……我想你也不要不吱声,你说:我是修炼法轮功的,或者说我是法轮大法的修炼者。这样对社会上的影响,对弘扬我们大法有好处。”(《大法义解》)


  可见,李洪志虽然骨子里反对人们行善,表面上却装出一付“教人向善”的样子,其目的无外乎是想借“教人向善”这块金字招牌,利用某些“法轮功”练习者的一些善举来宣传邪法!


  其实,所谓的“教人向善”在“法轮功”只是一个口号式的宣传罢了,以李洪志的邪说根本就不可能使人心真正向善,如果说真的有所“修成”的话,修出来的只能是大贪心。“法轮功”贪些什么呢?贪的是消业、得德、长功、白日飞升、避难消灾等等,“法轮功”实质上是在以急功近利的大贪心止息小贪心,根本上还是在助长一个“私”字,而不是李洪志所标榜的“无私无我”。


  许多“法轮功”练习者认为,“法轮功”讲教人向善,总不能说是邪的吧?然而,即使抛开“法轮功”是否是真的教人向善这一问题不谈,退一万步来说,表面上讲“教人向善”也并不是衡量正与邪的标准呀!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邪教,他们几乎全都讲教人向善,但却都是邪的,因为在他们那里,教人向善只是欺骗世人的一个幌子罢了,披着羊皮的狼,毕竟还是狼!按照佛教的说法,许多外道也都是教人向善的,也讲修炼心性,比如,释迦佛在世时,有的外道甚至可以修到三界的最高处,可是他们还是外道,不是正法。


  邪教恶毒啊!李洪志表面上也讲教人向善,可实质上却是在破坏人们心中的善念。“法轮功”事件过后,由于受到所谓的道德说教的严重愚弄之后,人们便不会轻易地相信有“道德”之事了,这不正是李洪志魔乱世间的目的——在本质上破坏人们心中的善念吗?看来,尘埃尚未落定,“法轮功”被取缔之后,社会所面临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肃清“法轮功”的思想流毒。如果对其流毒不能及时肃清,广大的原“法轮功”练习者继续带着这些思想遗毒,结果不堪设想!

  —— 本文部分见载于蓝天出版社出版之《“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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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1:00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虚诳颠倒数例剖析




  任何人,包括所谓诚心向佛的“法轮功”练习者,都不会相信“大智大慧”的佛会说假话、错话、骗人话。释迦牟尼佛在《金刚经》中讲:“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真语、实语,容易理解,就是出语真实,不说假话;如语,就是如实、如理、如法、符合真理的话;不诳语,是不打诳语,也就是不巧伪虚诳;不异语,就是始终无二,不一会儿这么说,一会儿又那么说,前后矛盾,出尔反尔。


  “法轮功”练习者都知道,李洪志曾说过这样的话:“我这个人我不愿意说的话,我可以不说,但是我说出来的就得是真话。特别在这种情况下,我在讲法时我要是不讲真话,在这里说玄话,不能够有的放矢地随便乱讲,我就是在传邪法。”(《转法轮》)这些话听起来很不错,也容易使人相信李洪志所传为正法,可是,实际上他做得如何呢?


  一、李洪志是“真语者、实语者”吗?


  (一)为什么佛教在印度消失了呢?


  为了说明佛经(佛法)败坏了,李洪志说,佛教在印度消失了,就是因为印度的佛经被解释来解释去,最后就失传了。认真想一下,这种说法显然漏洞百出:印度是佛法的发源地,其他国家的佛法都是由印度传来,如果连印度的佛法都败坏到失传的程度,为什么佛法却能在世界各地兴盛几千年而不衰?既然是败坏的佛法传到各地,李洪志为什么还讲,佛教几千年来修出了无数的大觉者?李洪志后来还说,释迦牟尼佛的弟子修了2500年,这一次都将要圆满,都将会修到六层宇宙以上,这岂不是矛盾重重?那么,为什么佛教在印度消失了呢?最好让我们了解一下历史。


  释迦牟尼佛涅槃后,佛教在印度经历了一千多年的黄金时代,甚至公元7世纪唐朝时的唐玄奘还到佛法兴盛的印度求取佛经。此后不久,印度全境进入了长达几个世纪之久的连年征战。战争使印度出现了长期割据与战乱的局面,也使人民饱受战苦,百业俱废。经历数百年战乱之后,特别是公元10世纪后半叶,伊斯兰教徒从印度的西北攻入印度,所到之处,焚毁佛塔、寺庙、经书,对佛教徒大肆杀戮,以期赶尽杀绝,大批高僧纷纷携经卷离境外走,佛教中心开始转移,这反倒促使佛法传播到世界各地。11世纪末,伊斯兰教在印度建立了王朝,进入了漫长的穆斯林统治时期,从此,佛教在印度便遭到了彻底的毁灭,这完全是政治因素造成的结果,并非佛教的教法本身遭到了破坏。然而,这却很符合释迦牟尼佛在世时的说法:大乘佛法将兴于震旦(中国)。


  可见,李洪志的说法既是歪曲历史事实的,也是于理不通的。李洪志不懂历史,可他却敢胡诌乱谤,以图混淆视听,达到败坏人们正信、使人们远离传统正教而入于邪教的险恶目的。


  (二)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前人类有大劫吗?


  世界上大多数的邪教都是通过对“劫难”、“世界末日”等耸人听闻的说法进行大肆宣传来招引信众的,“法轮功”也同样具有这一邪教特征。几年来,李洪志虽然大讲特讲“劫难”,但是,为了掩盖“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近来又经常抵赖说,他从来不讲劫难。比如,他说,“也有一些邪教在流传着,所有的这些邪教讲的都是什么世界的末日啊,都讲这些东西”(《北美讲法》),“这个讲劫难,那个讲劫难,我从来不讲这些事情,也没有用。”(《美国讲法》)李洪志真的从来不讲“劫难”吗?


  李洪志真的是没少讲“劫难”!从早期的“极乐世界爆炸了”、“银河系以外炸得是空空如也”、“你看现在天上的星星都少了”、“将来要淘汰一批人”,一直到现在的“原子那层爆炸了”、“就剩分子最表面一层了”、“新人类”等等,可谓车载斗量。若李洪志不讲劫难,“法轮功”练习者怎么会人人都知道有劫难呢?为什么李洪志打着从来不讲劫难的旗号而大讲劫难呢?


  1995年有一位朋友送给我们一盘录音带,是1994年12月下旬李洪志在广州一个小型座谈会上的讲话。其中,当有人问到有关香港回归的问题时,李洪志说,到那时,就不是香港和大陆的问题了,那时人类早就发生了巨变,到时候“收尸都来不及”、“剩下的人极少”、“人见人亲”、“一些大陆会下沉,一些大陆会升起”、“一些地区会荒芜”等等。许多“法轮功”练习者都听过这个带子,甚至一些人因此工作也不干了,以便抓紧时间实修,以期早日圆满。


  “法轮功”练习者都在企盼圆满成佛。早在1996年李洪志就讲“我传法两年,给弟子们实修两年”,“目前一大批学员圆满”,可是几年后却说:“你怎么知道你会圆满?你连对你个人的执著都放不下怎么会圆满?”还说“时间不多了”,“要带走一批人”等说法都是魔说。那不是李洪志自己说的吗?他1996年所讲的,“圆满一个,我接送一个”,“会圆满一批人,留下一批人,淘汰一批人”,“时间不多了,要抓紧实修”等等,言犹在耳,怎么又反咬一口说是“弟子”们乱传的呢?这才是真正的魔说!


  人类已经进入了新的世纪,1997年香港回归已成为历史的一页而永载史册,然而,李洪志对于劫难的预言却未应验,时间证明:谎言终归虚妄,事实毕竟无情!


  (三)修密宗就不能修净土了吗?


  李洪志说:“你修净土,那就是净土;你修密宗,那就是密宗;你修禅宗,那就是禅宗。你如果脚踩两只船,又修这个,又修那个,什么也得不到。”(《转法轮》)


  佛教的各宗各派,其归趣与宗旨都是完全一致的,无论是净土宗还是密宗,根本上是完全没有差别的,怎么不能同修呢?


  实际上,修密宗者,无论是哪一种修法,绝大多人都要兼修西方净土,因为其他佛土大多要靠自力往生,这必须修证到一定的果位,方可随愿自在往生。如果修行之人希望往生到其他佛土,而靠自力又难以往生,也可以先往生到西方净土,然后阿弥陀佛就会按照修行者的意愿,以佛力转送于愿生之佛土。在《大阿弥陀佛经》中,阿弥陀佛曾发愿说:“我作佛时,我刹中人,欲生他方者,如其所愿。”因此,密宗的修行人大多都要供奉、念诵阿弥陀佛,甚至有的密宗修法,直接就是以阿弥陀佛为本尊,往生目标就是极乐世界,也就是经典所说净密双修。因此,怎么能说修密宗就不能修净土了呢?


  (四)有地上佛、地上道吗?


  为了破坏传统宗教,恐吓世人,李洪志编造了“地上佛、地上道”的说法,也就是说有假佛、假道的存在。


  “过去叫做地上佛、地上道的,比较少,可现在特别多。它做坏事的时候,上边也要杀它,一杀它就跑到佛像上去了。常人这个理,一般的大觉者是不轻易动的,越高的觉者越不破坏常人的理,一点不动。总不能突然间一个雷把佛像击碎了,他不干这个事,所以它跑到佛像上去就不管了。杀它它知道,它就跑。所以你看的观音菩萨是观音菩萨吗?你看的佛是佛吗?很难说的。”(《转法轮》)


  佛不是在另外空间吗?这些事不也都发生在另外空间吗?跟这个空间的佛像有什么关系呢?按照李洪志的理,大觉者应该不用动地方,一伸手就能摸到宇宙的边,什么能跑得了呢?不是说治病时,这面的手一伸,另外空间的手就伸入体内把病抓出来了吗?这是李洪志在描述治病时说的:


  “他伸进去的是另外空间那只手。说他心脏有病,这个手对着心脏部位去抓的时候,另外空间那个手进去了。瞬间,非常快抓住了之后,你外边的手一抓,两只手就合一起,就抓在手里了。”(《转法轮》)


  这时也没有说另外空间的手会伤及人的身体呀?怎么在杀地上佛、地上道时就与这个空间的佛像有关了呢?


  二、李洪志是“如语者、不诳语者”吗?


  (一)动物的心更清净吗?


  在讲附体问题时,为了说明动物比人更容易出功能,李洪志解释说:“而动物没有这么复杂的思想,所以它和宇宙特性是沟通的,它是有先天本能的。”(《转法轮》)许多“法轮功”练习者都问过笔者这个问题,若动物和宇宙特性是沟通的,这岂不是说动物比人层次高了吗?


  然而,一定要知道,愚痴并非智慧,混沌也非清净。李洪志竟然把动物被业力所障所阻的混沌愚痴之心当做明朗清净之心!若按此理,愚痴的傻子,没有复杂的思想,整天不会想什么,也更想不明白什么,他们岂不是更容易得道?颠倒若此,李洪志真是信口雌黄!


  (二)当人比当动物容易吗?


  “据过去讲,说人从那边来的时候都想当动物,他没有复杂的社会关系,活得自在。想当动物还不太容易呢,相比之下当人还比较容易,人要吃苦,就是这个意思。”(《大法义解》)


  这是一种歪曲、诋毁人生的邪说!按照佛教的说法,转生成动物是恶报,怎么能够和人相比呢,这不是明显地在颠倒善恶因果吗?就说三恶道中人人熟视的畜生道吧,不仅缺乏吃、穿、住、用,而且不能自主,随时有生命危险,最后又大多被生吞活剥,或被扒皮挫骨、挖心掏肝,实在是苦不堪言,劣报之苦,难以具说!佛言:“人身难得,佛法难闻”、“得人身者如手中土,失人身者如大地土”,得人身者与失人身者,孰多?既然得人身者寥若晨星,怎么能说“当人还比较容易”呢?


  (三)当人是最苦的吗?


  为了诋毁人生,李洪志说:“佛教中认为当人就是苦,只要你当了人,就得受苦。它认为在所有空间的生命体都没有我们常人的这个身体,所以不会得病,也就不存在生老病死的问题,也就不存在这种痛苦了。”(《转法轮》)


  佛教中绝对不认为“所有空间的生命体”都比人快乐,这是打着佛教的旗号在败坏佛教。在六道之中,有三善道,即天道、阿修罗道和人道;还有三恶道,即地狱道、饿鬼道和畜生道。佛教中讲,三恶道的苦要比人类所受的苦大百千万亿倍!虽然三恶道的众生都没有常人的身体,可是它们却有它们自己的身体。谁会说三恶道中的猪、狗等畜生不会得病、不存在生老病死的问题呢?


  佛教认为,生于人道,有苦有乐,可谓苦乐参半。有苦,才会生起出离之心,才会发奋修道以了脱生死。如果太快乐,像天人一样,就很难发起出离心;如果太苦,像三恶道那样苦不堪言,也就没有闲暇与心力修道了。因此才说,人是最适合修道的。


  另外,说“什么是苦中之苦?佛教中认为当人就是苦,只要你当了人,就得受苦”(《转法轮》)显然是极端片面的,能够当人,基本上是罪业与福德大致相当的结果,所以,当人基本上是苦乐参半的。如果罪业太大,就下沉到三恶道,那里苦多乐少,扒皮挫骨,吃苦还业,等到罪业还得差不多了,就上来;如果修得好了,就上升到天道,等享完天福后还会再下沉,如此在六道之中沉浮不定。可见,人是既造业又在吃苦还业的。所以,根本也就不存在“今天的人类社会,人都是业滚业滚到这一步的,业力已经相当大了”(《悉尼讲法》)的说法,这都是诋毁人生的极端片面之见。


  (四)谁说李洪志“无比高”、“不在法中”呢?


  就像李洪志常说“我从来就不讲劫难”一样,他也常说“我从来不讲我自己”。比如,在悉尼会见新闻媒体时,他说:


  “我没有把我当作什么精神上的突出人物,我不谈我自己的情况,我也不允许别人去写我的什么简历过程,我从来不宣传自己。”
  “有人说我是神,有人说我是佛,有人管我叫大师,有人管我叫这个、那个,叫什么都有,我封不住每个人的嘴,可是我从来没叫人把我当作神看。”


  然而,就像他几乎逢场必讲劫难一样,李洪志也逢场必讲自己。


  “这个大法不管他有多大,我不在其中;你们任何生命都在其中。”(《长春讲法》)
  “我对着空间一说形成什么,马上就形成了。还可以随意造出任何东西,在空中一画就会形成,但是在另外空间。”(《转法轮·卷二》)
  “因为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转法轮》)
  “我也被测定了,测定发出的伽玛射线和热中子超过正常物质放射量的八十倍到一百七十倍。这时,测试仪器的指针指到极限了,因指针到头了,最后多大还不知道。”(《转法轮》)


  请问,难道这些不属于“谈自己的情况”?这些都不是在“宣传自己”?这还不是叫人把他“当作神看”?试想:若“师父”不说,“弟子”怎么会人人都知道有劫难?若“师父”不讲,“弟子”怎么会人人都知道“师父”无比无比高呢?难道不是李洪志自己痴人说梦般地讲自己无比无比高的吗?不是他自己讲自己“不在法中”的吗?


  三、李洪志是“不异语者”吗?


  (一)应该如何对待社会上的不同见解?


  在人类社会中是讲言论自由的,只要不是人身攻击、谩骂等,在一定合理的范围之内,进行恰当的评论都是合法的。在“法轮功”传出的早期,李洪志强调忍,不争斗,吸引了一批善良的人。那时他讲:“修炼的人无须管人间的闲事,更不要参与政治斗争。社会上对我们如何,那不是在考验修炼人的心吗?不能说我们被搞到政治里边去了”(《精进要旨》)、“不理他就完了,也不用去跟他争跟他斗,他爱说什么说什么,不要理他就完了。”(《转法轮法解》)


  李洪志移居海外后,不断出现“法轮功”练习者冲击光明日报社、北京电视台、聚集中南海等事件,李洪志的伪善面目暴露无遗。譬如,关于98年冲击北京电视台事件,据当时一位与北京“法轮功”研究会有密切关系的朋友讲,这件事就是李洪志认可并授意的,希望能去万人,由于去的人不多,并且一些讲实修的“法轮功”骨干反对聚众,极力劝阻,李洪志还表现出不满,因此撤换了一批所谓坚持实修的“法轮功”负责人,其中就有“法轮功”练习者都熟知的,李洪志出山前的“贴身弟子”李某某等。而后,李洪志于七月末匆匆赶往长春“答疑”,以统一“法轮功”练习者思想。


  许多“法轮功”练习者提问,对社会上的各种言论不去管它,只管实修如何?李洪志竟公然反复给予明确的痛斥:“你实修什么呀?让你上天你都不动?”“我们有的人就能走出来,有的人他还觉得自己为了实修不动呢。圆满了你都不动,我看你怎么办,你也不想圆满”、“你平时表现得真的那么实修,那么不动吗?”真是强盗逻辑!


  另外,李洪志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叫《挖根》,其中说:“这件事本身就是为了叫其对我们的真实情况有个了解、从正面认识我们、不要把我们拉入政治为目的的。”然而,李洪志在此之前不是还自相矛盾地说过:“社会上对我们如何,那不是在考验修炼人的心吗?不能说我们被搞到政治里边去了”吗?怎么现在又出尔反尔了呢?


  李洪志一再强调不要干扰破坏常人社会状态,怎么现在又极力怂恿人们去破坏人类社会正常秩序、违反国法呢?别人只不过是对“法轮功”有一些不同看法,其他并没有什么,怎么就忍不住了呢?心胸为何如此狭窄呢?不是说“那都是常人说的”吗?怎么动了心了呢?“法轮功”已经危险至极了!异语者,必包藏祸心,绝非信义之人!


  李洪志自称“法轮功”是佛家上乘大法,那么让我们来看一看,正统的佛法中关于这一问题的论述吧!释迦佛在《长阿含·梵动经》中告诫弟子们说:“若有方便毁谤如来及法、众僧者,汝等不得怀忿结心害意于彼。所以者何?若诽谤我、法及比丘僧,汝等怀忿结心起害意者,则自陷溺,是故汝等不得怀忿结心害意于彼。比丘,若称誉及佛、法、众僧者,汝等于中亦不足以为欢喜庆幸。所以者何?若汝等生欢喜心,即为陷溺。”相比之下,李洪志师徒做得如何呢?


  (二)“天法”是否可以用于人间政治?


  李洪志自诩“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是“天法”。


  为了给“法轮大法”在人类社会找到栖身之所,李洪志曾经说:“宇宙大法从最高到最低一层是贯通的、完整的,要知道常人社会也是一层法的构成啊!”“常人社会的领导工作要都是我们这种能放下个人名、利的人去干,那将会给人民带来多大的好处呢?”(《精进要旨》)并且痴心妄想他那“宇宙的法理将在人间再现。”(《精进要旨》)


  可见,李洪志是希望他的练习者都能走上“常人社会的领导工作”岗位,并且以他的“宇宙大法”来“统治”国家的。不过,在他诋毁传统宗教时,却又说出自相矛盾的话来:


  “(宗教)所讲的法理(天法)一定高于人类社会的理。如果用于世间政治,就是最严重地败坏天法,神佛怎么能为人的执著心所带动参与常人社会肮脏的政治与权力争斗呢?”(《精进要旨》)


  矛盾自是无须再说了。在这里我们要予以澄清的是,李洪志赋予了政治以贬义的内涵,把政治与“权力争斗”画等号,这恰恰是李洪志肮脏政客心理的真实写照。其实,政治就是指政府、政党、集团或个人在国家事务方面的活动,以及治理国家施行的措施,含有政令与治理之意,并无贬义。邪恶的政治只在李洪志心中!


  (三)练功中出现香味是不是好事?


  在长春,曾经有人问过李洪志,为什么某某功会发出香味。李洪志说,那个功就是黄鼠狼子附体,黄鼠狼子在这个空间发出的是香味,实质上它来源于另外的空间,在另外空间里却是臭味。可是,在“法轮功”里,同样的问题,李洪志却有相反的回答。


  “问:打坐时平时常常闻到一股香味?李:这是很正常的,很正常的。因为这种香味它来源于另外的空间。”(《转法轮法解》)


  (四)佛教中有“形神全灭”的说法吗?`


  李洪志经常打着佛教的旗号,来制造贩卖邪说,而实际上,经常是佛教中根本就没有这些说法,或恰恰有相反之说。譬如,李洪志编造所谓的“形神全灭”时说:“而无恶不作的人面临的就是整个的细胞全部解体,佛教中叫做形神全灭。”(《转法轮》)后来又有详细描述:“形神全灭时,那是非常可怕的!在整个宇宙中没有比这更可怕的事了,就是全灭了,啥也没有了……因为又回到最原始的状态了,它就不存在了……人类的销毁也是这样的……从宇宙中彻底消除他了,没有思维,几乎没有物质,销毁到最原始最原始的状态”(《大法义解》)、“就像这个宇宙中从来都没有过他一样”(《转法轮法解》)、“死亡时形神全灭,彻底的不存在了。”(《精进要旨》)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法轮功”练习者对“形神全灭”提出了这样或那样的想法或疑问,如,全灭反正就是全灭了,那也就无所谓了吧?或者,在佛教中好像从来都没听说过“形神全灭”的说法等等。因而,李洪志又提出与上面截然相反的说法:“是把你打到了一个肮脏无比的——宇宙最肮脏的地方去……这时还有一线知觉,知道肮脏,你说那是什么心情吧?就在那里永远呆着,永无出头之日。那才是相当可怕的事情!释迦牟尼没有讲到这一步,因为他只讲到了地狱,讲到十八层地狱的事情。”(《欧洲讲法》)


  首先,释迦牟尼佛既然没有讲过“形神全灭”之说,为什么要打着佛教的旗号,说“佛教中叫做形神全灭”呢?


  其次,先讲“彻底消除”,“啥也没有了”,“没有思维”等等,而后来却又自食其言,说有知觉、心情等等!一个人出尔反尔若此,可信不可信呢?


  其实,释迦牟尼佛在世时,就把那种认为人有一个类似于灵魂的“元神”或“我”存在的说法,称为“神我外道”。既然元神的说法都是不存在的,当然更不存在“形神全灭”的说法了。根据佛家因果相续的法则,宇宙间的万事万物既不会永远不变,也不会一灭永灭,众生的身、心也是如此,都在刹那之中生灭相续,变化的身心不停地生起、灭掉,相续不绝,其中没有永远不变的身,也没有永远不变的心,也就不存在一个不变的称为“元神”的东西。同时,身心这种因果生灭相续的活动,只要不是通过修炼而断了生死相续的主因——烦恼,从而了脱生死,那么此身心的生灭相续永不断绝。因而所谓的“元神(不灭)”和“形神全灭”都是破坏佛家因果的歪理邪说,非佛所说,佛教也从来没有这样说,找遍古今一切佛教典籍,绝无出处。


  李洪志标榜自己从来不讲劫难,可是,早在94年济南第二期班答疑时,第一个问题就讲到人类要有大劫难,会有一种强大的疾病,可以说这次劫难中被淘汰的人就是“形神全灭”,但这与真正学“法轮功”的人是没有关系的等等。“形神全灭”的说法对一些人有一定的恐吓、震慑作用,并且也促使许许多多的人因此而学“法轮功”,“法轮功”练习者也人人都知道“人类有大劫之忧”,也几乎人人在等着那一天进入“新宇宙”,或做“新人类”。何时美梦成真?只怕是美梦破灭之时悔之不及!


  以上只是信手拈来,自然是挂一漏万,例子真是举不胜举,问题多多,恕不尽录。上面所举数例,已经足以说明李洪志并非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他无疑是在传邪法。

 —— 本文根据《既称无上觉 语出何虚妄》修改,原刊于湖南省新闻出版局《书屋》杂志1999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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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1:01 | 只看该作者
  
冒 神 之 名 行 魔 之 实



——常人不吃肉就会营养不足吗?




  众所周知,李洪志一方面大谈慈悲、向善,以活佛自居,可是另一方面又无法克制自己对肉食的欲望。因此,李洪志对于吃肉问题编造了许多说法,其一就是:“我要不吃肉,将来的人就要不吃,人类的生活习惯、食物都要发生改变。”(《美国》)难道这就是李洪志大口吃肉的理由吗?整个人类的生存状态从来就没有因为哪位圣者的出世而完全改变过。释迦牟尼佛当年不吃肉,也大力倡导不吃肉,可是人类还一直是在吃肉!释迦牟尼佛以身作则出家修道,可是人类也没有都去出家呀!李洪志不如索性说,如果我要是不偷盗,将来的人就要不偷盗,人类社会就要发生改变,所以我才偷税漏税、鼓励盗版的!


  另外,李洪志还说:“如果是一个常人,他不修炼,他不吃肉,那保证他营养不足,这一点是肯定的”(《美国》)、“这个肉食对人的身体能量补充是超过蔬菜的”(《悉尼》)。真的是这样吗?下面我们就来谈一谈素食与营养的问题。


  一、素食具有充足的营养


  1998年3月美国农业部正式宣布:素食在各种营养方面均可达到《美国国家推荐的饮食标准》。也就是说,不必吃肉、鱼、鸡、蛋和奶制品,也可以有很好的营养。可见,“常人不吃肉就一定会营养不足”是极端错误的说法。


  时下,一股倡导“低糖、低脂肪、低热量”的素食风潮正在悄然兴起并席卷全球,越来越多的人相信素食的良好营养成分是长寿、预防疾病、保持健美、减轻压力的重要因素,从而加入到素食者的行列。比如,根据1997年英国全国意见调查结果,在英国每6人之中就有1人是素食者或者有心想成为素食者。而在这些素食人口之中,44%的人选择素食的理由是伦理道德因素(关怀生命等),22%是因为健康与营养因素,此外还有以生态环境、世界饥荒、经济以及宗教信仰等原因作为他们坚持素食的理由;在美国,也同样有超过1200万人选择终身食素,当然也有不少人已减少肉类等高脂肪食物的摄取量,而更多地摄取蔬果,以期改善自己的饮食品质;在加拿大,多伦多素食协会的会员5年来增加了1倍多。


  事实上,在世界各地都能找到许多吃素的人,比如,德国Hunze族人就都终身素食,由于从丰富多样的蔬菜、谷物和豆类中能够获得足够的热量和营养,所以,他们活得非常健康、强壮,甚至百年来竟无一例罹患癌症。


  现代科学不仅彻底否定了人必须吃肉的迷信,而且还证实了肉食会严重损害人的身心健康。科学上已经明确证实,素食不仅可以提供我们身体所需的一切营养,而且所提供的营养成分比肉食还要多。比如,素食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谷物的蛋白质含量一般为8-12%;许多坚果、果仁和豆类约在30%上下;黄豆,也就是大豆,竟高达40%,约为肉类的2倍,而即使是最瘦的牛排也只含有20%的可用蛋白。


  据营养学家们调查,在正常饮食的情况下,即使不吃肉,人们也都可以获得足够的蛋白质,而且经常能超过身体的需要。1954年,科学家们在哈佛大学进行了一项深入的研究,发现蔬菜和谷物的任意组合都能提供足够的蛋白质,也就是说,无论以何种方式组合都不会有蛋白质缺乏的情况。1972年,美国斯迪尔博士对素食者进行了一项全面的研究,研究对象包括成年男女、孕妇和青少年男女等。他发现,所有的人每日蛋白质的摄取量均超过了最低必需量的2倍,要想使蛋白质的供给不超量几乎不可能!由于普通的素食可轻易地达到世界健康组织和国际营养教育委员会所推荐的每日蛋白质摄取量标准,因此,世界健康组织曾宣布,从素食中摄取足够的蛋白质是极为容易的事。


  除了蛋白质之外,人体所必需的营养成分还有脂肪,或称脂肪酸。人体必需的脂肪酸主要是几种不饱和脂肪酸,它们在植物油、豆类及坚果等素食中的含量最为丰富。而肉类中的饱和脂肪酸不仅能刺激血液的胆固醇上升,容易导致血管闭塞,而且很难消化,要消耗更多的能量,还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氮化物,需要尽快排出体外,从而增加了肾脏的负担。可见,食用肉类非但没有好处,还会损害身体健康。相比之下,素食中的淀粉是最干净,最廉价和效率最高的燃料。


  另外,素食也是大多数维生素和人体必需的矿物质的最好来源,可以提供2倍于每日最低铁质摄取量,而且最多可供应3倍于每日所需的维生素C。维生素C在人体内强化了对铁质的吸收,因此,素食者几乎不会患贫血症。另外,在素食者中尚未有缺钙的报道。换句话说,缺钙者必是肉食者,因为肉类所提供的动物蛋白会比植物蛋白导致人体更快地将钙排出,这也就是为什么素食者更少患骨质疏松症的原因之一。


  实际上,素食适合于所有的年龄阶段,包括怀孕和哺乳期间的孕妇和婴幼儿,以及能够满足儿童和青少年对营养和能量的需要并促进他们的正常成长。英国医学界曾经声明说:“素食对于婴幼儿的营养需求来说是足够的。”除此之外,素食还能提高身体的速度、力量、耐力等体能素质,从而满足竞技运动的需要。据美国耶鲁大学费希尔教授的一项实验显示,32名素食者和15名肉食者中,吃素的人比吃肉的人更有耐力,也就是说,素食的人不仅会从素食中得到一缕清香,一份恬静,而且还会有更强健、清醒和洁净的生活。德国有一种随处可见的素食店,全德各地约有2500多家,生意始终十分兴隆,其原因就是,当年马拉松赛跑冠军的韩国籍运动员孙基忠,便是一位长年的素食者,而其体力实在惊人。其实,许多著名的体育竞技冠军都是素食者,比如,创造世界游泳新纪录共56次的韦斯慕拉;曾打破多项世界记录的澳大利亚举重运动员安德森;奥林匹克世运游泳冠军罗斯;奥运400米跨栏冠军摩西等等。


  肉类中的动物蛋白所带来的问题之一就是,它们通常是和饱和脂肪一起被摄入人体的,而饱和脂肪是引发世界上最大的杀手——心脏病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还会导致种种的癌症、痛风、关节炎、风湿病、纤维组织炎、脑中风,以及尼克酸、维生素B6、钙、镁和其他矿物质缺乏症等等,而素食却完全可以避免因高热量、高脂肪所带来的这些“现代文明病”。


  1988年3月,美国饮食协会宣布,科学数据显示,在素食与减少患一些慢性疾病的危险性及减轻其症状之间存在正相关。低脂素食可以抑制、甚至治愈多种慢性疾病,包括有:肥胖症、冠状动脉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肾结石、胆结石、消化性溃疡、肠燥症、关节炎、牙龈疾病、痤疮、痔疮、低血糖症、便秘、骨质疏松症、胰脏癌、胃癌、卵巢癌,以及气喘等等。因此,除了抽烟以外,大概再没有比吃肉更有害人体健康的了。可见,素食既营养均衡而又有益健康,无疑是人类健康饮食方式的最佳选择。
  “美国参议院营养问题特别委员会”向全美提出了一份长达五千页的轰动性报告,报告中列举了肉食者所面临的一些危害,其要点简述如下:


  1.动物被宰杀时,极端的恐惧、痛苦、愤恨、挣扎,使其体内的生化作用异常,而毒化了它们的尸体,进一步毒化食肉者的组织。
  2.肉类烹烧烤炸的过程,会产生致癌物质。
  3.肉类中的化学添加物(硝酸盐等),以及肉食者肠内微生物的变异,是致癌的原因。
  4.肉类中之农药、杀虫剂之残余,比蔬果类高出十三倍。
  5.肉类中含有抗生素、荷尔蒙、镇定剂等化学毒物。
  6.动物本身患有各种疾病、传染病。
  7.动物尸体腐败产生的尸毒,会导致肉食者中毒。
  8.肉类代谢物乳酸、尿酸的积聚,产生肾脏病、痛风、风湿痛等病变。
  9.肉类因缺乏纤维质而造成排泄困难,导致便秘。
  10.因为动物脂肪累积,造成心脏血管病变,而罹患高血压、心脏病、痛风。


  另外,人类为了吃肉而饲养动物还会给世界带来许多其他不良后果。比如,雨林的破坏、全球温度上升、水质污染、水源枯竭、土地沙漠化、能源滥用,以及世界性的饥荒等等。将土地、水、能源和人力用来生产肉类,绝对不是有效使用地球资源的方式。


  在地球上,有将近10亿人遭受着饥饿和营养不良的痛苦,甚至全世界每3.6秒钟就有一个人死于饥饿,其中3/4是5岁以下的婴幼儿。人们时常错误地以为那是因为吃素的缘故,但是,科学家发现,营养不良的现象只是在那些饮食极度缺乏的人群中才会出现,也就是说,导致那些人营养不良或早亡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因为得不到肉食,而是因为食物既非常单调又严重不足!


  世界的粮食资源问题,可以用“不患寡而患不均”来恰当地描述。由于不合理的粮食分配制度,致使在穷人看来十分宝贵的粮食资源,却被卖给了愿意出高价的富人来喂养他们的牲畜。也就是说,一些人在穷奢极欲地消费粮食,另一些人却因缺乏粮食而处于饥饿状态甚至于死亡的边缘,而导致这一情况的症结就是肉食的生产。人们为了生产出一份肉食,竟然需要花费14倍的粮食来饲养动物,这确实是一个巨大的资源浪费。在美国,牲畜消耗的粮食竟占其全国粮食消耗量的80%。如果每个美国人都减少肉类消费10%,地球上所有陷于饥荒的人们便有充足的粮食用于饱腹。而如果全世界每一个人都改吃健康又洁净的素食,则全球的粮食可养活的人数将是目前的8倍之巨,或者可以有7/8的土地退耕还林以改善生态环境!为什么?道理很简单,我们正在把全世界7/8的粮食用来喂养牲畜,而不是人!


  由此可见,素食不仅具有充足的营养,而且还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世界的饥荒问题!即使你不去考虑对所吃下肚的动物到底做了些什么,那么,“世界上有一些人饿死的原因就是因为你是肉食者”,也绝对不是耸人听闻的说法。


  二、冒神之名,行魔之实


  为了掩盖自己的嘴馋,李洪志竟然打起了神的旗号。他说:“神都知道肉食确实对人体起到一个很充分的壮体作用,这是素食取代不了的,这一点是肯定的。”(《美国讲法》)


  这种说法是在败坏天理。“天有好生之德,人有恻隐之心”,众生在六道轮回中相食相杀,根本就不是天之所愿!


  敢问李洪志,你指的是什么样的神呢?


  首先,众所周知的是,佛教与道教历来主张素食,因为他们认为,一切众生,无量劫来,生生死死,轮转六道,曾经都是父母兄弟、夫妻眷属,如何忍心取彼之肉,饱己口腹呢?因此,如果说李洪志所指的是佛教或道教之神,那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李洪志所指的是基督教的神吗?


  实际上,主张素食并不是佛教与道教的专利,基督教也同样是倡导素食的,甚至耶稣本身就是一个严格的素食主义者。耶稣曾经说:“人吃野兽肉,将会变成他自己的坟墓。我告诉你们实话,那杀人者,将杀了自己,那杀生吃肉者,就是吃死人的肉。”


  在《圣经·创世纪》一篇中,上帝耶和华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蔬菜,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但是,生物的肉与血,你们不得吃!”在《圣经·利末记》中,上帝耶和华要求摩西谕命世人素食时说:“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许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们不可吃……”


  对于动物,在《圣经》中还说:


  “这些是你们的同伴,并同属于上帝的大家庭。他们都有永恒的生命灵气,也是你们的弟弟和妹妹。无论是谁给予他们哪怕是很少的关爱,给予他们所需的吃的和喝的,都是对我的关爱。”
  “爱是最重要的事情,爱你们自己以及爱上帝的所有生灵,所有的人都应该明白,只有这样做才能算是我的徒弟。”
  “你们不要求我,不要向我祈求,因为你们的手沾满无辜的血腥,你们杀牛杀羊来供养我,我并没有叫你们杀牛宰羊来供养我,你们应该忏悔,不然我不会听你们的祈求,也不会原谅你们的业障。”


  另外,在《圣经》中还有一则故事记载,当巴比伦国王奈布喀奈撒遭受病苦的折磨时,由神的指示,尽量服食蔬菜而得痊愈。显然,如果说李洪志所指的是基督教的神,也是毫无道理的。


  李洪志所指的是儒教的神吗?


  儒教由于受其仁慈思想与孝道的影响,也有不少蔬食布衣者,因为在他们看来,吃肉者是卑鄙之人,是小人。比如,为人所熟知的“天有好生之德,人有恻隐之心”、“食肉者(卑)鄙”等说法就出自于儒教。孔子在治理中都县时曾经明文规定,任职的所有大小官吏都必须素食。在《孟子》中还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另外,根据儒家的孝道思想,当父亲或母亲去世之后,子女要服丧,服丧期间就要断除一切肉类,蔬食布衣,以表清净,以行孝道。因此,即使说李洪志所指的是儒教的神,那同样还是讲不通的。


  除此之外,李洪志还能指什么样的神呢?


  古埃及有智慧的僧侣从不吃肉;在印度教的教规中也明确禁止肉食:“人无法不伤害生物而得到肉食的,一个伤害有知觉生物的人,将永远得不到天佑。所以避开肉食吧!”从最早的历史记载,我们可以看出,甚至早期的希腊、埃及、希伯来神话中也都描述人类原本是吃蔬果的,素食曾被视为人类的天然饮食。


  实际上,素食不仅是各种传统宗教所共同倡导的,而且也是古今中外圣贤名人共同的教诲。许多著名的作家、艺术家、科学家、哲学家和名人都是素食者。比如,许多伟大的希腊智者,如柏拉图、苏格拉底等都坚决提倡素食。其他还有诸如毕达哥拉斯、莎士比亚、牛顿、达芬奇、达尔文、富兰克林、罗素、雪莱、爱因斯坦、泰戈尔、托尔斯泰、肖伯纳、甘地、孙中山等人,他们也都力荐素食的重要性,并且也都有关于素食的一些名言。比如:


  达芬奇说:“人的确是禽兽之王,他的残暴胜于所有的动物。我们靠其他生灵的死而生活。我们都是坟墓。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发誓再也不吃肉了。总有一天,人们将视杀生如同杀人”、“鄙视生命的人,不配拥有生命。”


  爱因斯坦说:“我认为,素食,仅从对人性情上的改变来看,对人类就有相当好的利益。所以,素食对人类很吉祥。”


  托尔斯泰说:“当我们自己还是被杀动物的活坟墓时,我们还能期望世上会有什么理想的情况呢?”“只要有屠场,就会有战场!”


  肖伯纳说:“动物是我的朋友……我不吃我的朋友”、“这是非常不幸的!不仅仅是因为动物的死亡与痛苦,而是人们毫无疑义地压抑了自己的高尚情操——同情万物生灵就像同情自己一样。也就是说,他们通过伤害自己的情感而使自己变得残忍。”


  孙中山说:“夫素食为延年益寿之妙术,已为今日科学家,卫生家,生理学家,医学家所共认矣,而中国人之素食,尤为适宜。”


  由上述可见,一切往圣先贤、古今智者都是反对肉食的,从来就没有任何“神”倡导肉食的记录,反倒是在佛经中有“魔鬼好食血肉”的记载。


  《楞严经》中佛陀明确预言:“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鬼)。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云何大悲,取众生血肉充食?”最后,佛陀定性地说:“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魔)说。”


  因此可以断言,李洪志必是冒神明之名,而行魔乱之实!

  —— 本文部分见载于蓝天出版社出版之《“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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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1:02 | 只看该作者
  
子虚乌有:法轮、转法轮及法轮世界




  九十年代初,中国大陆出现了一位号称是气功大师的李洪志,传出了一种“法轮功”。随着“法轮功”练习者人数的增加,“法轮功”变成了“法轮大法”、“法轮佛法”,李洪志也由气功师摇身一变,成为“大觉者”、“佛主”、“主佛”,而且“不在法中”、“主掌天地”,真是高不可及。


  李洪志还许诺,只要真正学练“法轮功”,人人都可以得到一个威力无比的法轮,修成圆满后还可以去他创造的法轮世界。一时间,追随者如云,都希望得到法轮,渴望早日到法轮世界永享安乐。然而,我们首先关心的不是李洪志所说的法轮有多大威力、法轮世界有多么美妙的问题,我们所关心的是他所说的这一切是不是真实的存在,若真如李洪志所说,实乃众生之幸。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李洪志的法轮与法轮世界是真是假,他是在转正法轮,还是在传邪法。


  一、法轮


  法轮一词,在释迦牟尼佛的经书中经常可以见到。法轮,是佛法的象征。佛陀的教法,像转轮圣王的轮宝,能够碾摧一切愚痴与邪见,而且不停滞于一人一处,辗转传人,像车轮一样,所以,比喻为法轮。法轮是用来表法的,并非有法轮实体可得。那么,李洪志对法轮是怎么说的呢?


  首先,李洪志把法轮说成是有形体的,“是实的”,是比我等生命珍贵无数倍的高级生命,法轮不仅能保护练功者,而且还能帮助练功者练功。


  “你真正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们法轮会保护你。我的根都扎在宇宙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转法轮》)


  “功自动就会被法轮演化,只要修你的心,就会长功,提高上来。他是个高级生命,也就是说,他比你的生命还高级。”(《悉尼讲法》)


  然而,让人感到不解,也使“法轮功”练习者时刻谨慎提防的是,这个威力无比的法轮会变形。变形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练功者“掺了其他功法练了,或者意识中掺了”,比如,李洪志说:“他一加进他原来的东西,法轮就要变形,法就会出现问题,保证会是这样的”(《大法义解》)、“我发现许多老学员的法轮还是变形了。”(《转法轮》)


  其实,这怎么可能呢?什么东西能动得了宇宙呢?又有什么东西能动得了像法轮这样高级的生命呢?你常人的思想和常人的身体想必是动不了的,而别的法门中的东西又都非常低级,想必也还是动不了无比高级的法轮吧!再者说了,“各种形态的功……当你一喝酒,‘唿’一下全都离体……”(《转法轮》)在喝酒时,功和炼出的低级生命体尚且“唿”一下全都离体,怎么作为高级生命的法轮竟然如此低级而没有灵性呢?不是说“法轮是有灵性的东西,他自己知道做这些事情”(《转法轮》)吗?而且,李洪志还说过:“如果你要掺杂其他东西修,那我们只好收回来,不能叫你把这个生命——高级生命毁掉了”(《悉尼讲法》)、“我告诉你,最后你啥也得不着,谁也不会给你的。”(《转讲法》)看来,所谓的“法轮变形”的说法,与“法轮”本身一样,都是为了骗人而虚构杜撰出来的,根本就是不存在的说法。


  那么,李洪志为什么要制造这耸人听闻的法轮变形说,令法轮功练习者唯唯诺诺,不敢越雷池一步,连思想中都不敢想一想别的功法、原来学的佛教的东西?其实,这正是李洪志的真正用意,为了恫吓“法轮功”练习者,使他们不敢再接触任何其他东西,只能以他李洪志编造的邪说来充斥其心,巧妙地为他的练习者打了一支麻醉剂。


  其次,法轮的另一个珍贵之处就是它的威力很大,对此,李洪志常津津乐道:“就是你将来修炼出来的那个法轮,在这个空间里一旋,我看会刮起一阵巨大的龙卷风,他是威力非常大的东西。”(《大法义解》)然而,稍有宗教常识的人都知道,即使没有得道的五通仙人也能移山填海、摘星换斗,而“宇宙大法”的标志——法轮却只能刮起一阵龙卷风,试问,龙卷风能移走一座小山吗?也许此等威力在李洪志的心中就是法力无边了吧!


  二、转法轮


  转法轮,是指宣讲佛法。释迦牟尼佛成道后第一次给憍陈如等五比丘说“四谛法”是初转法轮。而后,佛又给弟子们两次讲说“四谛法”,史称三转法轮。可见,在佛教中转法轮也是一种表法的比喻。


  李洪志为了说明自己是在真正转法轮,首当其冲就要否定佛教所说的转法轮,因而请出释迦牟尼佛为他作证:“说释迦牟尼佛转法轮如何如何,那个事情释迦牟尼佛根本就不是讲自己转法轮。释迦牟尼佛预见到将来,看见、知道这样一件事情将发生在未来。”(《转法轮法解》)但是,为了标榜自己来的层次很高,李洪志又说:“任何一件事情,任何一个生命,在这宇宙中做的任何事情都能看到它的未来,而且从头到尾可以看到。恰恰我做的这件事情谁也看不到未来。在我没有做之前就根本没有未来”(《北美讲法》),并做了一个比喻,就像“地方不知道中央的事”一样。那么敢问李洪志:既然你是“不在法中”的“主佛”,谁也不知道你,不知道你中央做的事,那么,在你看来,连人类生存的这个小宇宙都看不到边的、只在如来层次的释迦牟尼佛,又怎能“预见到”、“看见、知道”你“中央”要做的大事呢?


  李洪志为了表明他出师有名,请出众多的高级生命来为他作证,他说:“因为当初定下我们做这件事情时,就有很高层次上的人跟下来。我来的时候,在各层次中都有人跟下来,他们能预测到我将要做的事情。”(《大法义解》)试问:不是说“我做的这件事情谁也看不到未来”吗?怎么会“各层次”都能“预测到我将要做的事情”呢?前后所说竟如此矛盾!李洪志颠三倒四,出尔反尔,是可信,孰不可信?


  其实,按照佛教的说法,诸佛如来出现于世,为人天导师,都为众生广演深妙佛法。非一佛如是,诸佛如来皆如是。《增一阿含经》中说:“如来在世间应行五事,云何为五?一者当转法轮……”而李洪志竟浅薄地以为佛教中常说的转法轮,是释迦牟尼佛在说自己。而且不知道“法轮”与“转法轮”都只是表法的一种比喻,竟真的“造”出一个轮子来转一转,真是贻笑大方!


  三、法轮世界


  法轮世界是“法轮功”练习者深心向往的家园,最终的皈依之处,然而遗憾的是,在佛教经典中却从来没有关于法轮世界的描述与记载,只能看一看李洪志是怎么说的了。


  对于法轮世界,李洪志曾多次描述过它的美妙:“法轮世界是由法轮世界的如来主持的非常庞大的美妙的世界”(《大法义解》)、“佛国圣地福寿全,法轮世界在高处。”(《洪吟》)李洪志还说,法轮世界比佛教中讲的极乐世界更高、更远,也更大、更美。


  然而,对于是否修炼“法轮功”就能去法轮世界的问题,李洪志这样说:“我的法轮世界还装不下了呢!只有真正得正果圆满的才能去。说修炼法轮大法就到法轮世界去,现在人有多少亿啊!将来学大法的更多,这生生世世的人还要繁衍下去修,都到法轮世界那可装不下。”(《大法义解》)看来,法轮世界虽然很大,但也还是有限度的。那么,我们再来看一看不如法轮世界大的极乐世界吧。


  根据佛经记载,阿弥陀佛在因地修行时,发四十八大愿,其中就有:


  “我作佛时,十方众生,闻我名号,至心信乐,所有善根,心心回向,愿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无量寿经》)
  “我作佛时,寿命无量,国中声闻天人无数,寿命亦皆无量。假令三千大千世界众生,悉成缘觉,于百千劫,悉共计较,若能知其量数者,不取正觉。”(《无量寿经》)


  释迦佛也说过:


  “彼佛有无量无边声闻弟子,皆阿罗汉,非是算数之所能知。诸菩萨众,亦复如是。”(《阿弥陀经》)


  可见,佛教中所描述的极乐世界之中众生无量,譬如,极乐世界中仅仅天人的数量,假使三千大千世界一切众生都得道而成缘觉,然后共同来进行计算,即使经过百千个劫数,也不能算尽其数量。十方一切众生,若因缘俱足,不分国度、尊卑、人种,甚至不分生命形态皆可往生,既没有说必须得正果才能去(可以带业往生),也从来没有“装不下”的说法,而仅仅是地球上的人,法轮世界怎么就装不下了呢?注意,阿弥陀佛度的是十方一切众生!至此已无须多言,很明显,法轮世界只是李洪志凭空杜撰,实际上根本就不存在,而李洪志的想象力和心胸实在有限,不敢恭维。真是言如其人!


  综上所述,李洪志的法轮与法轮世界纯系子虚乌有。而据他讲:“我在讲法时我要是不讲真话,在这里说玄话,不能够有的放矢地随便乱讲,我就是在传邪法。”(《转法轮》)看来,这话恰恰是在给自己盖棺定论,李洪志不讲真话、胡编乱造,所以他根本就不是在转正法轮,而是在传邪法。

 —— 本文以笔名“真净”见载于湖南新闻出版局《书屋》杂志1999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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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1:03 | 只看该作者
  
《楞严经》对李洪志之流的惊人预言





  虽然“法轮功”披着佛家气功的外衣,然而,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在根本上却与佛教的教义是格格不入的,甚至完全符合释迦牟尼佛在世时对于邪教以及歪理邪说的界定。比如,在佛教著名经典《楞严经》中,释迦牟尼佛对可能出现的各种违背佛教教义,甚至利用并歪曲佛法的种种“魔言魔行”早有详细、具体的说明,并且提出,某种说法只要符合经中任何一条就一定是歪理邪说,其组织也一定是邪教。


  国际互联网上的“法轮功”练习者华丁,曾发来电子邮件,说想谈一谈《楞严经》,而且说,虽然在《楞严经》中释迦牟尼佛对末法时期的各种魔言魔行,都有非常详细的预言,但是,李洪志却不在《楞严经》中对各种魔的预言之列。


  事实上,盲目争论是毫无意义的,还是让我们将《楞严经》中释迦牟尼佛关于末法时期将会出现的邪教及与其相关的种种歪理邪说的有关论述,与李洪志的著作和讲话进行对照,是非即明。()之内是作者为明了起见而加的略注。

  ★《楞严经》:“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萨亦然。”


  “我说超出如来层次很高境界的佛多的是……”(《转法轮》)
  “超出如来一倍的佛,那要比如来那一层对宇宙理的认识高得多。”(《转法轮·卷二》)
  “高过这层佛很多层次的佛,回过头来看一看如来佛也是常人。”(《瑞士讲法》)
  “如来是佛,可是,他不是最高的一层。”(《转法轮·卷二》)
  “超过如来层次的佛多的数不胜数。”(《转法轮》)


  (注:说佛有高低)


  “我可能还不是个小佛呢,一看,自己还是个大佛。”(《转法轮》)
  “那个高层次的大佛,脚都比你地球大,一挥手全人类的病都没有了。”(《转法轮法解》)
  “超过如来一倍的时候,那么大的佛就不管常人中的事了。再管,说一句话常人中就变化,不能再管了,他力量太大了。再大,地球搁不上佛的一个脚趾头;再大,地球搁不下佛的一根汗毛。”(《转法轮·卷二》)


  (注:说佛有大小)


  “长得跟佛一样,可是是假的,会有带着佛的形象干坏事,这一类很多。”(《转法轮·卷二》)
  “还有一些佛像上没有佛,有些假佛是有些人硬拜出来的。”(《转法轮·卷二》)
  “假佛、假菩萨的思想却是极其坏的,是求钱的。”(《转法轮》)


  (注:说有真佛假佛)


  “到了佛的境界时性别就恢复到主元神的性别,男佛就是男佛,女佛就是女佛了。”(《大法义解》)
  “都是在罗汉果位显男身相。到菩萨境界都显女身相,但是元神的性别不变。”(《大法义解》)


  (注:说有男佛女佛)

  ★《楞严经》:“自言是佛,身著白衣,受比丘礼,诽谤禅律。”


  (注:李洪志是在家俗人,也就是身著白衣)


  “主佛的慈悲是洪大的,已经把佛法留给了人,宇宙将再给人一次机会”(《精进要旨》)


  (注:李洪志自言是佛,而且还是主佛呢)


  “近来有一部分宗教中的出家弟子在修炼大法”(《精进要旨》)


  (注:受比丘礼,即接受出家人礼拜)


  “禅宗到了后来,就越来越不行了……其实,禅宗一代不如一代,达摩自己也说只能延续六代。”(《转法轮·卷二》)


  (注:谤禅)

  ★《楞严经》:“诽毁戒律,轻贱出家。”


  “过去有许多僧人修炼到很高层次上之后,处于开功或半开功状态,也知道修炼过程中的那些戒律是无所谓的。”(《转法轮》)
  “至于其中说五戒、十恶十善都是原始佛教中的。我们不讲戒……”(《大法义解》)


  (注:诽毁戒律)


  “过去修炼的和尚一出家就是半神。现在的和尚当然他不是了,他也没有具备那个素质。”(《美国讲法》)
  “和尚和修士们只看书而不实修,寺院成了小社会,相互勾心斗角。”(《转法轮·卷二》)
  “现在就是末法时期,和尚都很难自度了,何况度人哪!”(《转法轮·卷二》)


  (注:轻贱出家僧人)

  ★《楞严经》:“口中常说,十方众生,皆是吾子。我生诸佛,我出世界,我是元佛。出世自然,不因修得。”


  “浩瀚的宇宙,无数的佛、道、神,不同层次的主、天神都在学此法,谁敢称自己是师父?”(《转法轮法解》)
  “所以我告诉你们,这部法不只是人类这一层在学,更高层都在学……”(《精进要旨》)


  (注:我生诸佛)


  “我讲的是宇宙的理,而且是宇宙从上至下的一个最大的、能够给宇宙的众生、不同层次的神和人开创生命环境这样一部大法……”(《欧洲讲法》)
  “我这个师父绝对会给你最好的。新宇宙也好,未来的一切也好,给谁开创的?不是给众生吗?”(《新加坡讲法》)
  “这么大的法给宇宙不同生命开创不同生存环境,造就整个宇宙的这么一部大法……”(《瑞士讲法》)
  “而我们这个大法造就了无边无际的,数不清的这样的宇宙,比全世界的沙子还多。”(《欧洲讲法》)
  “我对着空间一说形成什么,马上就形成了。还可以随意造出任何东西,在空中一画就会形成,但是在另外空间。也就是说,过去讲造世界啊,或造一层天啊,佛经中讲的造宇宙啊,就是佛力的体现。”(《转法轮·卷二》)


  (注:李洪志说他的法造就出整个宇宙,即我出世界。注意:在佛经中,可是从来没有讲过是佛造宇宙,也从来没有讲过是佛造的人,李洪志此说完全是祸乱佛法的大邪说!)


  “其实我今世的几个师父所传我的东西,也是在数世之前我有意叫他们得的,等缘分一到,安排他们再回传于我,从而启悟我法之全部。”(《精进要旨》)
  “我们这个法轮功,不像其他功派那样,没有什么我今生今世跟谁学的。”(《大法义解》)
  “我是来度你的,我不是来修炼的。”(《转法轮法解》)


  (注:李洪志自称本来就是佛,也不是修成的)

  ★《楞严经》:“口中好言,我于前世,于某生中,先度某人,当时是我妻妾兄弟,今来相度,与汝相随,归某世界。”


  “这里边很多人是来得法的、有目的来的,还可能有亲朋好友、各代弟子也可能是其他缘分所致……”(《美国讲法》)


  (注:当时是我妻妾兄弟,今来相度)


  “我们这一门要去法轮世界的,我是要采取这个办法──白日飞升。”(《瑞士讲法》)
  “当然我们有法轮世界,圆满弟子可以去法轮世界。”(《悉尼讲法》)
  “有的人确实修得很不错,但是,还是没有达到标准,因为对法的理解呀,或者是做了一些特殊贡献这样的人,可以去法轮世界做法轮世界的众生,也是三界之外不用轮回。”(《悉尼讲法》)


  (注:与汝相随归某世界)

  ★《楞严经》:“云何贼人,假我衣服,裨贩如来,造种种业,皆言佛法?”


  “大家看见的那个穿袈裟照片,那是将来给专修弟子留下来的。”(《美国讲法》)


  (注:假借如来的衣服——袈裟,造种种罪业,却把这些都说成是佛法。袈裟是出家及受戒者的专有服装,而李洪志既无戒行,甚至也

  根本就不讲戒,同时又是有妻有女的在家之俗人,自己却偏偏要披上袈裟,照出照片,受人香火供奉,难道这还不是严重地败坏佛法吗?)

  ★《楞严经》:“口中好言,灾祥变异。或言如来,某处出世。或言劫火,或说刀兵,恐怖于人。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咱们也没有什么可隐晦的,唯一存在的可能在将来要淘汰一批人,那些很不好的人,可能要在一种强大的疾病中被淘汰,这是可能的。”(《大法义解》)
  “末法时期高层次的,他都在劫难之中。该保护的都保护起来了,没有保护起来的都随着爆炸销毁了,现在谁都没有了。”(《大法义解》)
  “你不承认它有劫难,可是宇宙中的星球,谁都看到了,现在科学家看到那星球爆炸可多了,你地球就不会爆炸吗?”(《长春讲法》)
  “我们本次宇宙也不只是人类变坏了,有许多生命已经看到了一个情况,就目前而言,这个宇宙空间中早就发生大爆炸了。”(《转法轮》)
  “目前整个宇宙已经发生了一种很大的变化,每次发生这种变化的时候,整个宇宙中的生命全部处于毁灭,完全处于毁灭状态。”(《转法轮》)
  “世界每次出现劫难的时候,都是人类道德无存的时候。这就是末劫时期的表现。”(《转法轮·卷二》)
  “当然了,我讲过有劫难存在,佛教也这样讲,基督教、天主教、道家也都有这样的观点,这是宇宙发展的规律。”(《北美讲法》)
  “有很多大师、很多预言家也讲了,人类将要出现劫难也好,磨难也好,不管他们怎么去讲,但是大家看一看,如果这个社会这样发展下去还不危险吗?”(《转法轮法解》)


  (注:劫难问题选得多一些,因为李洪志为了掩盖“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后期又经常抵赖说,他从来不讲劫难。比如,“也有一些邪教在流传着,所有的这些邪教讲的都是什么世界的末日啊,都讲这些东西。”(《北美讲法》)“这个讲劫难,那个讲劫难,我从来不讲这些事情,也没有用。”(《美国讲法》))

  ★《楞严经》:“口中常说,神通自在。或复令人,旁见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实。”


  “我也被测定了,测定发出的伽玛射线和热中子超过正常物质放射量的八十倍到一百七十倍。这时,测试仪器的指针指到极限了,因指针到头了,最后多大还不知道。”(《转法轮》)
  “八岁的李洪志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与伙伴们捉迷藏时,他只要一想‘别人看不见我’,谁也就发现不了他,甚至拿着手电照到他脸上也说看不见。”(《转法轮》中小传)
  “因为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转法轮》)
  “你要想修炼我是能够管你们的。无论有多少人,我都能管得了。”(《欧洲讲法》)


  (注:口中常说神通自在)


  “因为我和它(法轮世界)联系着。所以我们的学员看到我身后有山有水、楼台亭阁非常漂亮。”(《转法轮法解》)


  (注:退一万步来说,假设“法轮功”练习者真的看到了什么,也只是李洪志鬼力惑人。要知道,神通幻术不是佛法的标准。)

  ★《楞严经》:“彼诸鬼神,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因为你们有许多人是从不同层次不同境界来得法的。”(《瑞士讲法》)
  “我们学员中有一大部分是不同高层次来的,得法之后就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中去了。”(《大法义解》)
  “将来你可以达到一个相当高的层次,你都意想不到的那么高层次,得正果是没有问题的。”(《转法轮》)
  “有的人可以修到菩萨果位上去,有的人可以修到佛果位上去,有的人可以修到更高,超过如来的果位上去……”(《大法义解》)
  “因为目前有一部分学员是很高层次来得法的,所以他们会很快开悟,我所说的给学员两年的修炼时间是指这部分弟子。(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六日)”(《精进要旨》)


  (注:只选李洪志的话,“法轮功”练习者的话这里不选)

  ★《楞严经》:“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楞严经》:“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

  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楞严经》:“清净比丘,及诸菩萨,于歧路行,不踏生草,况以手拔?云何大悲,取众生血肉充食?”


  ★《楞严经》:“必使身心,于诸众生,若身身分,身心二途,不服不食,我说是人,真解脱者。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吃肉本身它没有业力,也不存在杀生的概念。”(《大法义解》)
  “叫修炼人在常人中修炼,学的人又那么多,那么我要不吃肉,将来的人就要不吃,人类的生活习惯、食物都要发生改变。”(《美国讲法》)
  “你过人的生活,你不吃肉,家里人要吃肉;你修炼了,家里人可能不修炼。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去修炼,着眼于大处,堂堂正正地修炼,这些事情都好办。不是说你吃斋了你就能成佛,那是笑谈。”(《新加坡讲法》)


  (注:李洪志之说,不如佛说,也就是与佛所说不同,即魔(波旬)说。)


  (注:李洪志不知道“大处着眼”之后还有一句“小处着手”,否则,只能眼高手低,骄慢自大。)



  ★《楞严经》:“阿难,一切众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诸众生,求三摩地,当断世间,五种辛菜。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


  “至于说做熟的那没问题,它没有味,做葱花可以。”(《大法义解》)
  “我们常人做菜,说你放了葱、姜、蒜我说也没啥问题。”(《转法轮法解》)


  (注:熟食发淫,熟食地五荤能助发淫欲。其实,五种辛或称地五荤,其中没有姜,这是李洪志不懂乱说。五种辛:葱、韭、薤、蒜、兴蕖,为荤性植物,气味恶臭,食之昏人神智,且有生淫增恚之害,故持戒者远之。)


  够了,如是种种不一而足,难道还能说李洪志不在这些关于魔的预言之内吗?希望“法轮功”练习者能再认真读一读《楞严经》!


  信奉魔说的人,即为魔弟子,这些人的最后下场在《楞严经》中也有明确预言:


  ★《楞严经》:“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楞严经》:“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楞严经》:“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楞严经》:“近则九生,多逾百世,令真修行,总为魔眷。命终之后,必为魔民。失正遍知,堕无间狱。”


  许多“法轮功”练习者为了所谓的弘法,可谓“家资耗散”;现在正是“弟子与师,俱陷王难”,受到了国法的惩处,可谓是天杀。对于邪教,李洪志也讲过,“也就是,不是常人在杀它,而是天意,上边要杀它,不允许它存在。”(《转法轮·卷二》)那么,因无知而误信魔说、乃至奉行魔说、为魔弟子,自作教他、见作随喜者,必感未来不可思议之苦报!是不是还要等到最后,直接堕入无间地狱,或先经过九生或百世为魔子魔孙,而后堕入无间地狱,才思悔改呢?


  最后,选取两段如来之语,希望“法轮功”练习者三思。


  ★《楞严经》:“汝等必须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楞严经》:“佛告阿难。诸佛如来,语无虚妄。若复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罗夷,瞬息即经此方他方阿鼻地狱,乃至穷尽十方无间,靡不经历。能以一念将此法门,于末劫中,开示末学。是人罪障,应念消灭。变其所受地狱苦因,成安乐国。”


  (释:释迦牟尼佛告诉阿难,诸佛如来,不说虚妄之语。假若有人,纵使犯了杀、盗、淫、妄四种根本大罪,又犯了大乘菩萨戒十恶重罪,瞬息之间,堕落此方和他方的阿鼻地狱,甚至再辗转十方世界所有的无间地狱,无不经历。假若此人能够一念将此法门,在末劫之中,传示初学修道之人,则这个人的深重罪业,就会应念而消灭,把招感地狱苦报之因,转化成为安乐国土。)


  奉劝“法轮功”练习者,知过而改,及早回头,勿再追逐魔说、诽谤佛法、迷惑众生!倘若赶紧一心忏悔,并且行动起来,尽量挽回自己以前宣传邪法的影响,则尚能免堕落于万一,如执迷不悟,必堕无间大地狱,届时则噬脐何及!

  —— 本文见载于“网络中文作品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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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1:04 | 只看该作者
  
娑 婆 世 界 即 释 迦 佛 土





  根据佛经记载,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叫做娑婆世界。所谓娑婆,译为堪忍,娑婆世界也就是堪忍世界,此世界垢秽不平,众苦逼恼,而此中众生苦难逼身,堪能忍受,不肯出离,故而得堪忍之名。《悲华经》云:“云何名娑婆,是诸众生,忍受三毒及诸烦恼,故名忍土。”


  每一尊佛都有自己的世界,比如说,阿弥陀佛有极乐世界,药师佛有琉璃世界等等,这些佛的世界都是清净无比、殊胜庄严的。那么释迦牟尼佛的世界在哪里呢?释迦牟尼佛的世界,也就是释迦牟尼佛所摄化的境土,就是娑婆世界。那么,人们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释迦牟尼佛的世界如此肮脏不净呢?甚至有人怀疑:娑婆世界真的就是释迦牟尼佛的世界吗?是不是另有其土?然而,据佛经记载,我们眼中秽恶充满的娑婆世界,就是释迦牟尼佛的世界,而且是极其清净庄严的佛国世界。


  对此,李洪志却有如下高论:“谁也不知道释迦牟尼佛的世界在哪儿?有的和尚讲了,释迦牟尼佛在娑婆世界。可是我告诉大家,娑婆世界是哪里啊?是我们三界之内。那怎么能成佛世界?多肮脏的地方啊!都是要脱离那个地方的,怎么能成佛世界呢?这里边和尚也说不清,宗教里边也没有记载。”(《美国讲法》)那么,真的是“和尚也说不清”、“宗教里边也没有记载”吗?


  回答是完全否定的。这一问题不仅能说清,而且在佛经中是有多处记载的,即凡夫众生居住的,这个充满污秽罪恶的“五浊恶世”,当下就是极其清净庄严的释迦牟尼佛灵山净土,而在心未净化的众生眼里,却是秽浊不堪的。这里仅以《维摩诘经》为例,来说明这一问题。在《维摩诘经》中有如下记载:

  佛言:“若菩萨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
  而时舍利弗,承佛威神作是念:“若菩萨心净,则佛土净者,我世尊本为菩萨时,意岂不净?而是佛土不净若此。”
  佛知其念,即告之言:“于意云何?日月岂不净耶?而盲者不见。”
  对曰:“不也,世尊,是盲者过,非日月咎。”
  “舍利弗,众生罪故,不见如来国土严净,非如来咎。舍利弗,我此土净,而汝不见。”
  尔时螺髻梵王语舍利弗:“勿作是念,谓此佛土以为不净,所以者何?我见释迦牟尼佛土清净,譬如自在天宫。”
  舍利弗言:“我见此土,丘陵坑坎,荆棘沙砾,土石诸山,秽恶充满。”
  螺髻梵王言:“仁者心有高下,不依佛慧,故见此土为不净耳!舍利弗,菩萨于一切众生悉皆平等,深心清净,依佛智慧,则能见此佛土清净。”
  于是佛以足趾按地,即时三千大千世界,若干百千珍宝严饰,譬如宝庄严佛,无量功德宝庄严土。一切大众,叹未曾有,而皆自见坐宝莲华。
  佛告舍利弗:“汝且观是佛土严净。”
  舍利弗言:“唯然,世尊!本所不见,本所不闻,今佛国土严净悉现。”
  佛告舍利弗:“我佛国土,常净若此,为欲度斯下劣人故,示是众恶不净土耳!譬如诸天,共宝器食,随其福德,饭色有异。如是舍利弗,若人心净,便见此土功德庄严。”

  由上面的记载可知,因众生心不清净,妄想执著,所以错认清净佛土为秽垢之地。就像盲人看不见日月一样,愚暗众生心“盲”而不见清净佛土,是盲者自己的问题。众生眼中所见到的景象皆是由众生自心妄想所造作,随着众生的妄想执著与业报的差别,其所见则有种种景象之不同,即便是同一“实物”在不同种类的众生眼里也各不相同,那是因为他们的妄想与业报不同。譬如,佛经中对人眼所见的清水有如下描述:天见宝庄严,人见为清水,鱼见为窟宅,鬼见为脓血,龙见为云烟,等等。


  人眼中的清水,在不同众生的感知中会完全异样,天人所见是珍宝庄严,鱼眼所见就是窟宅,依次有鬼、龙等等所见各不相同。那么,谁看到的才是真相呢?都不是真相,都是如幻不实的,而众生都各自执著其所见为真实。这就是为什么说人类社会一切现象都是幻象,是不实的,而并不像李洪志所解释的,由于物体是微观粒子构成的,实质上物体是在蠕动着。那么请问,李洪志所说的,天目看到的是真相,那天目看到的东西是不是更微观粒子构成的?是不是蠕动的?不也是假相嘛!那么,什么是真相呢?


  佛言:“凡所有相,皆是虚妄。”(《金刚经》)而真相,又称实相,“实相无相”。人眼所见清水的实体,都非如天人鱼鬼龙各自所见,其本体即是万法(万事万物)共有的属性——法性,也是众生共有的真正的“性”——心性(李洪志并未真正说清心性是什么)。见此法性,即见心性,名“见性成佛”。此心性为一切法的本体,可以比喻为一种本无固定色彩,遇什么色彩反映什么色彩的宝珠。众生只见现象(不同的色彩),而不见所有这些现象背后的本质(宝珠)——心性。


  心是一切现象的造作者,就像画师们用彩色的颜料,随意画作种种形相。这个比喻见于佛经,以《华严经·夜摩宫中偈赞品》中的一首偈子流传最广:“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不仅众生的身心,而且众生所依存的整个经验世界,也都是“心”这个技艺高明的画师的作品。而这些作品是心这个画师用业画成的,随众生心的妄想执著与业力的不同而画出不同的景象。《华严经·十回向品》偈言:“一切世间之所有,种种果报各不同,莫不皆由业力成。”一切现象的背后有一共同的本质——心性。真心如镜,所见到的不同景象如镜中之像,像是妄想心之相,不同的妄想产生不同的像,想知道自己的妄想心是什么样,自己的身心及一切外在山河虚空大地即是。


  明白了这一道理,对于娑婆世界当下即是释迦牟尼佛的佛国净土的问题就很明了了。其实,心与业的关系问题是佛法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和尚怎么能说不清呢?上述《维摩诘经》中的记载凿然有据、清楚明白,怎么能说“宗教里边也没有记载”呢?无庸置疑,李洪志由此编造的“大梵世界”、“六层宇宙以上”等说法,也纯属无稽之谈,自然无需赘述而不攻自破了。不知李洪志出于什么心态、何种目的,非要这样不顾事实地乱说,是孤陋寡闻、不懂装懂呢?还是用心险恶、颠倒黑白呢?


 —— 本文见载于“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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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1:05 | 只看该作者
 

  
为 何 不 得 见 佛 陀 ?


  很多人有这样的想法:既然佛菩萨无量无数如恒河沙,而且愿力弘深,慈航普渡,为什么他们不在空中给众生大放光明,演说佛法,使众生生信起修呢?难道他们不够慈悲?对于这一问题,“法轮功”练习者都熟悉李洪志的如下解释:“大觉者们不能教,因为他要给你显现出来教你,给你讲法、教功,那是泄露天机,他也得掉下来的……”(《转法轮》)真是这样吗?


  其实,佛菩萨是无处不到、无处不显的,只是由于众生的业障、习气深重,而不得见,实在不是佛菩萨显与不显的问题,更不存在佛会掉下来之说,这一点在《楞严经》、《圆觉经》和《维摩诘经》等经典中,佛陀都是反复宣说的。


  关于众生由于业障、习气深重而不见佛菩萨及清净庄严佛土,在《维摩诘经》中释迦牟尼佛曾做比喻,日月在天明照,而盲人却不得见,这不是日月的过错,而是盲人自身的问题。《维摩诘经·佛国品》中说,我们众生眼中垢秽不平的娑婆世界,当下就是释迦牟尼佛清净庄严的佛国世界,因众生心有不净,业障深重,妄想执著,所以在众生眼中现此秽恶之幻象。因而佛经中反复强调,心净则佛土净!《金刚经》中佛言:“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即心净而无一切妄想之心相,也就无一切幻象,当下所见即是真实相——如来。


  无著菩萨见弥勒的故事也很能说明问题。当年无著菩萨在鸡足山,想要见弥勒菩萨,于是苦修弥勒法。经过十二年的勤苦修行,却一点感应也没有。无著菩萨心想:“今世无论如何是不能成就了。”于是心灰意冷地离开了。途中看见一只二足皆瘸的母狗,腹下到处都是虫蛆攒聚,痛苦不堪,不时用爪抓搔腹下,还拖着后腿狂吠,要咬无著。无著见状,生起极猛利的大悲心,割自身肉布施给母狗。为了帮助母狗去掉那些虫子,他想用手去抓,又怕伤虫性命,就伸出舌头去舐,但舌头没碰到狗身上,却触到地上。睁眼看时,狗已经不见了,只有至尊弥勒菩萨,光明赫奕,站在面前。无著问弥勒菩萨:“你悲心太薄,为什么总不现身!”弥勒菩萨回答说:“我一直在你身边,不是我不现真身,因为你罪障很深,所以看不见我。但是你十二年勤苦修行,罪障减轻,因此看见母狗。现在又生起了大悲之心,业障便清净无余了,所以能真实亲见我身。你如果不信,就将我放在你肩上,让所有的人看一看。”于是无著就把弥勒菩萨举至右肩,到集市上问众人说:“我肩上有什么?”众人都回答:“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业障习气略薄的老妇回答说:“你肩上有一只死狗。”


  在许多“法轮功”练习者都读过的密勒日巴尊者修炼故事中也涉及过类似的问题。比如,密勒日巴尊者的弟子问:“为什么我们不能看见这些天人呢?”尊者回答说:“天人里面,有许多是登地的菩萨和得了不退转位的,想要亲见他们,一定要有天眼通,至低限度也需福慧二种资粮聚集得够,烦恼、所知二障的习气不太深重才行。”(《参考材料》)


  可见,众生不见佛陀,是因为众生自身业障等原因所致,是不能怪佛陀不显现的,也根本就不存在佛陀显与不显的问题。佛陀就如无处不照的日月,盲人看不见,根本就不是日月的问题。李洪志妄自穿凿,实乃大谬不然,也暴露出其不学无术、不通佛理的真面目。


  那么,可不可以用神通来方便度化众生呢?这当然是可以的,否则怎么会在历史上以至今天,存在那么多佛菩萨的应化事迹呢?即使释迦牟尼佛在世时,也曾随缘方便运用神通,他的弟子也大都有通过神通教化众生的事例。小乘以神通为禅定的副产品,严禁显露,大乘则以神通为教化众生不可或缺的“方便”,只要不是故意卖弄显示,神通是可以作为随缘调伏并度化那些善根成熟、福德深厚、业障微薄等等有缘众生的手段,而方便加以运用的。但是因为神通仅是心识幻用,是敌不过业力的,而且外道、鬼神也都有神通,为防止大谈神通而致人远离佛法正途,又防世人误以为佛教显异惑众,所以,佛陀制戒,严禁随意显露神通。


  由上述可知,根本就不存在李洪志所说的,大觉者显现出来讲法,就会掉下来之说。这无非是李洪志凭空编造的,既能掩盖自己的无能,又可借以抬高自己,真可谓一举两得。


 —— 本文见载于“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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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1:06 | 只看该作者
  
动物到底能不能修炼?




  对于动物能否修炼的问题,李洪志讲:“动物是不允许修炼的,是不允许听法的,修了也不得正果的”(《转法轮》)、“因为它不具备人的本性”(《转法轮》)。但是,不知道李洪志又如何解释自己讲过的,“人家讲普度众生,释迦牟尼把动物都包括在内。释迦牟尼讲普度众生,他可以度众生,对一切生命他都要慈悲”(《大法义解》)的说法,这岂不是说动物可以修炼了?不然的话,怎么度动物?拿上去?那么到底允不允许动物修炼呢?


  其实,根本就不是允许与不允许的问题。说“允许”或“不允许”就是把佛法人情化了,谁允许或不允许的呢?佛法是平等的,谁都能修,一切众生都是可以听法、得法的。释迦牟尼佛有天、龙、夜叉等八部众护法,都非人类,却都在修学、护持佛法。龙是畜类,《法华经》中有龙女当下顿悟成佛的记载。言及于此,又想到李洪志竟说:“佛教中讲,说你一世修不成。”(《悉尼讲法》)佛教根本就没有这么讲!难道不知道佛教中有“当生成就”、“即身成佛”的说法吗?


  “法轮功”练习者大多都读过《密勒日巴传》,应该知道,密勒日巴尊者也给人、非人等讲法。在《密勒日巴歌集》中,还有尊者给鹿、恶犬等讲法的详细记载。六道众生,除人类以外的其他生命,包括动物都是可以修炼的。一切众生,不分生命形态,都有佛性,皆可成佛。修佛靠的是佛性,不知道李洪志怎么却讲起“人性”来了呢?


  佛法处处讲平等,这是从本质上讲的。人与动物在生命等级及形态上的确是有很大的不同,但在佛性上却是没有差别的。然而,李洪志却极力宣扬不平等,只看现象不看本质。比如:“动物和人平等怎么行?!”“一切动物、生物、植物,都是为人而生,为人而灭,为人而成的,为人而用的”(《美国讲法》),这些都是顺世外道的说法。大家可以想一想,人若杀为人而用的动物,算不算杀生?有无业报?若人不幸转生成动物,而动物转生成人,这时二者又是谁为谁准备的呢?可见,李洪志的说法是破坏佛法中“六道轮回”和“因缘果报”的大邪见、大邪说!说出这样的话,慈悲心何在,善又何在呢?危险至极呀!


  诚然,众生虽然都有佛性,都可以闻法、修道、成佛,但六道之中,人类在修学佛法、超越生死的条件上却是最殊胜的。超越生死,一方面需要身受生死之苦的逼迫,从而激发起超越生死的希求;另一方面,还需要有反思自身处境的闲暇、理性和自强自救的意志力。


  六道众生中,地狱众生终身被痛苦和饥渴所逼迫煎熬,没有反思自身处境的闲暇;饿鬼道众生终日饥寒交迫,或互相杀伐争斗,亦无暇反思生死问题;畜生道众生既多痛苦,又皆愚痴无智,终日只知进食和逃避强者侵吞;阿修罗常被嫉妒、瞋恨所恼乱,多考虑夺权、争斗之事,亦无多少余暇;诸天虽然长寿快乐,但却沉迷于五欲乐或者禅定乐之中,很少有老病死等大苦临头的切身感受,也难以认真慎重地考虑生死大事。只有人,寿命较短,苦乐参半,最容易产生从老病死等众苦中获得解脱的迫切需求,也有余暇思考这一问题,更因人身有禀赋的勇猛强记的特性,而成为修学佛法的最佳材料。但是,这绝不是说“只有人可以修炼,不允许动物修炼”,一切众生都有佛性,皆堪做佛。诸佛菩萨讲普度众生,是指普度十方一切众生,是不分世界、不分生命形态的。地藏菩萨就有如是大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


  最后,让我们以一个历史故事来作为结尾吧!有一位明朝著名高僧莲池大师,他收了一只虎徒弟,护持左右。可是虎是恶兽,人见人怕,故大师教虎出入不要直行,虎亦遵命,出入倒行,人们知是一只善虎,就不怕了。此类故事不胜枚举,所以说,动物也能皈依三宝,护持佛法。一切众生皆在度化之列,怎么会有“动物不允许修炼”之说呢?

  —— 本文见载于“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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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1:07 | 只看该作者
  
一切卵类与奶制品都非素食





  李洪志大肆宣扬,一切动物都是为人准备的,这等于是在说,吃肉与杀生没有业报,从而严重地败坏了广大信众的因果观念,从根本上祸乱了佛家的六道轮回之说。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吃肉与杀生尚且无所谓,那么对于像吃鸡蛋与喝牛奶之类的“小事”,如果有人敢提出来讨论,不用李洪志出手,“法轮功”信徒们就会立即给你扣上“谨小慎微”的大帽子,告诉你要“堂堂正正”、“着眼于大处”,这是李洪志为了混乱因果,达到可以无恶不作的最典型的借口,也几乎是每一位“法轮功”练习者的口头禅了。为什么在李洪志看来,认真持斋修佛就成了猥猥琐琐、偷偷摸摸之事了呢?


  看来,李洪志不知道“大处着眼”之后还有“小处着手”的说法。在《道德经》中,老子说:“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也就是说,大事与难事要从细小与容易之处着手。对于行善与作恶,即使是常人中也还讲“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更何况佛门中讲“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怎么能够因为是小恶就可以无所谓呢?难道小善不为,小恶不断就算堂堂正正了?


  《地藏经》中说:“业力甚大,能敌须弥,能深巨海,能障圣道。是故众生,莫轻小恶,以为无罪。死后有报,纤毫受之。”更何况,小恶业同样能够感得大果报,业力不可思议。另外,像杀生造业这样大的事,在“法轮功”里怎么也成小事了呢?要知道,无论是对于修炼人,还是对于普通常人来说,吃蛋与喝奶都非小事!


  对于吃鸡蛋算不算杀生的问题,早在大陆办班期间,李洪志就明确地讲过,那不算杀生。在国外也有类似说法,在新加坡有人问:打破鸡蛋算不算杀生?李洪志回答说:“堂堂正正地修炼,其实我刚才把这个道理都讲得很清楚。你过人的生活,你不吃肉,家里人要吃肉;你修炼了,家里人可能不修炼。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去修炼,着眼于大处,堂堂正正地修炼,这些事情都好办。不是说你吃斋了你就能成佛,那是笑谈。”


  首先,这里要说明的就是,吃斋的说法是以讹传讹的错误说法,查遍一切经书都没有吃斋这样的说法,显然李洪志不明“斋”之含义,“斋”乃“清净”之义,从根本上说,只有身、口、意三业清净,才名为斋,因此,对于“斋”,只能说是持斋,与吃素可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从李洪志想表达的含义来讲,他想说的是通常情况下人们所说的吃素,详见《“吃斋”是以讹传讹的错误说法》一文。


  其次,李洪志的说法犯了一个严重的逻辑错误:把“必要条件”说成是“非必要条件”,虽然不能说吃素就能成佛,但是,不吃素是绝对不能成佛的!在《楞严经》中佛言:“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可见,吃素是成佛的必要不充分条件,也就是说,若想成佛,吃素是必要条件,但是,仅仅吃素还是绝对不够的,是不充分条件。如果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反正吃素也不一定成佛,所以就不用吃素了。这岂不就把吃素说成是修佛的“非必要条件”了?这种说法造成的结果就是:人们不去戒杀吃素。这不仅必定不能成佛,而且还会遭受三恶道的果报。


  下面我们就来重点谈一谈为什么蛋类不能吃,顺便也捎带着讲一讲奶类问题。


  一、蛋类非素食,食用有恶报


  各种蛋类不属于素食,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由于蛋类的味道是腥的,因此,蛋类属于荤腥中的腥类。有人说,现在养鸡场所产的鸡蛋,都是无性的,也就是没有生命的,因此可以吃。甚至在成都办班时,李洪志也说过类似“可以吃没有公鸡的蛋”这样的话。但是,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属于邪见。因为即使是无性、无生命的,终究还是取之于动物,属于动物制品,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它归于植物类,所以不能说蛋类是素食。当然还有其他原因,后面我们会详细说明。


  对上述“可以吃没有公鸡的蛋”的错误说法,印光大师有非常精辟的论述:“好食者,巧为辩论,实则自彰其愚。何以故?有谓有雄之卵,有生不可食,无雄之卵,不会生雏可食。若如所说,则活物不可食,死物即可食,有是理乎?此种邪见,聪明人多会起,不知皆是为口腹而炫己智,致明理之人所怜悯也。”


  对于蛋类不可食用,在佛经中也有明确论述。比如,于佛教《大藏经》中有云:“一切出卵不可食,皆有子也。”在《轮转五道罪福报应经》中有:“佛言:‘此辈前世为人,好喜射猎。焚烧山泽、探巢破卵、施捕鱼网,杀一切众生,贪其皮肉,以自食啖,多短命报,世世累劫,无有出期。慎之!慎之!痛不可言!’”可见,“探巢破卵”者作杀生论,其报应经常是,早夭短命、多生多劫沉沦苦海,永无出头之日。


  在《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中,佛陀较为详细地介绍了“火煨鸡子”的罪报。(所谓“火煨鸡子”,是指用火把鸡蛋烧熟或加热,或把鸡蛋放在火灰里慢慢烤熟。)“复有众生,常有火城中,煻煨齐心,四门俱开。若欲趣向,门即闭之,东西驰走,不能自免为火烧尽,何罪所致?佛言:以前世时,焚烧山泽,火煨鸡子,烧他村陌,烧煮众生,身烂皮剥,故获斯罪。”


  “火煨鸡子”者所受的罪报,翻译成白话就是:在火城之中,到处是很深的热灰(煻煨指的就是热灰),四个城门都开着,但是,只要一跑向城门,城门就自动关闭,因此,不得已就不断从东到西地到处奔跑,就是这样也免不了被大火所烧。对于此种果报,在《大藏经》有一则故事,描述得更为详细。故事简述如下:


  有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经常偷邻居家的鸡蛋来烧煮着吃。有一天清早,村里人还没起来的时候,有人敲门叫这个小孩,他父亲就让他出去看看。出门后,有一个官差跟他说:“有人告你偷人家鸡蛋,官府要传唤你。”而后,他就被领到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小城边。这个官差就命令小孩进城。进城后,城门忽然关闭,小孩发现城中空无一人,只是一座空城,地上都是很深的热灰和碎火,他吓得大声呼叫,四处奔跑,无论他跑到四面任何一个大开的城门,城门都会自动关闭。


  早晨,村里的人到田里采桑,很多人都看见这个小孩在田里大声啼哭,并且到处奔跑。人们都以为他发狂了,没人理他。到了中午,小孩的父亲来到村外,才发现儿子在来回奔走狂呼,他就大声叫他儿子的名字,刹那间,小孩发现城墙和火灰都不见了。


  这时再看,小孩的腿血肉都烧干了,膝盖以下烂得不像样。小孩把经过告诉大家,村里人才知道,这是烧煮贪吃鸡蛋的罪报。通过这件事,村里的男女老少没有一个不持斋修行的了。


  类似的故事在《大藏经》中还有一些,比如:


  有一个名叫齐士望的人,死后又活了过来。他说:“刚死的时候,判官对我说,你一生中好烧鸡蛋吃,应该受罪之后再回去,然后就叫人送我出门。出去后,看见一座城市,我就不自觉地走了进去,城门立即自动关闭,在城里没有任何房屋,到处都是热灰,热火把我烧灼得异常痛苦。我就到处奔跑,希望能够打开城门出去,这样折腾了一整天,而后才有人命令打开城门放我出去,再后来我就醒过来了。”自此以后,他再也不敢认为鸡蛋没有生命而贪吃了。


  当然,在《大藏经》中,对于吃鸡蛋而导致其他形式的罪报也有记载。比如:


  有一位帝王,非常喜欢吃鸡蛋,每一餐都要吃数枚。在他死后不久,他的监厨官忽然暴死,由于心还暖,所以没有立即被埋葬。三天之后他醒了过来,他说,我见到了帝王和阎王。阎王问我,你为帝王做饭的这些年来,他一共吃了多少鸡蛋?我回答说,从未算过。阎王就对帝王说,既然他不记得了,就要都弄出来计算一下。帝王一听,不禁满脸露出凄惨之相。忽然宫庭的前面出现了一张铁床和数十名狱卒,都长得牛头人身。狱卒把帝王拉倒在铁床上,然后就用铁杠来压,两胁因此裂了开来,同时不断有鸡蛋涌出,不久就堆积得有床那么高。狱卒数完之后,阎王告诉我,你可以走了。(注:在查清所食鸡蛋数目之后,并未描述还要受到何等处罚,但是,其情况之惨烈也应该不难想见。)


  其实,凡是来源于动物制品的都属于荤,都不宜食用,这自然也包括奶类。虽然在古代奶类基本上不涉及杀生问题,但是它仍然属于荤类,也不宜食用,更何况现在的奶类制品牵涉杀生等问题,应属于绝对禁止食用之列,其原因在后面还会详细谈到。蛋类与奶类等都属于荤,不仅不宜食用,在画佛像时,彩色染料中也不应该有乳汁和鸡蛋等物质,而且也不能用来供佛。这在《优婆塞戒经》中说得很清楚:“画佛像时,彩中不杂胶、乳、鸡子,应以种种华贯、散华、妙绋、明镜、末香、涂香、散香、烧香,种种技乐、歌舞供养。如昼,夜亦如是;如夜,昼亦如是。不如外道烧酥、大麦而供养之。终不以酥涂塔像身,亦不乳洗。”(注:酥,属于酪类,由牛羊乳制成。)


  二、蛋类是身分,食用难解脱


  在《楞严经》中,释迦牟尼佛对各种取自于动物的物质,有明确的禁止:“若诸比丘,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脱,酬还宿债,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为彼缘;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离地。必使身心,于诸众生,若身、身分,身心二途,不服不食,我说是人真解脱者。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这一段经文用白话文来说就是:如果僧人(比丘),既不穿东方的丝绵绢帛和此地的靴履裘毳,也不食用乳酪醍醐,这样的僧人,于尘世才是真正的解脱,将来还清了宿债,就不再轮转三界了。为什么呢?因为无论食用或穿用来自动物的物质(动物的身分),都会与众生结下互相牵引之缘。就像人吃地中长出的百谷,足就不能离地一样。一定要使身心,对于一切众生,无论是其身体,还是从其身体所出的身分,既不穿用也不食用,我说这个人才是真正解脱的人。像我这样说的,就是佛说;不像我这样说的,就一定是魔说。


  (注:裘,皮衣;毳,羊等兽类的细毛;酥酪醍醐,都是用牛羊乳制成;丝绸,在制造时,会有千百万的桑蚕(丝蛾的幼虫)被杀死(烘烤、蒸汽烫、电击或用微波辐射等))


  按照释迦牟尼佛的说法,不这样说的,就一定是魔说。就冲这一点,说李洪志是来魔乱人世的恶魔,也是绝对不过分的。既然凡穿用或食用动物制品的人,都是不能脱离轮回的,那么,蛋类与奶类制品都出自动物,都属于是动物的身分,食用则难于脱离轮回。因此可以说:拒绝动物制品,就是拒绝轮回!


  生命形式大致可以分成四类:胎生、卵生、湿生、化生。因此,食用蛋类,无疑属于杀生,必招罪业无边;反之,如果慈心保护蛋类不受损害,则相当于护生、放生,则必功德无量。在这方面,释迦牟尼佛早就为我等众生做出了榜样。在《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中有这样一则关于释迦牟尼佛宿世修行的故事:


  “欲集一切诸佛法故。于诸禅中不忘众生。乃至昆虫常加慈念。如释迦牟尼佛。本为螺髻仙人。名尚阇利。常行第四禅。出入息断,在一树下坐,兀然不动。鸟见如此,谓之为木。即于髻中生卵。是菩萨从禅觉知,头上有鸟卵。即自思惟。若我起动,鸟母必不复来。鸟母不来,鸟卵必坏。即还入禅。至鸟子飞去尔乃起。”


  一般情况下,我们无从分辨哪个鸡蛋是受精的,或哪个不是。因为在正常情况下,母鸡很少下未受精的蛋。只有在现代集约化工厂中饲养的母鸡,受到人类制造的残酷条件的操纵,才会大量产下未受精的蛋。所以,我们更应该谨慎对待各种蛋类,免得造下无量杀业而不自觉。在《金刚经持验录》中记载了一则题为“蛋成空壳”的真实故事:


  “明朝万历庚寅年间,湖州华林镇有一个老人,每天持诵金刚经。他家有只母鸡,抱著十二个卵在孵。有一次,老人梦见十二个人跪在堂下说:‘听了您的诵经声,使我们都能度脱禽身,所以特别前来致谢。’


  老人醒来后,立刻去检视母鸡孵抱的十二个卵,拿起其中一个觉得很轻,其他的也是如此,剥开一看,已经成为空壳。他大为惊异,并将其余的十一个剥开,都已成为空壳了。”


  在现代条件下,即使是食用集约化工厂中生产的没有受精的鸡蛋,也是脱不了杀生的干系的,因为这些鸡蛋的生产是与杀生紧密相连的。比如,在小鸡雏中,小母鸡与小公鸡的数目是大致相等的,然而,小公鸡对于鸡蛋的生产却毫无用处,因此它们就成千上万地被杀戮。即使是母鸡,一般也只能被养到2岁,当它们的产蛋力逐渐衰退时,就被送去宰杀,而它们的自然寿命却应该是7岁左右。


  在鸡蛋的生产过程中,为了从母鸡身上压榨出更多的利润,养鸡场中的条件是耸人听闻的:数以千万计的母鸡被关在连翅膀都不能伸展的鸡笼内,由于长期站立在带有坡度的铁丝网上,它们的双爪往往因变形而残废了,它们再也不能用爪子抓地或筑巢了。缺乏活动使它们罹患脂肪肝综合症和脆骨症,最后,它们中的绝大多数会变成精神病,也有一部分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恶劣而死去。这些母鸡虽然活得苦不堪言,但仍然会下蛋。为了加重对它们的剥削,鸡棚里的光线是经过精心调节的,以便模拟持续的夏日阳光,从而控制母鸡的卵巢。现代化的灯光养鸡场的鸡蛋高产量就是通过这种手段,再辅助以高含各种化合物和各种激素的饲料来达到的。当享用着这些通过人工操纵母鸡所生产的鸡蛋时,人们已经对这些如父如母的众生做出了最残忍的事情,对它们所造成的巨大的痛苦与死亡,怎么能说与食者毫无干系呢?


  在佛的时代,人们普遍饮用乳制品,而且将乳制品分为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等五个等级,是日常的食品。本来,食用乳类制品,既不涉及杀生,也不妨碍牛犊与羔羊的饲育,因而不会像食用鸡蛋那样导致极重恶报,只是由于这些都属于畜类的身分,若按照佛陀所说,“服其身分,皆为彼缘;”,结果就是难脱轮回。印光大师也说过:“凡属有知觉者,皆不宜食,虽无知觉,然有生机,如各种蛋,亦不宜食。牛奶食之无碍,然亦取彼脂膏,补我身体,亦宜勿食。”


  但是,在现在条件下,与鸡蛋的生产类似,奶类制品的生产同样牵涉巨大的杀业,食用奶类制品,不禁难脱轮回,甚至难免因此而堕入三恶道。现代的奶牛,它的雄性小牛犊,一般在刚刚出生几天就会被人夺走,活不了更长的时间就会被惨烈地屠杀,而后被制成各种食品;而雌性的牛犊将被饲养成未来的乳牛,或者在10天大小时在市场上被出售,养大后作为肉用牛,现在人们所吃的牛肉绝大部分是牛奶工业的副产品。然后,人们饮用着本该是让这些牛犊饮用的牛奶!


  同时,牛奶工业也在努力采取各种手段,对奶牛极尽压榨与剥削之能事,对奶牛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奶牛从2岁开始每年都要有9个月的时间用于怀孕,而小牛犊一出生就被强行带走,母子双方都处于极端的痛苦与不安之中。接下来事的就是,奶牛被强迫要产出10倍于其小牛所需的奶量,也就是一头奶牛正常出奶量的5倍,这就造成很多奶牛都会罹患一种十分疼痛的乳房炎症——乳腺炎,当然,很多还会罹患酸毒症等多种疾病,它们所遭受的痛苦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几年以后,也就是当乳汁被榨干殆尽之时,更加残酷的事情就会发生——屠杀!还是那句话,现在人们所吃的牛肉绝大部分是牛奶工业的副产品。作为人类社会的素食组织“全球素食者协会”,都能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拒绝蛋类与奶类制品的食用,而作为要修成慈悲一切众生的佛弟子,为什么就不能作个慈悲的表率呢?


  三、蛋类有毒素,食用会伤身


  现在,人们得的病是越来越奇怪了,很多是以前闻所未闻的。是什么原因导致如此多的怪病呢?可以说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病从口入,吃“动物制品”吃出来的。


  目前,全世界不仅到处都是严重的环境污染,甚至连农业生产也离不开大量有毒的化学物质,比如各种肥料与杀虫剂等。这样一来,就会有大量的毒素存留在动物体内,而且这些毒素一旦储存,便很难分解,一般情况下将终身携带,并不断沉淀浓缩。而正常情况下,人类是食物链的最末端,也就是小动物吃植物,大动物吃小动物,人类再吃大动物和小动物。所以,当人们食用肉、蛋、奶等来自于动物的食品时,就会把累积在这些动物制品中浓缩了的毒素吃进体内,并且进一步浓缩沉淀,终生携带,这样,人类也就变成各种毒素高度结晶的最后携带者了。


  我们在前面讲过,现代工业集约化养殖的动物,长期生长在非常狭小、拥挤、没有自由、没有自然阳光,而且通风设备不好的的环境下,自然会患有各种各样的疾病。就拿养鸡来说吧,饲养的鸡常常会出现各种癌症、瘫痪、内脏出血、贫血和骨质疏松等病变,仅仅英国,每年就有三千六百万只肉鸡死于疾病。而且,人们为了从动物身上压榨出更多的利润,动物会被强迫喂食并注射生长荷尔蒙等以刺激成长,给它们吃下开胃药、抗生素、镇定剂以及化学混合饲料,这些都会在动物体内积聚大量致命的毒素,这也造成它们的蛋与奶成为浓缩毒素的携带品。那么,如果把那些满身是疾病、体内满是毒素的动物制品吃进体内,人们便会因此而得各种怪病。科学实验表明,由患有乳癌的母老鼠哺乳的小老鼠也会罹患癌症,那么,由患有乳癌的母牛哺乳的人类会如何呢?


  其实,科学早已证明,即使是不考虑现代化生产所带来的毒素积累,食用鸡蛋也是有害的。由于鸡蛋所含胆固醇过高,它能够增加患心血管病、糖尿病、各种癌症和大脑疾病的可能。在美国,心血管疾病是第一大死亡杀手,癌症则排名第二。心血管病与癌症所攻击的对象,是那些偏于肉、蛋及酸性食品的人群。而素食中含有大量的钾和钙等矿物质,会使血液变成微碱性。美国医药学会会刊曾经报导:“素食至少可以预防百分之九十到九十七的心血管病。”所以,以素食治疗癌症的方法,在美国是颇为盛行的。


  在其他西方发达国家,比如英国,鸡蛋的消费量也一直处于下降态势,现在每星期人均消费鸡蛋只有1.7个,因为医生一直建议人们每天摄入的胆固醇不得超过300毫克,并限制鸡蛋的食用量,因为每个鸡蛋中胆固醇的含量约为213毫克,特别是老年人和脑力劳动者更应该控制鸡蛋的摄入量。另外,如果过多摄入鸡蛋中的蛋白质,也会产生明显的毒害作用。蛋白质的分解产物是氨基酸,血液中氨基酸浓度过高,会对神经细胞产生毒性,同时抑制某些内分泌功能,影响其它营养物质代谢,并且会使血脂、血粘度等发生异常。此外,鸡蛋还常常会携带沙门氏菌,也很容易引发过敏症。


  现代工业化制造的动物制品中,所含的毒素往往是致命的。比利时因在鸡肉和鸡蛋中发现致癌物质二恶英,爆发了震惊世界的“污染鸡事件”。这一风波现在已经蔓延开来,英国政府已发出食物危险警告,呼吁地方当局检查食物店铺行业,特别是鸡肉或鸡蛋产品的安全性;法国开始收回商店中的鸡蛋以及来自法国鸡场的肉鸡,二恶英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一场恐慌。不幸中万幸的是,研究表明,虽然巨毒二恶英始终难以排出体外,可是纤维食物和叶绿素有吸纳二恶英,然后随大便一起排出体外的解毒作用,有助于消除体内累积的二恶英。因此,多吃富含纤维质的绿色蔬菜有助于消除体内长期累积的二恶英剧毒,当然,绿色蔬菜有助于其他各种毒素的消除是早已被证明的了。


  对于“蛋类有毒素”一事,近代高僧印光大师也早有明示:“蛋不可食!邪见之人云:无雄卵之蛋可食,切勿听信。又蛋有毒,以鸡常食毒虫故”、“鸡卵,吃素之人不可食,以有生机故。即无生机,亦不可食,以有毒质故也。有谓无雄鸡之地,卵无生机,此地甚少。昔一人好食鸡蛋,久则腹中余毒,生许多鸡卵及小鸡。诸医不识其病,张仲景令煮蒜食之,则吐出许多鸡子,及已有毛并无毛之鸡。令一生勿再食,食则无法可治。可知鸡卵之祸大矣!”


  对于奶类制品,同样存在着错误的宣传,有的是以讹传讹,有的是为了牟取暴利而故意误导消费。奶制品工业在对动物造成痛苦与死亡的同时,也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对健康最具毁灭性的食物。牛奶对于牛犊是有益的,可是对人类来说却是有害的。奶制品会在人体内制造出大量的粘液,而后在肠胃之间形成一层障碍,从而影响营养的通过;这种粘液也会累积在肺部,容易导致呼吸器官的毛病,包括支气管炎和气喘病。奶制品还含有非常大量的脂肪,这会导致心脏方面的疾病。在美国,乳制品占了饱和脂肪摄入量的一半,从而使人们罹患第一死亡杀手——心脏病的概率大大增加。


  绝大多数的人缺乏对牛奶的消化能力,因为在人体中普遍地天生匮乏一种乳糖分解酶,它是消化牛乳中所含有的4.5%的乳糖时所必需的。如果乳糖在小肠内不能被吸收,便会直接进入大肠,促使肠内渗透压升高,产生腹胀、肠鸣,甚至腹泻,医学上称为“乳糖不耐病”。世界上约三分之二的人,而黄种人高达70%患有不同程度的乳糖不耐病。已有科学报告指出,人类饮用动物乳汁会造成食物过敏——酪蛋白过敏,长期饮用会导致各种慢性或间歇性腹泻、肿胀、胃肠胀气、腹部疼痛、哮喘、湿疹、皮疹、慢性鼻窦炎、扁桃腺炎、大肠溃疡、肠功能紊乱、过度亢奋、抑郁不舒、偏头痛、关节炎以及骨质疏松症和老年性白内障等疾病。如果是婴儿的话,牛奶可导致胃肠出血从而引发贫血症。


  另一种欺骗并蒙蔽人们的错误宣传是,饮用牛奶可以补钙。可是,事实恰恰相反,科学研究报告指出,摄取较多奶制品的人,却普遍地是缺钙的人,因为高蛋白摄取造成钙质从身体内大量流失!1997年,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科学家们,通过研究“护士健康研究项目”(涉及数以万计的护士)的数据证明,饮用较多牛奶的人比几乎不食用奶制品的人在老年时更易骨折。这是由于奶制品中脂肪较多,蛋白含量高会阻止身体对钙的吸收。这样,为了预防骨质疏松症,水果和蔬菜等素食就又一次被提了出来,当然,素食可以预防心脏病和各种癌症等疾病的发生,已经是举世公认、无可辩驳的事实了。


  举例来说,在世界上,挪威是奶制品消耗量最大的国家,同时也是由于缺钙而造成骨质疏松症罹患率最高的国家。相比较而言,非洲的班图人奶制品摄取量较少,他们却很少因为缺钙而患病。人体不能很好地吸收牛奶中的钙质,而这些钙质会囤积在骨关节或动脉内壁上,从而导致关节炎或引起动脉硬化。


  就像上面所提到的,牛奶与蛋类一样富含各种毒素。早在l997年,法国农业部对法国生产的部分奶酪、奶油等奶制品调查时显示,这些奶制品中的大多数都含有巨毒致癌物二恶英。


  其实,人完全可以像牛一样,从蔬菜和谷类中获得所需的钙质,更何况牛所吃的还是那些缺乏钙质的食物——草。据实而言,牛奶中的确富含其他一些对人体有价值的营养成分,然而,人们却完全可以通过全素食摄取这些营养,这样还可以避免饮用牛奶所带来的各种副作用。


  经科学测试,豆浆的蛋白质含量与牛奶相比,可以说难分仲伯,然而,豆浆中的营养物质却更容易被人体吸收,同时也没有饮用牛奶所带来的一系列副作用。另外,根据美国科学家的最新研究发现,常食用豆类食品如豆腐、豆浆的妇女,比较不容易罹患乳腺癌,其原因是豆类能够降低雌性激素的分泌,进而抑制乳房细胞扩散。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大豆产量较高,从l996年起,我国开始实施大豆行动计划,面向广大农民尤其是贫困地区儿童与青少年,提供优质大豆加工制品。大豆素有“植物肉”的美誉,大豆的优质蛋白质含量高达40%,其蛋白质含量是瘦肉的两倍或鸡蛋的三倍,主要是大豆球蛋白以及人体必需的各种氨基酸。与动物蛋白质不同的是,大豆制品不含胆固醇,却富含豆固醇,它具有降低人体血清胆固醇和软化心血管的作用,能有效地预防冠心病、高血压、动脉硬化等疾病。


  大豆还富含不饱和脂肪酸、皂甙、磷脂、异黄酮等五六种可以降低胆固醇的物质,对于防治心血管病、心脏病等特别有益。同时异黄酮可以防止多种癌症发生;大豆磷脂可以抗衰老,具有保护和恢复细胞的作用,还能益智健脑,促进大脑发育,以及降低血液中的胆固醇含量、血液粘度等;大豆皂甙具有抗炎、抗血栓、抗溃疡、降低血液胆固醇,以及抑制肿瘤细胞生长、血小板减少等作用。常吃大豆食品还能增加乙酰胆碱,可预防痴呆。大豆还含有丰富的钙、磷、铁、锌等矿物质,可纠正骨质脱钙,防止贫血,预防老年性耳聋等。同时,人体所必需的的镁、氟、硒等微量元素含量也很高,特别富含维生素B1、B2。至于其他豆类,如黑豆、赤小豆等,与大豆一样,都含有丰富的营养,也都有保持肠胃畅通、排除体内毒素以及防癌的作用。


  通过上述三个方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拒绝动物制品,就是拒绝杀戮;拒绝动物制品,就是拒绝轮回!让我们牢记佛陀的告诫:杀生食肉得多病短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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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斋”是以讹传讹的错误说法




  李洪志经常把不吃肉,或者不吃鸡蛋等等,称作吃斋,其实这是一种以讹传讹的错误说法。显然,李洪志并不明白“斋”是什么含义,以为吃斋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吃素,其实,查遍一切经书都没有“吃斋”这样的说法。


  “斋”的含义是“清净”,从根本上说,只有身、口、意三业清净,才名为斋,又由于身、口、意三业之中以意业为根本,所以就特别强调要心念清净,因而又称“心斋”。对于“斋”,只能说是持斋,即保持身心清净,可见,持斋与吃素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更不能说“吃斋”,“斋”为清净之义,如何吃得?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也讲“斋戒沐浴”,即洗头洗澡,把身体从头到脚洗得干干净净,然后心里不胡思乱想,不随便动念。李洪志不知道“斋”乃清净之义,反映出他传统文化底蕴的严重缺乏。


  吃素,严格意义上是指不吃五种辛菜,也就是常说的不吃荤(地五荤),即不吃葱、蒜、韭、薤、兴渠等。这是五种刺激性的植物,气味恶臭,食之昏人神智,且有熟食生淫、生食增恚的过患,因而持戒者远离之。然而,普通人却以为肉、鱼、蛋等属于荤,其实,它们不属于荤,而属于荤腥中的腥类。常吃肉腥的人,浑身都是一股腥味,特别是鱼就更腥了,而吃素的人,身上散发的则是清香。如果走到山里,野兽肯定会吃那些吃肉的人,表面上好像是因为他们身上散发出的是荤腥味,实质上却是业报所致。


  不吃肉腥类,属于不杀生的范畴。但是,现在人们通常把不吃肉也说成是不吃荤了,实质上是不严格的。由于肉、鱼、蛋等为腥类,是与荤类并列的,所以,不吃肉腥类不能称为不吃荤,即使把不吃肉、鱼、蛋等称为吃素,勉勉强强可以,但是这种称法却相当于抹杀了“吃肉即是杀生”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及危害性。


  李洪志讲:“我们常人做菜,说你放了葱、姜、蒜我说也没啥问题。”(《法解》)这是彻头彻尾的魔说!此种魔说所导致的后果,释迦牟尼佛在《楞严经》中讲得非常清楚:“阿难,一切众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诸众生求三摩地,当断世间五种辛菜。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可见,食用五种荤菜,最终会导致成为魔子魔孙,而后堕入无间地狱,恶报如斯!这并不像李洪志所说的,“放了葱、姜、蒜我说也没啥问题。”,而是绝对不能吃的。像李洪志所说的:“至于说做熟的那没问题,它没有味,做葱花可以。”(《义解》)也明显属于魔说。在《楞严经》中已经明确地讲了“熟食发淫”,也就是熟食地五荤能助发淫欲,而淫欲是生死之根本。另外,五种荤中是不包含“姜”的,这是李洪志不懂乱说。


  那么,为什么食用五种荤菜会有如此恶报呢?这是因为五种荤菜是魔力加持而生的。根据藏传佛教经书记载,有一次,释迦牟尼佛在海底龙宫正入甚深禅定,他化自在天的二位魔女,因爱恋世尊,来到佛陀禅定之处,以各种妖媚之术来迷惑佛陀。由于释迦牟尼佛早已身、口、意三业清净,成就无上正等正觉,对于美色及情欲之贪爱执著,早已净尽无余,因此,二位魔女的诱惑始终没有得逞,她们就怀恨在心,且各发恶誓。其中年长之魔女取其便溺,形成大蒜等五种荤菜;另一魔女取自己的胎血,形成了烟草毒品。由此可见,吸食烟草毒品或食用五种荤菜,会导致人们心灵的麻醉及腐蚀,渐为魔力所摄,直至堕入地狱,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佛法中,把该禁戒的不禁戒,不该禁戒的却禁戒,叫做邪戒,是戒禁取见,乃邪见之一。在“法轮功”里,不该禁戒的却禁戒,最明显的就是所谓的“真正修炼的人不能吃药”的说法。因为修炼的人也同样会生病,吃药也就自然是很正常的事了,即使是大觉圆满如佛陀,当年也曾示现病疾并且吃药,但是李洪志却对此强调得很厉害,不让人们吃药,从而造成很多人死亡。而该禁戒的,如五种荤菜,李洪志却说“没啥问题”,其邪恶居心可见一斑。


  持斋,指持守“八关斋戒”,或称“圣八支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八戒”。戒律两字,戒是于恶有所不为,即不能如此,是防非止恶义;律是于善有所当为,即应当如此,是行善义。戒律,就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这并非如李洪志所说的,戒律是束缚人的、消极的,使人什么都不能做,这都是诽毁佛法的邪说。


  世界上修佛的人,绝大多数是希望解脱生死轮回的,但是,种什么因,结什么果,在家佛弟子,如果不种出世之因,也难得出世之果。由于每个人的因缘不同,因为工作以及亲戚眷属的纠缠等原因,真正能够走上出世解脱之道的人毕竟是有限的。因此,为方便在家佛弟子渐进修行,佛陀以慈悲为怀,大开方便之门,制定了可以一日一夜受持的八关斋戒,使那些向往出世生活,而又无法达到目的的人,也有机会来过一过出家生活,从而种植出世之正因。


  在佛教中,所谓的真人,是指得道证真之人,也称为阿罗汉。在持斋的一日一夜之中,就要求保持身、口、意三业清净如阿罗汉,完全以出世离欲的身心来慎独自处。持斋,虽仅一日一夜,如能受持清净,其功德极大,不可限量,甚至可以解脱生死、超出轮回。


  八关斋戒的内容简单说就是:不杀生、不偷盗、不行淫(包括夫妻间之房事亦不可)、不妄语、不饮酒、不涂脂粉、香水,不穿华丽的衣服,不观玩歌舞伎乐、不睡卧高大床褥、不非时食。持斋,是在种出世的正因,应当保持一日一夜之中,身心清净如阿罗汉,特别是贵在心念出离世间,努力放下五欲的束缚,如果心不清净,妄念纷涌,便是持斋不清净,但是,如果只是意业不净,而没有犯身、口二业,仍然不算是破戒。


  八关斋戒的最后一条“不非时食”,是非常关键的一条,指过了中午就不能再吃任何食物了,只可饮水或蜜浆,在《优婆夷堕舍迦经》中佛说:“斋日持意当如阿罗汉。阿罗汉日中及食,日中以后至明不得复食,得饮蜜浆。斋日如是持,意如阿罗汉。”“不非时食”又称“过午不食”戒,也有把持“过午不食”这一条戒称为持午或持斋的,但是,无论如何也绝对不能把“持斋”称作是“吃斋”,“持斋”就是过了中午“不吃”,说成“吃斋”岂不是又变成是“吃”,其含义实在是大相径庭!


  佛教认为,下午是畜生吃饭的时间,夜晚为鬼神吃饭的时间,过中午而食者,即为杂乱不净。从修行角度看,“过午不食”既可节省时间,又有利于节制食欲,从而减少妄想与欲念,保持身体轻爽、内心恬静,使人远离昏沉,容易入定,甚至减少饮食还可以减少疾病,延长寿命,从而助益修行,这些在科学上也有证实。


  在美国,有一个动物实验基地,科学家们经过实验发现,通过控制老鼠饮食,就能较好地预防它们患癌。也就是说,如果有效地控制热量的摄入,就可以大大减少患癌的概率。实验还证明,如果减少饮食70%的话,可以使鼠类延长寿命50%。将实验迁移于人类进行研究后发现,适当控制热量的摄入,具有类似的效果,而且可以减少并延缓大部分与老化有关的疾病。相反,如果增加热量的摄入,就会加速老化,减短寿命等等。


  生死的根本与关键,全在淫欲。在《圆觉经》中佛说:“善男子,一切众生从无始际,由有种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若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当知轮回,爱为根本。由有诸欲,助发爱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续。”所以常说:“六道轮回淫为本,三界往返爱为基。”当然,淫欲为生死根本,同时还有其他各种欲望,如食欲等作为生死的增上助缘,而“助发爱性”,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饱暖思淫欲”。因此,虽然脱离欲界,至色界与无色界,已无淫念,已离色食,但是,仍然不离禅悦之食与识食,所以还不能出离生死。可以说,淫欲与饮食是生死的二大根源,儒家也说:“食、色,性也。”


  正因为八关斋戒,有助于戒除淫欲和节制饮食,所以持受了八关斋戒,也就等于种了解脱生死、出世成道的正因。换句话说,要想解脱生死轮回,则必须受持八关斋戒。如是因,如是果,既然种了出世之因,得出世解脱之果,也就是迟早的事了。


  从上面的介绍来看,“法轮功”不仅不受持八关斋戒,而且食、色俱全,就这一点来看,“法轮功”也绝非正法。根据李洪志所谓的“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社会状态”的教诲,“法轮功”不仅不戒除色欲,而且,杀生食肉、不避地五荤,如此修行,三恶道的果报尚且难逃,还谈什么解脱生死轮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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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个宇宙到底有多大?






  李洪志说:“人类存在于一个小宇宙之中……在如来层次的佛看一个小宇宙看不到边……”(《大法义解》)那么这个小宇宙到底有多大呢?李洪志在美国等地反复讲过,这个小宇宙是由27亿不到30亿个银河系这样的星系构成的。比如,他说:“我们一般认识的宇宙,其实讲的就是小宇宙范围。我在上一次来美国的时候讲过,说由二十七亿多个银河系这样的星系,差不多这个数字,不到三十亿吧,这么一个范围构成了一个宇宙。”(《美国讲法》)


  那么,人类现在能够观测到多少个星系呢?现在人类已经可以观测到1250亿个星系,而每个星系大约含有千亿颗恒星左右(详细的科学报道可见1999年第4期《世界科学》等杂志,通俗报道可见1999年1月9日《参考消息》等报刊)。注意:人类观测到的星系数量是1250亿!是27亿的多少倍呢?也许27亿对李洪志来说,就已经是不可思议的天文数字了,可是人类现有的认识竟超过李洪志的狂想、臆想近50倍!李洪志心胸之狭小可见一斑。


  李洪志常常自诩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因为在这个世间,无论是哲学也好、天文学也好、物理、化学、人类的历史等等,人们觉得很复杂,它其实很简单。”(《悉尼讲法》)那么,对于无所不知的“大觉者”李洪志来说,“宇宙有多大”的问题也许是太大了点,回答不好的话就算有情可原吧,但是,离我们地球最近的火星都说不清楚,那就太不应该了吧?


  李洪志关于火星有这样一段论述:“就象人类说这个空间火星是很热的,可是突破那个空间,那边反而是凉的。”(《转法轮·卷二》)如果李洪志说是他用天眼看到的,那么我们什么都不说了,然而,既然李洪志说那是“人类说”的,我们就一定要教育他,指正他的错误了,因为人类根本就不可能那么说。也许李洪志一看到“火”字,就望文生义地以为火星上一定是很热的,然而事实恰恰相反,由于火星在地球轨道以外,距离太阳比较远,所接收到的太阳辐射的能量只有地球的43%,所以,它的地表平均温度比地球低30多度,何以言“热”呢?加之常有风速高达每秒180多米的大尘暴,因而,火星与地球相比,真可谓是“风凉世界”了。可见,李洪志虽然不懂科学,却敢于信口乱说,其结果只能是授人以笑柄!


  那么,关于宇宙有多大的问题,在佛经中有哪些相关的记载呢?在《阿弥陀经》中有:“尔时,佛告长老舍利弗:汝今知不?从是西方,去此世界,过十万亿佛土,有佛世界,名曰极乐。”也就是说,极乐世界离我们有十万亿佛土之遥,而按佛经记载,每一佛土,有十亿颗日月,无论怎么说,这十万亿都是远远大于李洪志所说的27亿的。而最为详细介绍宇宙大小、相状的可以首推《华严经·华藏世界品》,由于笔者实在难以表述佛国世界之无量与庄严,只能简单地说,把无量数的佛国世界碎为极微之尘,此微尘之数也难以说明宇宙中佛国的数量与庄严!因此,佛经中常有“尘刹”之说,就是佛刹(即国土或世界)如微尘数,与虚空等,真可谓“其大有外”!


  那么,对此“其大有外”的宇宙,是不是不可尽知了呢?根本佛法,即一切万法的共性,当然也是一切众生之性,这才是你我众生的真正心性,又叫真心。根本佛法——你我的真心,先天地、宇宙而有,是至大者,其大无外,包容万法,一切都在真心之内,故有“心包万法”之说。而宇宙却是其大有外,也就是外面还有、还有……,然而,此无量宇宙无论多大,都是妄心安立,都在无量真心之中。释迦牟尼佛在《楞严经》中说:“当知虚空在汝心内,犹如片云,点太清里,况诸世界,在虚空耶。”也就是说,所有的世界都在虚空里,而虚空又在真心之内,就像一小片云彩,点缀在无边无际的天空里一般。可见,真心包容无量世界,若圆证真心、穷彻法性,即名为佛,此时可谓大彻大悟、无所不知,以一切尽在真心故。迷与悟的差别就在于对真心的迷与悟:


  迷时,错以为诸世界在心外,心在身中;


  悟时,了知诸世界皆在心内,身在心中,心包万法。


  “法轮功”练习者们是迷是悟呢?无论如何,上面的道理对于他们来说都过于艰深晦涩,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从李洪志那里听到过真正的佛理,所以身心颠倒而不自觉,也就不足为奇了。

  附:
  [1999年1月9日]参考消息7版《宇宙星系知多少》
  [路透社奥斯汀1月7日电]天文学家今天报告说,哈勃太空望远镜发现宇宙中可能存在1250亿个星系,比上一次的估计多出大约450亿个。
  这个新数字是由这个望远镜上的“深域”照相机在去年10月进行的一次观测得出的,当时它对南太空的一块斑点状的区域进行了观察。
  哈勃望远镜在1995年对北太空进行了一次类似的观测,估计宇宙中存在着大约800亿个星系。
  美国太空望远镜科学研究所的哈里·弗古森在研究了哈勃望远镜的发现后说,对南太空的观测距离要比对北太空的观测距离更远,因此能够观测到太空中一些不明亮的物体,结果统计出来的星系数量增加了。
  —— 本文原载于湖南省新闻出版局《书屋》杂志1999年批判“法轮功”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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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1:09 | 只看该作者
 



  
澄清错误认识 剔除思想毒瘤


  
——“法轮功”错误说法何其多




  在前面文章中,我们所谈到的“法轮功”中的错误与矛盾已经很多了,完全可以用汗牛充栋来形容,本来打算就此封刀罢笔,然而,由于还有更多的其他问题没有涉及到,实在有一些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的感觉。因此,出于“肃清一丝流毒,减少一分遗患”的考虑,还是再对一些有关问题予以简要的剖析吧。


  一、李洪志对所有宗教的诋毁


  李洪志说:“有些人说:目前别的功法也在常人中炼呀?可是那些都是普及祛病健身的,真正往高层次修炼除单传外没有人公开传。”(《转法轮》)


  然而,根据《大英百科全书》记载,在全世界,佛教有四亿信仰者,基督教有十七亿教徒,这些人绝大多数都在常人中,难道说佛教是普及祛病健身的?基督教也只是叫人祛病健身吗?祛病健身也能使人去天国吗?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其实也是错误的):“而被释迦牟尼佛所传度的弟子,都要修到最低都是六层宇宙以上,要修这么高。”(《美国讲法》)难道用佛教普及祛病健身的法,就能修到六层宇宙以上?


  同样,由于有几十亿佛弟子与基督徒在家修炼这一铁的事实,以下这些说法显然也是极其错误的。


  “过去我们所听到的修炼方法,在历代不管任何一个宗教也好、任何一个修炼方法也好,人们流传下来的都是讲的进山进庙修炼……”(《美国讲法》)
  “几千年来留下的修炼,不管是佛家的、道家的、原始的天主教、基督教和山里修炼的这些人都是不结婚的。”(《美国讲法》)
  “你就是进入宗教中去了,社会还是这样,对社会没有大的作用。”(《悉尼讲法》)
  “佛也好呀,西方的神、耶稣、基督,甚至于耶和华也好呀,他们都是把人拢在一起,怕他学不好,怕他掉下去,所以,把他弄在一起来修。释迦牟尼叫弟子都剃了头,穿上袈裟;耶稣的弟子进了修道院。我告诉大家是因为他们传的法小,他不这样要求就度不了他。”(《北美讲法》)


  这里还要简单说几句,李洪志对于为什么要集体学法、练功,他是这样解释的,“离开了集体炼功的环境好像你就没有督促了……你离开这个环境的时候,你自己把握不好,你就没有那个外因的督促,可能你就会自己松懈,自己不能精进。”(《长春讲法》)


  到底是谁“把人拢在一起”的呢?真是贼喊捉贼!


  二、对禅宗历史的肆意歪曲


  关于禅宗的起源与历史,李洪志歪曲说:“整个佛教在发展过程中,还出现了像达摩创立的禅宗……”(《转法轮》)


  实际上,按照佛教的说法,禅者,心也。禅宗即心宗,是释迦牟尼佛以心传心的心法,并不是由达摩创立的。


  禅宗第一代祖师,就是由释迦佛直传“正法眼藏”的衣钵传人迦叶尊者。这在《参考材料》中就有记述:“佛陀在灵鹫山为众弟子说法,有大梵天王献金色波罗花,以表敬意。佛陀一言不发,拈起金色波罗花向大众展示。在场听众不知佛陀是何用意,百思不得其解,只见摩诃迦叶破颜微笑。于是释迦佛高兴地宣布:我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付于摩诃迦叶。这样,摩诃迦叶成了与佛陀心心相印的传法弟子。这就是中国佛教禅宗常说的‘拈花微笑’的典故。”


  在印度,禅宗二祖是阿难尊者,后来又传到十四代祖师龙树菩萨,直至二十八代祖达摩大师。禅宗第二十七祖是般若多罗,有一天,他受南印度香至国王的供养而到王宫里说法,见到了国王的第三子达摩。般若多罗发现达摩的悟性极高,很有根器,就决定传衣钵给他,并且嘱咐达摩前往中国传法。可见,达摩大师,是释迦佛“正法眼藏”直传弟子,也是禅宗一脉相传之法脉弟子。


  按照禅宗的理论,禅宗之禅,以众生心性本来是佛,只因妄念遮蔽而不显的见地,倡言单刀直入,于当下顿悟而见自心佛性。顿悟后,只要保持所见佛性或心体光明不令迷失,便可尽快成佛,这就是常说的“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然而,禅宗所指出的是不生不灭的真心,而李洪志虽然打着“直指人心”的旗号,可是所指的却是生灭变化的妄想心,如此背道而驰,越修则离道越远。


  虽然禅宗是以心传心,但却绝对不是不依教典。达摩携带四卷《楞伽经》东来,五祖传讲《金刚经》,六祖听闻《金刚经》悟道,等等,都说明了这一点。


  另外,李洪志编造说:“禅宗一代不如一代,达摩自己也说只能延续六代”(《精进要旨》),“达摩都讲他只能传六祖,以后就不行了。”(《转法轮》)其实,自达摩大师传入如来微妙心法之后,中国禅宗一直传到六祖慧能大师,才逐渐被世人所接受而兴盛起来,并且如雨后春笋般地分出五个支派,也就是临济、曹洞、伪仰、云门、法眼这五宗,这也应了达摩大师当年的断言:“一花开五叶,结果自然成。”也就是说,传到第六代祖师慧能之后,禅宗才真正深入震旦人心,分出五支(一花开五叶),从此禅风大兴,中国佛教生气昂然(结果自然成),这怎么能说是“只能延续六代”呢?


  三、对“不二法门”的歪曲


  李洪志经常说:“也就是说在佛教中都要讲不二法门,也不允许你掺着修的。”(《转法轮》)


  佛教中讲的“不二法门”可不是李洪志说的那个意思!“不二”,就是没有差别,也就是无论事物的现象多么千差万别,而它们却有共同不二的本质,这才是“不二”一词的真正含义。李洪志竭力歪曲不二法门的含义,把它说成是不能广学佛法,只能学一门,其目的无外乎是为了混淆、阻塞视听,以便控制信徒思想,进而使人们失去辨别正邪的能力。


  佛教提倡的是博学多闻——法门无量誓愿学。菩萨行者要广学无量法门,遍学、博通一切法,其体现就是,要证成究竟佛道,必须精通“五明”(五种智慧)之法:声明(音韵学和语文学)、工巧明(一切工艺,技术、算学、历数等科学)、医方明(医药学)、因明(逻辑学)、内明(佛学)。


  《八大人觉经》云:“菩萨常念,广学多闻,增长智慧。”菩萨行者,无论是为自己了生死,还是为度化众生,都必须要有广博的学问和智慧。这就要求多亲近善知识(良师益友),广学多闻清净庄严的正法,证得清净智慧和成就无碍辩才,进而趣入佛乘。


  佛教中最著名的广学多闻的例子,就是在《华严经》中记载的“善财童子五十三参”的故事。善财童子经文殊菩萨指点,依次参访了53处的55位善知识。善财童子参访的善知识不仅有佛教内部的菩萨、比丘、比丘尼、长者居士,还有佛教之外的长者、童女、婆罗门、王者、仙人、天女、天神、地神、夜叉等。善财童子五十三参的故事说明,一定要树立起正确的观念,不分教内教外,凡是有益的东西都应当学习,不可自立门户,孤陋寡闻,把真理拒之门外。所以,怎么可能有“过去不让和尚接触其他法门,寺院中历代严禁和尚看其他法门的书”(《转法轮·卷二》)这种说法呢?


  四、何为八万四千法门?


  为了给“法轮功”一个“佛家上乘大法”的名分,李洪志说:“我们法轮大法是佛家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释迦牟尼讲,修炼有八万四千法门。佛教中才有几个法门,它只有天台宗、华严宗、禅宗、净土、密宗等等这么几个法门,连个零头还不够呢!所以它概括不了整个佛法,它只是佛法的一小部分。”(《转法轮》)


  请问,人们都听说过天台宗,谁听说过天台法门呢?另外,谁听说过华严法门、禅法门、密法门呢?其实就连所谓的“净土”,也叫净土宗呀。八万四千法门,可绝对不是指修炼应该有八万四千个宗派!


  既然李洪志说,是释迦牟尼佛讲的,修炼有八万四千法门,那么,释迦牟尼佛到底是怎么讲的呢?究竟什么是八万四千法门呢?


  在古印度,八万四千表示大数,即无数、无量、恒河沙之意。佛说众生有八万四千种烦恼,所以要演说八万四千种法门来对治。


  佛教中讲,释迦牟尼佛当年所演说的八万四千种(或无量、恒河沙等)法门,尽在三藏经典之中。而这八万四千种法门都是对治法门:众生有了悭贪的心,佛就说布施法门;众生有了瞋恨的心,佛就说忍辱法门;众生有了懈怠的心,佛就说精进法门;众生有了散乱的心,佛就说禅定法门;众生有了愚痴的心,佛就说智慧法门,如是等等,是为八万四千法门。


  八万四千种法门,用来对治众生八万四千种烦恼,众生有无量无边的烦恼,佛就说无量无边的法门。所以,要广学无量法门,遍学一切法,博通一切法,然后才能圆满无量法门,成就无量智慧。因此,无论佛教的哪一宗哪一派,都是一法俱足八万四千种法门的。这里哪有李洪志说的那个意思呢?


  五、何为三界?何为三千大千世界?


  对于三界和三千大千世界,李洪志是这样说的:


  “宗教中所说的三界,是说九层天或者三十三层天,也就是说天上、地上、地下,构成了三界内众生。他讲三十三层天内的一切生物都要进行六道轮回。”(《转法轮》)
  “释迦牟尼还讲了三千大千世界学说。他说我们这个宇宙中,我们这个银河系中,有三千个像我们人类一样存在着色身身体的星球。”(《转法轮》)


  实际上,三界不是指天上、地上、地下,而是指欲界(从地狱往上一直到第六层天)、色界(四大禅天)、无色界(四层天)。因为仅仅欲界就包含了天上、地上、地下三部分,那怎么能是三界的范围呢?


  三界这个范围到底有多大呢?一个太阳与一个月亮,绕一个须弥山,须弥山的四周有四大部洲(其中之一就是南赡部洲)。须弥山山腰为第一层天——四大天王天,须弥山顶为第二层天——忉利天,这两层天都是依山地而居。忉利天以上依空而居,即天宫在虚空之中。往上依次为夜摩、兜率、化乐、他化自在天等四层天,这是欲界的六层天。


  出了欲界再往上,一直到色界初禅天是一个“小世界”,是宇宙中最小的世界单位,相当于一个日月体系。一千个小世界之上是二禅天,为一个“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界之上是三禅天,为一个“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之上是四禅天,为一个“大千世界”。再往上就是没有物质形态(无色界)的四层空天,这就是一个三界的范围。因为一个“大千世界”是由三个“一千”相乘得出的结果,因此又称其为“三千大千世界”。所以,三千大千世界实际上相当于是由十亿个太阳这样的系统构成的。在《大般若经》中佛说:“百亿须弥山,百亿日月,名为三千大千世界。”(古代的“亿”只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千万”)李洪志竟然把十亿说成是三千,相差何等之远啊!


  三界之内,包含一个三千大千世界,因此,三界也就包含有十亿个日月与十亿个须弥山!无须详述,下面几个李洪志的说法也就都是错误的了:


  “我们现在的地球及三界内外的天体在须弥山的南部,叫南赡部洲。”(《美国讲法》)
  “我们测定了一下,发现宗教所说的三界,只不过是我们九大行星范围之内。”(《转法轮》)


  六、佛只是以慈悲调伏众生


  在编造与大蟒斗法的“神话”时,李洪志说:“在北京九三年东方健康博览上他又跟我捣乱。因为他老干坏事,他破坏我传大法,我就把他彻底销毁了。”(《转法轮》)


  实际上,故事的真伪暂且不说,那么,至少李洪志的这种说法反映出他只有杀心、狠心而毫无点滴慈悲之心。佛教中讲,佛陀只是以慈悲调伏一切众生,甚至对魔也一样,因为魔也是众生的一种。从来没听说过佛陀把谁消灭了,佛法中只讲降伏魔军,而没有消灭魔军之说。对于佛来讲,也没有忍无可忍。另外,根本就不存在,也不可能把谁彻底销毁了,这在佛教中被称为邪见。


  七、武术气功气入丹田


  李洪志说:“武术气功要求运动中炼,所以气走皮下。因为是在运动中炼,不能入静,气不入丹田……”(《转法轮》)


  然而,武术气功恰恰要求炼一口丹田之气,这是尽人皆知的,怎么竟然变成了“气不入丹田”了呢?


  八、打坐时盘腿的姿势


  对于打坐的姿势,李洪志在《大圆满法》中说:“我们要求单盘呢,男的右脚在下,左脚在上;女的左脚在下,右脚在上……双盘呢,就是把下面这条腿搬到上面来。从外面搬,不能从里面掏,这就是双盘。”


  李洪志连盘腿与结印的姿势都不放过,也要祸乱一下。


  佛家坐禅时盘腿的坐姿,分为双盘和单盘两种方式。不论是双盘还是单盘,盘腿姿势都是不分男女的。当左腿加压在右腿上时称为“吉祥坐”,右腿加压在左腿上称为“降魔坐”。比如,双盘分为两种:先以右足背加压在左大腿上,再以左足背加压在右大腿上,左上右下,称为“吉祥坐”;与吉祥坐交足方式相反,先以左足背加压在右大腿上,再以右足背加压在左大腿上,右上左下,称“降魔坐”。


  腿足姿势摆好后,两手掌心朝天,以一手掌仰置于另一手掌中,两掌相合,左右大拇指相接触,安置于脐下足上,称为“弥陀定印”。吉祥坐时两手左上右下,降魔坐时两手右上左下,两手与两足上下的位置相一致。


  可见,李洪志恰恰把盘腿与结印的姿势都给说反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法轮功”练习者看到寺院中的佛像姿势时有所不解的原因了。


  九、李洪志有许许多多不好的形象


  李洪志说:“大家照相的时候不分场合地点,照出了许许多多不好的形象,这样对我们都不好。因为你也是我的弟子,你怎么能把师父照成那样呢?”(《新加坡讲法》)


  这是李洪志在搞造神运动!说“你怎么能把师父照成那样呢?”实在是没有道理,应该问一问自己为什么是那样的呢?自己形象不好,能怪相机吗?相机是客观的,是不具有情感的,只是真实再现李洪志那“许许多多不好的形象”而已。不要主观不努力,客观找原因了!


  十、对功能的一种错误说法


  为了掩饰“法轮功”师徒没有功能,李洪志编造说:“功能是受人的意识所支配的。当人睡觉的时候,可能把握不住自己,做个梦说不定第二天早上就天翻地覆了,那就不允许。”(《转法轮》)


  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事。就算在梦中把握不住自己,但是,所谓的功能不是有灵性的吗?况且所针对起作用的不是梦中的幻象吗?众所周知,梦中做了些什么,醒来却都不是真的。


  十一、一个蒙骗信众的把戏


  李洪志的演技实在令人佩服:“大家伸起一只手来,把手掌平放,手不要用力,但是手掌尽量伸直。好,我现在给每个人打出一个法轮,在你手掌转一转,叫你看一看,转不转?”(《转法轮法解》)


  笔者现在可以给每人一个更大的法轮。现在大家伸起一只手来,把手掌平放,手不要用力,但是手掌尽量伸直。好,我现在给每个人打出一个更大的法轮,在你手掌转一转,叫你看一看,转不转?是不是有感觉!从此,大家也可以如法炮制给别人发放法轮了,而且比李洪志那个更大。


  这种骗人的心理暗示的把戏竟然也分辨不出来!


  十二、一件不存在的事


  为了说明有副元神的存在,李洪志编造说:“有炼其他功法的人说:老师,我炼功时,我家里的人我谁都不认识。”(《转法轮》)


  实际上,如果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副元神没有迷,他什么都知道,无论你心里想什么还是看什么,他都知道。因此,副元神怎么可能会“家里的人我谁都不认识”呢?显然,这是一件根本就不存在的事,是编造的无稽之谈。


  十三、一个不存在的理


  李洪志在讲动物附体时说过,“我们宇宙中有个理,他自己追求的,自己想要的,别人一般情况不能干涉,它(动物)钻了这样一个空子:他想要(功能),我给他,我帮他这不是错吧?它给。”(《转法轮》)


  无论是在宗教中,在神话里,还是在人中,“自己想要的,别人一般情况不能干涉”,都是根本就不存在的理。比如,人们都熟悉牛郎与织女“天仙配”的故事,他俩都愿意。然而,都愿意也不行,触犯天条了。人中也是一样,你说我自己吸毒,不影响别人,总该没问题吧?不行,强制给你戒毒!你说别人想吸毒,我帮他这不是错吧?算错,判你徒刑!你说我自己信邪教而不影响别人,这总应该可以吧?不可以,教育转化你!况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空子可以来钻一钻!还是安分守己的好。


  十四、为什么修副元神也要云游磨炼心性呢?


  为了败坏一切正法修炼,李洪志说:


  “据我看现在所有的功法,包括历代的佛道两家和奇门功法都是修了人的副元神(副意识),都是副元神得功。”(《转法轮》)


  按照李洪志的这种说法,和尚是不修主元神的。既然和尚不修主元神,那么,他们还云游磨炼心性干什么?在那坐着睡觉不就行了吗?


  “过去和尚有云游,要在常人中吃苦要饭的,不得存钱存物。在常人中云游这都是在常人中磨炼的好机会。”(《转法轮法解》)


  十五、现在是末法末劫的最后时期吗?


  为了宣扬末世说,李洪志讲:“我在末劫最后时期再一次把他弘传出来,所以他是极其珍贵的。”(《转法轮》)在长春第七期传授班上,李洪志更加明确地讲,现在是末法末劫的最后时期。


  其实,这是鼓惑人心的妖言!据佛经记载,我们这个世界,过去的上一劫(劫是时间单位,不是劫难之意)称为庄严劫,一共有一千尊佛出现于世间,示现成佛。我们现在这一劫叫做贤劫,也要有一千尊佛出世。释迦佛是贤劫出世的第四尊佛,而贤劫的第五尊佛是弥勒佛,还要经历多少亿年才会出现于世,到贤劫最后第一千尊佛楼至佛出世,就更要经过漫长的难以计算的岁月,可见,现在绝对不是“劫末”或“末劫”,更非末劫的最后时期!


  现在是末法时期倒是真的,但却绝对不是末法的最后时期,而是刚刚开始!据《大悲经》记载,释迦佛住世八十年,在佛陀入灭之后,正法时期是一千年,像法(相似于正法)时期也是一千年,然后是一万年的教法衰微时期,称作“末法”。所谓末法,是指众生业障深重、信心浅薄,并不是佛法不能度人了之意。


  我们离释迦牟尼佛入灭只有两千五百年,刚刚进入一万年末法的开始,怎么能说是末法的最后时期呢?而且,末法结束后还要经历漫长的没有佛法的岁月,另一尊佛才会出现于世,在此期间一切自称是佛出世的都是魔!


  从此佛入灭,到彼佛出世,都要经历漫长没有佛法的岁月,因此,值遇佛陀在世,或者能够听闻到佛法,都是很难的,佛陀出世就像电光一闪,然后就又进入漫漫人天长夜。


  十六、佛保佑众生亦属度人


  李洪志说:“保佑我生儿子、发财、消灾、解难,都是这个心。可是佛不管这个,佛是从根本上度人。”(《美国讲法》)此外,他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就是“佛是度人不是保佑”。


  实际上,救度众生,有权度与实度之分。庇佑众生使其脱离当下危难,为权度,即以权巧方便随顺众生机宜,施设种种方便,化导众生亲近佛法,也就是《维摩诘经》中所说的“先以欲勾牵、后令入佛智。”然而,这只是一时权宜,而度人之究竟目的,即为令机缘已熟的众生入于不生不灭的究竟涅槃,此为实度。因此,佛保护、庇佑众生亦属度人。


  在《华严经》中,释迦牟尼佛说:“我愿保护一切众生,终不弃舍。”在《楞严经》中说,如果有众生称念并求助于观世音菩萨,则“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长寿得长寿,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因此,观世音菩萨被称为广大灵感,有求必应。


  比如,在《参考材料》中有一段对观世音菩萨的介绍:“经中说,观世音是一位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菩萨。如果有众生遭受水火之灾,只要称念观世音菩萨名号,入大火就能够不烧、遇水淹即得浅处。如有众生因刀兵相加,或有牢狱之灾难,只要称念观世音菩萨名号,就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观世音菩萨能给处于危难中的众生以无畏的力量,使他们不畏恐惧。他还能满足众生生儿育女的愿望,求男得男,而且是‘福德智慧之男’,求女得女,还是‘端正有相之女。’”可见,说“佛是度人不是保佑”(《转法轮·卷二》)实在是别有用心!


  十七、何为“五眼”?


  “佛家讲五通:肉眼通、天眼通、慧眼通、法眼通、佛眼通。”(《转法轮》)


  佛家讲的不是五通,而是五眼六通。五眼是: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六种神通是: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足通、漏尽通。其中漏尽通,只是诸漏断尽的圣者才会具有的,而外道仙人最多只能证得前五通。


  关于五眼的境界,并不像李洪志所说的只是看到不同层次的景象,而实际上,五眼对应的是不同境界中法的体现。有一则偈语对五眼描述得很清楚:“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唯观俗,慧眼了知空,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圆明法界内,无处不含容。”


  天眼,能够透过各种障碍,看到障碍之外的景象,所以叫做通非碍,即通透没有障碍;肉眼,只能看到障碍之内的景象,即使有一层薄纸隔障,就有障碍而不通达,所以叫做碍非通;法眼,能够观察俗谛,也就是有为法(生灭变化之法),即各种因果,可以知道宿世的前因后果等等,这时就不是看到各种景象所能涵盖的了;慧眼,了知一切有为无为诸法的本质为空;佛眼,智光平等普照一切,一切差别之境,都是一如平等之体。


  对于天眼以上的慧眼、法眼和佛眼,李洪志都不了解。比如,他说,“开到慧眼通,你不具备隔墙看物、透视人体这种本事,可是你却能够看到另外空间存在的景象。”(《转法轮》)这显然是错误的,慧眼通是与智慧有关的,看到(了知)的是事物的本质,而不是现象或景象。


  十八、每一个汗毛孔都是一只眼睛吗?


  李洪志打着佛家的旗号编造说:“佛家讲每一个汗毛孔都是一只眼睛”(《转法轮》)


  佛家从来不会讲这样的话,如果明白佛理的话,就会知道,眼睛只是看的工具(耳朵等也是工具),而真正能看能见的是“见性”。所谓见性即是法性,周遍法界,无处不在,岂是几个汗毛孔的问题?


  如果证得法性,不用眼也可见,不用耳也可听,不用鼻也可闻,不用舌也可尝,不用身体也可触摸,甚至不用意念也可知,如是等等。这些在《楞严经》中都有例证:“阿那律陀(人名),无目而见;跋难陀龙,无耳而听;殑伽神女,非鼻闻香;骄梵钵提,异舌知味;舜若多神,无身觉触,如来光中映令暂现,既为风质,其体元无;诸灭尽定得寂声闻,如此会中摩诃迦叶,久灭意根,圆明了知不因心念。”可见,李洪志的说法,只是用常人的思维进行妄测并夸张的结果,不啻于以管窥天、以蠡测海!


  十九、学法为什么不能“精读”?


  对李洪志的“经书”,不能精读,因为“精读之意与我对学法的要求有很大差异”(《精进要旨》)。那么应该如何对待呢?李洪志强调只能反复通读,不允许讨论,不允许找前后有针对性的部分对照着学,说这样会影响对“法”的理解。其实,这只不过是李洪志想掩盖其前后的矛盾错漏以及逻辑的混乱和颠倒罢了。
  佛门讲智慧,佛是大智大慧者。那么,怎么才能得到智慧呢?


  智慧有三种:闻所得慧、思所得慧、修所得慧,也就是通过“闻思修”可以得到智慧。


  闻所得慧,就是听闻佛法,主要包括阅读经书、良师益友讲解以及亲自询问等等而得到的智慧;在有了闻所得慧之后,细心体悟,去思考、分辨、衡量,这样得到的智慧,叫思所得慧;考虑明白后再去实修,通过实修得到的智慧,叫修所得慧。可见,对于佛理,必须发自内心能够说清楚,如果不能发自内心地说清楚,就不是你自己的,你怎么能说你知道呢?如果稀里糊涂,那叫佛理吗?难道佛陀不希望众生真正说清佛理?


  所以,读佛经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去精读。通过认真的研读佛经,才会明了佛理,开启智慧——闻所得慧。此后,还要细细地思维,而为了达到思维法义的目的,释迦牟尼佛甚至让他的弟子们互相辩论。佛陀十大弟子之一的迦旃延,思维敏捷,辩才无碍,说理透彻,因而得到“议论第一”的称号。由于他擅长议论,很多外道都慑服在他的论辩之下,也有不少人在他的善巧开示下步入佛道。


  依佛经进行辩论,称为辩经,这是佛教的一个优良传统。若要辩经,就必须对佛法的基本原理及其精辟要点有极其深刻的理解与认识,才能进一步开发出智慧,达到辩才无碍。辩经要利用逻辑推理的方法来破除疑虑,从而达到树立正见的目的,那些显得似是而非的问题,会在辩论中得到澄清,如明矾入浊水,浊水不得不清。这与李洪志的“还去议论法,这法如何如何,这段如何如何,那段如何如何。人配不配议论法呢?最起码你还有人的思想,那样做是不对的”(《瑞士讲法》)说法相比,何啻天渊之别!


  二十、臆测佛法一例


  李洪志打着释迦牟尼佛的旗号编造说:“他(释迦佛)还讲了一粒沙里还有这样的三千大千世界。”(《转法轮》)


  实际上,法界中任何一法中都包含其他一切法。一切法,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空间上说,都是互相包摄的。因此,一即一切,这就是缘起无尽而又相互圆融无碍的华严境界。这远非“一粒沙里还有这样的三千大千世界”所能比拟的。


  唐朝时有一位法藏比丘,他是武则天的佛学老师。他为武则天讲说《华严经》等经论三十余年。有一次,他为了直观地说明互含互摄的华严境界,就命人取来十面镜子,按上下及八方各距一丈,镜面相向布置。中间摆放一尊佛像,然后点燃蜡烛照耀,在旁的人忽而见到每一面镜子中都包含其他九镜与佛像,镜中之镜的每一面镜子,又都包含所有其他镜子及镜中佛像。镜与像,就如此互相重重含摄,无穷无尽。其实,这个实验每一个人都有条件做,只要用两面小镜子使它们相对,互含互摄的华严境界就直观地显现在眼前了。因此,一粒沙遍含法界全体(非仅仅是三千大千世界),而这粒沙所包含的法界中的其他一切微尘或沙粒,又都还包含这粒沙,如此互相含摄重叠无尽。


  其实,任何一粒微尘都包含着(所谓外面的)一切佛、一切处、一切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证得法性的境界,大与小,一与多,都是圆融无碍的。大小无碍、一多无碍,就是大小、一多、内外、中边、彼此等等这些相对概念都是不存在的,都是妄想所成。李洪志不明佛理,妄测佛智,实在可悲、可叹、可怜悯!


  二十一、何为根基?


  李洪志说:“根基是由人在另外空间里身体所带的这种德的物质多与少所决定的。”(《转法轮》)


  根基,实际上佛家叫做根机、根器、根性或者善根,并不是指德大小的问题,而是指一个人善恶的习惯,其重点在于一个“善”字。如果一个人宿世中经常亲近、修学佛法,就会有善良的秉性、习气,也就适合于雕琢成器。如果善根深厚,自然就容易接受佛法并能够有大的成就,此为大根器之人,也常常比喻为法器。


  一个人要成就一件事情,要善根、福德、因缘俱全。福德,是指你积了多少善业。因缘,是指你和佛法或别人有没有缘分。可见,善根和福德并不是一个东西,二者不能混同。


  有的人福德很大,善根却不大;有的人福德不大,善根却很大,二者之间没有绝对关系。人如何才能得到福报呢?一个最基本的办法就是修布施法门,也就是施舍。佛家讲,“舍一得万报”。布施就可以积得福报,种什么因,得什么果。种(布施)一粒种子,到秋天时会长出万粒种子。


  一个人若是经常布施的话,就会养成乐善好施的习惯,形成慷慨、豪爽的秉性;而不经常布施的人,就会很吝啬,善根就小。但却有这种情况,有的人很有福,但他却不愿意布施。也就是说,他很吝啬,善根小,但却很有福报。有的人经常布施,很慷慨,有善根,但是他却一直很穷。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在《业报差别经》中,佛陀解释说:“复有业贫而乐施。若有众生,先曾行施,不遇福田,流转生死,在于人道,以不遇福田故,果报微劣,随得随尽,以习施故,虽处贫穷而能行施。复有业富而悭贪。若有众生,未曾布施,遇善知识,暂行一施,值良福田,以田胜故,资生具足,先不习故,虽富而悭。”意思是说,有的人虽然很慷慨,经常布施,但他却没有布施对地方;有的人虽然很吝啬,但是偶尔布施了一次,却布施对地方了,就会得大福报。(注:这是针对凡夫的有相布施而言,才有福田胜劣的差别。若以无相布施,功德无量,则与福田无关。)这就好比播种种子,有的人天天种,但都种在石头上了,那就不会长出多少东西来;而有的人可能只种了一粒种子,却种在了肥沃的土地上,它就结出了很丰硕的果实。


  由此也可以看出,李洪志讲的“付出多少,得到多少”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布施虽然是得到福报的原因所在,但是布施多少可不一定就得到多少,布施的果报大小与布施的对象是息息相关的。佛、法、僧三宝被称为大福田,僧人又叫福田僧,布施、供养三宝一点点,得到的回报却是亿万之报。比如,魔王天的魔王,他之所以能够成为魔王,就是因为他曾经供养过辟支佛一碗饭,建了一座庙。这里,辟支佛就相当于是罗汉吧。当魔王的福报是相当大的,比人间皇帝享的福可要大得多了。即使是玉皇大帝,他也只是在第二层天,而魔王却在第六层天,仅仅寿命就要比玉皇大帝长256倍!由此可见,供养三宝的功德是何等殊胜!相反,诽谤三宝的罪业也是无量无边的。


  二十二、何为“七佛”?


  李洪志说:“释迦牟尼还讲过,在他前面还有原始七佛存在……”(《转法轮》)


  实际上,在佛法中根本就没有“原始”之说,一切万事万物都处于无尽无休的运动变化之中,因此,从时间上来讲,是过去没有开始、未来没有终结的。既然无始,何来原始?原始之前更有原始,如是无穷尽也。


  然而,佛教中的确讲过“七佛”的事,但却不是李洪志所说的“原始七佛”,而是“过去七佛”;七佛,也不是指释迦牟尼佛之前有七佛存在,而是指包括释迦佛在内,再加上他之前的六尊佛。据《增一阿含经》记载,在释迦佛以前的六尊佛是:过去庄严劫的毗婆尸佛,尸弃佛,毗舍佛;现在贤劫拘留孙佛,拘那含佛,迦叶佛,再加上释迦牟尼佛,一共是七尊佛,通称“过去七佛”。一些寺院,比如,辽宁义县城内的奉国寺,其大殿内就供奉着这七尊佛。


  释迦佛在世时,讲了包括自己在内的“七佛”本末事迹,而“过去七佛”的称法是在释迦佛入灭之后才形成的。古佛应世,其数无量,难以胜计。那么,为什么只讲“七佛”呢?这在《增一阿含经》中佛陀有明确的说明:讲述最近的七佛本末事迹,是一切佛陀应世教化的惯例。李洪志“打破”了这一“一切佛陀应世教化的惯例”,他只讲他自己,讲的也不是“本末事迹”,而是只讲他自己如何的高,不仅比所有的佛都高,甚至说他自己不在法中、不在宇宙中。


  过去七佛,对于佛弟子曾经有过共同的教导,这就是常说的“七佛通偈”:“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也可以说,这是过去七佛对于佛弟子们所讲的共同戒律,即不当作的不能作,应当作的不能不作,一切戒律莫不如是。这与李洪志所说的“着眼于大处”颇有不同,诸恶莫作,即使是小恶也不能做;众善奉行,即使是小善也应尽力而为。


  另外,历史上还出现过一些与“过去七佛”有关的人物,诸如鸠摩罗什大师、文殊菩萨等等。


  姚秦时代的三藏法师鸠摩罗什,是著名的大译经师,他一生译经无数,我们现在能够读到的经典,如《金刚经》等,很多都是他翻译的。他不仅仅是释迦佛的译经师,而且是过去七佛的译经师。过去七佛之佛经,都是他所翻译的。因此,他所翻译的佛经没有过失,译义与原文不悖。大师圆寂前曾经立下誓言:“若我所译经典,合乎佛意,愿我死后,荼毗(火化)时,舌根不坏。”也就是说,如果他所翻译的经典符合佛陀本意,无有错失,口中舌头必定不坏。后荼毗时果然如其所言,舌头红如莲花,为一颗巨大的舍利子。然而,李洪志竟然妄言经书绝大部分是错的,不可信受,这是不是在有意地祸乱佛法呢?


  文殊菩萨,公元前六世纪(与释迦佛同时代),生于舍卫国,为婆罗门种姓。其实,他在它方国土早已经成佛,称“龙种上佛”。他是过去七佛的老师,因为释迦佛在这里当教主,所以他特地化现为菩萨,来辅助教化众生。在《处胎经》中,文殊菩萨说:“昔为能仁(释迦)师,今为佛弟子,二尊不并化,故我为菩萨。”这里文殊菩萨自称他曾是释迦佛的老师,因为在一个世界里,只能有一个法王教化,所以他就示现菩萨身,辅佐教化。


  二十三、练“法轮功”走火入魔的还少吗?


  为了否认走火入魔现象的存在,李洪志说:“人家一听说炼功还会走火入魔,就吓得不敢炼了。其实我告诉大家,走火入魔根本就不存在。”(《转法轮》)
  事实上,练“法轮功”的人有自杀的、杀人的、精神恍惚理智不清的,以及像李洪志一样到处乱说的,难道这还不是走火入魔?练“法轮功”走火入魔的还少吗?


  在《楞严经》中,释迦牟尼佛对五十种阴魔的情形,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目的是提醒修道的人加以注意,在修炼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魔的干扰,若能早日认清就不会入魔,不会被恶魔所扰。其中就描述了像李洪志所表现出的这种入魔状态,说自己是无上道,是最大的佛,还说佛有男佛、女佛等等,这些都是入魔之后的表现。而且入魔之后,魔也有法力,能够显现神通,让人觉得自己好像开悟了,觉得自己好像什么都明白了似的等等。


  其实,我们并不否认练“法轮功”会有各种感受,会看到什么(虚幻或魔幻)的景象,不然的话还不能叫走火入魔了呢?有什么感受,或者看到什么,这些都不是衡量正法的标准。有神通是衡量正法的标准吗?能治病是衡量正法的标准吗?人多是衡量正法的标准吗?这些都不是。


  二十四、中国古人的装束到底什么样?


  在描述“天人”的服饰时,李洪志曾经说:“中国古人的这个装束和天人装束是一样的。”《悉尼讲法》


  这里我们无意于对“天人”的有无进行质疑,只是想知道,中国古人的装束到底是什么样的?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几乎每一个民族的服装都有自己的特色,各民族服装之间的差异更是大相径庭。另一方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即使是同一个民族也会有完全不同的服装形式,实在不知道李洪志所说的“中国古人的装束”到底什么样?一位网友也提出了类似的质疑:


  “我们古人的装束?是古代中原峨冠博带的装束,还是孔子所言‘披发左袒’的装束?是李唐的装束,还是赵宋的装束?要知道它们有天壤之别却又都是我们古人的装束。让李洪志胡说八道之前读沈从文先生写的《中国服装史》,这也太难为‘大师’了,但他竟然连个比喻都不会打,这也太……”真好笑!


  二十五、生命在本质上是平等的


  根据矛盾规律,任何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而在现象(特性)上不同甚至完全对立的事物又会作为一对矛盾而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在统一整体这一层面上,对立的事物有着共同的本质(共性),就如黑马与白马都是马一样,因此,矛盾规律又称对立统一规律。从根本上讲,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在终极本质上都是一致的。


  对立统一规律是“讲人权、讲平等”的哲学基础,而“讲人权、讲平等”是从本质上讲的,不是讲现象。从本质上讲,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也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完全具有人的共同本质,都是完全平等的。


  然而,为了给自己披上“天生圣人”的外衣,李洪志却强调“人与人是不平等的”,他说:“为什么人生出来还有男有女?长得还不一样呢?有人生出来是有病的,畸形的,(人与人)不是一样的。”(《转法轮》)


  这种说法实在可以作为种族歧视的理论基础,一定会受到种族歧视者的欢迎与拥戴,无疑是在为种族歧视的恶势力张目,这种说法,即使在人类来看都属于是魔说,这不仅会使人增加不平等心,还会增长人的贡高心、骄慢心、狂妄心以及自大心,此等心不除,不仅永远不能成佛,而且还一定会使人堕入魔道。


  由对立统一规律所衍生出的生命平等观,超越了一切由不平等观念所导致的歧视观念与行为:种族歧视(认为某个人种或民族优于其他种族)、性别歧视(认为某种性别优于另外一种性别,通常认为男性优于女性)以及物种歧视(认为某个物种,通常是人类,优于其他物种)等等。近百年来,种族平等与性别平等已经逐渐、广泛地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认同,物种平等也已被一些国家作为新的文明与道德标准所接受,有些国家还颁布了各种形式的动物权利保护法案等等。显然,李洪志的“常人过分地做这样的事情,把动物和人划同等,那就等于在污辱你自己,就等于在骂人自己。践踏人类的尊严”(《欧洲讲法》)的说法,按照文明社会中的最新道德标准来看,也是不折不扣的邪说,因为这种说法严重地违背了对立统一规律。


  在佛教中讲的是更为广大的平等观,即一切众生乃至万法都是平等的。在《佛说大方广总持经》中说:“有四平等法,菩萨当学。云何为四?一者,菩萨于一切众生平等;二者,于一切法平等;三者,于菩提平等;四者,于说法平等。如是等四法,菩萨当知。是四种法,菩萨知已,为众生说。若有信者,远离恶趣;若不信者,当堕恶道。”


  佛教认为,一切众生都是前世父母、未来诸佛,都有佛性,终将成佛。于尽虚空,遍法界,十方三世所有一切众生,都要以慈悲心、平等心待之,就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师长,或者象恭敬阿罗汉、佛、菩萨那样,如此方合于道。对于一切众生,在《华严经·普贤行愿品》中说:“种种承事,种种供养;如敬父母,如奉师长及阿罗汉,乃至如来,等无有异。于诸病苦,为作良医;于失道者,示其正路;于暗夜中,为作光明;于贫穷者,令得伏藏。菩萨如是平等饶益一切众生。何以故?菩萨若能随顺众生,则为随顺供养诸佛;若于众生尊重承事,则为尊重承事如来;若令众生欢喜者,则令一切如来欢喜。”


  古语有云:人身难得,佛法难闻。我辈既得人身,当志求无上佛道,此乃关乎永劫生死、自度化他、广利人天之大事,万勿懒惰懈怠!然则值此末世,邪师说法如恒河沙,学人既欲修学正真佛法,辨析抉择宜慎而又慎。否则,法若有谬,求升反堕,误入魔道,追悔不及。故至祷“法轮功”练习者,能净心明辨真假正邪,慎勿固执己见,若能肃清流毒,则幸之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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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1:10 | 只看该作者
  
致“法轮功”转化者的一封公开信



  恭喜走出“法轮功”的魔窟!


  然而,能够认识到“法轮功”是大魔窟只是将要重获新生与解脱的第一步!还有两件事对每一位“转化者”来说都非常关键,其中任何一件不彻底解决,不仅极其危险,也必将贻害无穷。


  一是分清正邪,清除思想余毒,做到思想上的真正转化。


  要从“法轮功”的魔窟中真正解脱出来,第一件事就是要解决思想根子问题,真正从理智上彻底认清“法轮功”的邪恶本质,分辨并清除思想中的各种邪说,从而真正地转化,而不仅仅是所谓的“转化”,这是一个繁杂的过程,但又是必须的。


  很多练习过“法轮功”的朋友由于受骗上当,遭受了巨大的心灵伤害,面子上也下不来,从此消沉下去,一蹶不振,尽力把那些与“法轮功”有关的事都深藏心底而不愿再提,以为不再练了就完事了,权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从此又投入到滚滚红尘中,为生计而奔忙。这样实在是太危险了!在这些人思想中数不清的魔说邪见就足以使其下地狱了,想一想,带着这么邪恶的思想又能去哪里呢?清除思想流毒,唯此为大!


  一定要重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今生不解决,还等什么时候去解决呢?其实,所谓的“转化者”都没有真正解决思想根子问题,千万不要自欺欺人地以为什么都清楚了,否则,在未来漫长的生命旅途中,这些思想中根深蒂固的魔说邪见,一定会导致继续造作恶业而不自觉,甚或招致并促成更大的“魔难”,再一次落入魔窟,害惨的首先一定是自己。珍惜机会,不要再一次错走人生路!


  二是忏悔并清除自己在邪教中诽谤真正佛法、宣传邪说所造下的无边罪业。


  练习过“法轮功”的朋友是很苦的,一心想做好人,学佛、成佛,却学了邪法,入了魔道,以至于在邪知邪见的驱使下谤佛、谤法、谤僧,破坏了真正的佛法却还沾沾自喜,以为得了什么“宇宙大法”,结果求升反堕,造下无边生死重罪!忏悔并消除罪业的最有效方法就是以实际行动来自救救人,让更多练习过“法轮功”的人们认清真相。因此,希望每一位“转化者”都能发猛利心去积极挽救那些还没有醒悟的人,何况帮人就是帮自己!


  然而,帮助他人并忏悔自己罪业必须是建立在第一点“清除思想余毒”的基础上的,否则,自己还没有真正转化,自己还说不清楚、弄不明白,拿什么来帮助别人呢?使别人只是进入所谓的“转化者”的行列中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业因依然在,果报是迟早的!


  无数的人心里在迷茫、在流血、在死亡,无数的家庭在破裂。时间就是生命!我们一定要迅速振作起来,不能袖手旁观!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旁观者,我们一直要努力,自救救人未有穷期!


  1998年我们开始写书批判“法轮功”的时候,正是“法轮功”的鼎盛时期,除了威胁、恐吓与排斥之外,没有丝毫理解和支持。现在不一样了,我们可以共筑长城!我们有2本书,一套系统剖析“法轮功”邪说的光盘和录音带(我们在“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学习班上的报告,共四讲),因此,即使你暂时还不能完全说清楚,但只要你把书、光盘或录音带拿给那些没有醒悟或虽然有一些认识但仍然没有彻底明白的人,就相当于集合了我们大家的力量一起在做,这就不仅有热情,还有力量,也必然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另外,建议多读几遍我们写的二本书,因为这二本书是针对“法轮功”的邪知邪见系统地进行剖析的,相信对每一位“转化者”肃清思想余毒会有所帮助。在此基础上再广学博闻,多读些介绍真正佛法的书籍或经书,把握自己,树立正见,永离魔道!


  愿我们共筑金汤,帮助其他“法轮功”痴迷者早出魔窟,步入正道,也希望以此能忏悔并消除我们自身的业障!

  恭祝吉祥!

  你永远的朋友
  2001年7月22日 于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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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9 21:11 | 只看该作者
  
与“法轮功”斗争的最好方式是什么?




  

★问:与“法轮功”斗争的最好方式是什么?
  (原问:What is the best way to fight against the evil FLG.)

  ◆答:没有斗争。不要对立,只要团结!


  “法轮功”问题既是社会问题,更是思想问题。斗争只能增加对抗情绪,以暴制暴或以怨报怨怎么可能消除怨恨呢?消除怨恨的最好方式就是宽容与忍耐,解决社会思想问题的最好方式是容忍与教育,或者说慈悲和智慧。


  “法轮功”毒害人心,破坏社会,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法轮功”问题的特殊性,即“法轮功”练习者绝大多数都是被蒙蔽了的受害者。魔首李洪志才是最坏的,他心知肚明,却编造歪理、蛊惑人心、煽动“法轮功”练习者与政府对抗,以信众的生命作筹码来捞取他自己的资本,抬高自己的身价,满足膨胀的“主佛”欲。即便如此,李洪志也同样是最可怜的,“自作孽不可活”,他的恶报已在等着他了。按照佛教的因果观,“法轮功”练习者在无知中已经造下了妄信邪说、诽谤真正佛法的滔天大罪,然而,只要还有一个“法轮功”练习者的恶报没有停,李洪志的恶报就不会止!


  说李洪志是最坏的人毫不为过,然而,应该看到,“法轮功”问题是社会问题,我们应该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宏观地看待这一问题,不能总是怨李洪志如何如何,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社会自身所存在的产生“法轮功”问题的根源,清除孳生这类问题的土壤。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是时势造英雄,而不是英雄造时势,当然,这里不是说李洪志是英雄,只是说明“法轮功”现象是历史的产物,是这样的社会环境造就了李洪志,没有这样的社会环境,李洪志又能如何?同样,当前的社会环境与国民精神境界,不出现李洪志也一定会出现张洪志、王洪志……,“法轮功”问题的根源不在李洪志。


  “法轮功”问题暴露出我国国民的精神缺失,严重缺乏思想与教育,这是“本”,解决起来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目前,解决“法轮功”问题是当务之急,我们可以有针对性地治“标”,就是落实在“法轮功”思想流毒的清除这一根本问题上。仅仅使“法轮功”练习者表面上与“法轮功”决裂是远远不够的,思想根源还在,问题不仅不会彻底解决,甚至还可能转变成“宿疾”而难以医治,旋治旋犯,这也是“法轮功”问题一直不能根治的关键所在。社会思想问题只能用思想手段,其他任何手段都只能是辅助的,使用不当就会积怨,用强制的手段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


  孔子讲,唯上智下愚不移。“法轮功”练习者也一样,只有极少数人才可能是冥顽不化的(我们认为也是暂时的,老子曰,圣人无弃人。),绝大多数都是正常的人,甚至不同于一般混事的人,他们大多有追求真理的愿望,有理智,有分辨力,只是受李洪志的蒙蔽,一时走错了路,是可以通过思想教育工作转化的。因此,中国政府制定的教育转化大多数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我们从1998年开始批判“法轮功”,一直本着挽救人心的目的在做,宗旨是“慈悲感化冥顽,智慧转化迷者”,我们发自内心地把所有的“法轮功”练习者都当做朋友、骨肉同胞,而不是敌人,真心帮助他们。无数的事实证明,无论“法轮功”练习者对“法轮功”的痴迷程度、个人的性格特点、文化程度等有多大的差异,我们这种方式的转化效果都是最好的,效率也是最高的。


  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最好方式:慈悲感化冥顽,智慧转化迷者!

  (200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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